《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鲁滨孙漂流记》真得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推荐大家都读一下吧!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
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支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绿野仙踪,这本书的第一页写着任何一个没有阅读经验的人,都不会懂得多与少的辩证关系。任何一个没有鉴赏能力的人,都不会懂得该如何去选择最好的书。但一个基本的常识会帮助我们按图索骥,去寻找到我们所需要的和最好的书籍,那就是去阅读经典。
活波可爱的小姑娘多萝茜被一阵旋风从家乡堪萨斯州刮走,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神奇的国度,为了寻找回家的路,她开始了一段不寻常的历险。路上,多萝茜遇见了渴望得到脑子的稻草人、渴望得到爱心的铁皮人和得到勇气的狮子,他们一起出发寻找澳芝,请他帮助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们追求的也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智慧、爱心和勇气,在他们身上充满对美善的向往。稻草人害怕别人叫自己蠢货,他很伤心自己的脑子里充满了稻草而不是智慧,多萝茜倾听他的倾诉,同情他的处境,鼓励他去寻找智慧。在途中,他慢慢学会动脑子,在一次次胜利和是失败中变得越来越聪明。铁皮人为了心爱的姑娘而遭到恶女巫诅咒,丢失了心,没有心便不能感受到世上最好的东西——爱与快乐。在途中,他帮助同伴脱险,仁慈地对待小生灵,渐渐寻回失落的爱心。胆小的狮子空有一个强大的躯壳,内心胆怯,而充满惊险的旅程造就和激发了狮子的勇气,使他最终成为名副其实的百兽之王。
四位小朋友以及小狗托托互相扶持,相互依靠,历险让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彼此忠诚,友谊在一次次困境的考验下变得越来越坚固。
迄今为止唯一一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你读过一篇短篇小说《项链》吗?它讲述的是漂亮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她认为自己本应该生长在一个贵族之家,然而不幸的是,她出生在一个平民之家,她努力使自己变得十分高贵,那样会有贵族之子来迎娶她。
可是,命运往往不尽人意,她嫁给了一个小职员,收入并不高,不能使她过上美好的生活。
然而有一天,丈夫兴冲冲地拿着邀请券回家了,她看后,并没有十分开心,还是很生气,因为她没有漂亮的衣服。无奈之下,丈夫将自己准备买猎枪的400卢布拿出来给她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可是她依然很不开心,因为她没有项链。丈夫让她向她的女友去借。最后,她从女友那里借来了一条很漂亮的项链。
聚会那天,她表现得出色,吸引了众人的眼球,她很开心。聚会后,她回到了家里,想再端详一下自己,可是当她走到镜子前时,她大叫了出来。
原来,那条从女友那里借来了项链不见了,她和丈夫找了一晚上都没有找到。第二天,她到亲戚朋友家借来了500法郎买了一条项链还给了朋友。
在这之后,她辞去了保姆的工作,开始干笨重的活。几年后,当她再次与女友相见时,女友仍然是那么漂亮,而自己却是个老女人。当谈到项链的时候,女友告诉她那条项链是假的。
我读完《项链》后,第一感觉就是为玛蒂尔德感到同情,可是再仔细想想若不是她爱慕虚荣,她就不会成为现在那个又苦又笨的老女人。
然而,玛蒂尔德会成为这样,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那个金钱万能、以贫富分贵贱的资本主义社会。
莫泊桑的小说结尾很有特色,往往情节急转直下,既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造成一种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莫泊桑通过这样一个小小的生活悲剧谴责了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也谴责了那个金钱万能、以贫富分贵贱的资本主义社会。
读《项链》,犹如欣赏一段历史,人们的真善美几乎荡然无存,一切都受金钱、权位、名誉的支配,社会腐败不堪。
这对人是一种精神上的`启迪,对社会则暗示下一个时代的到来。
当历史的脚步渐行渐远的时候,岁月的涛声似乎很难再激起回忆中不曾起伏的涟漪。那些不只是激情飞舞和庄严神圣的画面,像是时空隧道里的灰尘,虽平凡却不失凝重,虽朴素却不乏张扬,在理想与现实,追求与阻碍的碰撞中阐述了不朽生命的伟大意义。所以,当我捧起《红岩》的时候,我知道这——是一种收获。
怀着沉重与敬畏的心情来阅读这部著作的,不想去过多的纠缠于纷乱复杂的故事情节或者性格各异的角色,因为知道任何文章,不管是鸿篇巨制,或是简短小诗,其文字及其所构成的故事整体只是表达情感的手段,而对于我们读者而言,最值得研究就是抓住故事其所体现的本质,即一个时代或是一类事物所表达的客观规律与情感世界。对于《红岩》,我抓住的是两个字“永恒”。
应该是有感慨的!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按照自己的风格,走自己的路”,一个人对于一个时代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这大抵是客观文明的普遍共识,可我们相信这个世界存在永恒,因为有一种精神——叫做气节,而那些坚持气节高于利益,坚持自己的抉择并且为之不懈努力的人会永垂不朽,这类人,我习惯地称之为英雄。
很难想象也不敢想象那些革命生涯的片段,因为那些鲜血染红的文字对于现代的安逸生活是一种刺激,严格来讲,是一种激励。而当我们怀着缅怀先烈的态度回顾这样历史的时候,除了钦佩与赞扬,更多的是震撼,一种难以抗拒彻彻底底的震撼。我相信文字的力量,也相信那些伟大作家所具有的高超的表达技巧,但我宁愿相信,那些给我深刻印象并且在我的成长历程中给与我人生启示的故事,其灵魂所在,是一种诠释永恒的气质。这不仅仅是之于理想的坚持与奋斗,不是决心,不是毅力,而是融合了千百年来璀璨文化与一切优秀品质的力量,我们叫它“民族精神”。如果有人要我跟这个词语下个定义,我说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民族一直在发展,我们的文化也在不断地丰富,我们可以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奇迹,将来也必然会有下一代的不朽传奇,而我们的“民族精神”就像是一条没有终点的河流,汇聚着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炎黄子孙的智慧结晶,而作为这个光荣历程中的一员,除了责任,更多的更重要的是一种骄傲,一种与生俱来,恒久不息的自豪。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今天,老师领我们学习了《凡卡》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凡卡9岁做学徒穷苦的悲惨命运,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凡卡做学徒的时候受到的种种折磨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凡卡他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一双又小又细的赤脚都冻的红彤彤的,在想很心老板就是因为凡卡给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睡着了,老板就用皮带抽打他。在想想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家长也不打我们,只是说了我们几句,我们就跟大人翻脸,在往下读我仿佛看到了小凡卡的老板娘,也不给凡卡吃一点东西,每天只有一点面包,凡卡的老板还叫他睡在过道里,冻得他只打冷战,在想想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天冷了家长又送来了棉衣、棉裤,在家里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听到声声呼喊:“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在也受不住了!……我给你跪下了,我会永远为你祷告上帝。”这一幕幕悲惨的情景,那一声声哀伤的呼唤,就像尖刀刺痛着我的心,泪水不断地在眼里打转,我不禁想到了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都在家里享受这快乐,我们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我们真是身在
福中不知福,有一次妈妈给我做好了饭,她给我盛了一大碗米饭,她就去工作,我就偷偷的把饭到进了下水道,在学校里呢,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有一次我肚子疼,老师就不让我跑步,还让一个同学给我一块上楼给我讲故事,我们受到了一级的教育,教室里有电脑、电灯,老师呕心沥血的教我,让我们吮吸了知识的营养,正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长成了一个有知识的青少年;而凡卡呢,本该和我们一样在教室里沐浴知识,可他却在做苦工,多么可怜啊!他生活在一个俄国沙皇统治的时期,与我们比之上下,真是天壤之别!
当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不禁陷入了沉思,凡卡虽然寄出了信,但是地址不详细,爷爷是收不到的,就是收到了爷爷也不会来接凡卡,凡卡仍然是逃脱不掉孤独、凄惨的生活,我想:如果我,我来让你坐时光飞船,接你到我家来,让你享受我能得到的一切。当我读完全文,掩卷沉思眼泪不住的流,但我是多么幸福、快乐呀!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生活,长大一定要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夕阳西下,你提一壶美酒,青布衣衫,菊香缭绕,遍地金黄。你感叹,你沉醉,这飘然无暇的美景。
几年前的斗迹官场,你傲然挺立,不动摇,不受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面对黑暗,你纵身离去。围篱种菊播苗,你乐得自在,活得逍遥。世人说你傻,你却轻声浅笑,笑他们的心已黑,看不清这污浊万世。但你心有余悸,祖宗大业,毁于一旦。你又想,在这田园,岂不比官场快活得多?于是,你又笑,笑祖先的愚昧。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这样的生活,你却道妙,好,乐。篱旁的菊懂你的心,你的喜怒哀乐,它心知肚明。它知道你冬冷夏热,知道你寒窗苦读,知道你饥肠辘辘,但你依旧快乐。为何?世人不知,官僚不知,但你心里却清清楚楚!这自然的绿,这花草的香,这菊花的金,何不让你沉醉?你又想起官场的黑,争斗的灰,怎能比得上这番美景!你提酒吟诗,脸色绯红,映衬夕阳。你是否醉了?不!世人皆醉,你独醒!在黄昏,你放声大笑,看破世间的阴沉,看破人心的昏暗!
菊香。
吟诗是你毕生的奢好。你登上山峰,游览青湖,目掠森林,步跨田野。一曲曲悲壮的诗篇,一段段优美的古文,伴随着你的衣襟,流传千古。诗已纳入你的灵魂,不论生活有多贫穷,处境有多落魄,它依然伴随在你的左右。
陶渊明,你如清水莲,金秋菊,傲立于黑暗之中,菊是你的魂,诗是你的魄,酒是你的灵。你一生高洁傲岸,安贫乐道,成就了一个纯白无暇的灵魂。古今多少文人墨客,能像你如此呢?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菊香依旧缭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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