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年代,找本书很难。姐夫的父亲是一位中学教师,早年大学毕业,他家中有很多诸如《史记》《论语》《资治通鉴》之类我看不懂的书。能够读懂的就是《欧阳海之歌》《雷锋的故事》《红岩》《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等,都是一些印着时代痕迹的小说。那时侯,小学生基本没有作业。我把能看懂的每本书,翻来复去地不知看过多少遍。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我上初中之后,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都有一位名叫胡孔文的老先生的批语,用红笔圈圈点点,溢美之词,多是鼓励。越是鼓励,越是得意,越有信心,越是喜欢。继而上了高中之后,作文经常被一位名叫吴福德的语文老师,在班上朗读。及至毕业以后多年,吴老师还在埋怨:“怎么不考文科?”
70年代末,我漂泊到了外地。接触的第一本文学作品是《第二次握手》。此书的作者张扬,是一位18岁的高中学生,《第二次握手》起初叫《浪花》,后题名《归来》。在不许描写爱情的年代,作者以真诚、直率、大胆的笔触,细腻描写了丁洁琼、苏冠兰、叶玉菡三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及其独特命运的跌宕起伏,歌颂了他们美好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小说像一阵春风,吹遍大江南北,唤醒了无数人对新生活的向往和对爱情的渴望。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长江大堤的路灯下,连续几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的。读完之后,沉思良久,发誓当一位作家。第一次真正感觉到文学的力量和文字的魅力。
于是,我开始想法买书。虽然生活困难,但我依然对书情有独钟。硬是从家里寄来很少的零用钱里,积攒一点零头,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去买本《老人与海》。参加工作后,到上海、广州、南京、长沙、大连、天津、北京、武汉等城市出差,新华书店总是我首先要去的地方。
后来,慢慢发现花钱买新书不值得:一是钱不够用,二是没有必要。于是,就想方设法淘书。在上海南京路、武汉沿江大道、广州火车站、南京新街口、北京地铁出站口以及宜昌的大街小巷,我都像一个淘宝者,孜孜不倦地淘我喜欢的书:托尔斯泰《苦难的历程》、叶辛《蹉跎岁月》、《契柯夫小说选》、《拜伦舒情诗七十首》、雨果《九三年》、米切尔《飘》、贾平凹《静水深流》、林白文集《寂静与芬芳》,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小仲马的《茶花女》……都是我从地摊上淘的。
没事的时侯,就一个人关起房门,捧着书,静静地读着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情到深处,或扼腕长叹,或捶胸顿足,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悲同乐,痴迷到忘我境界。读书,渐渐地成了我生命不可或缺的部分。
书读多了,视野开阔了,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当一篇篇文章变成铅字的时侯,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谁说:读书没有快乐呢?
找到了读书的乐趣,于是,我不再郁闷和纠结。每读一本书,就像乘一叶扁舟,在历史的长河中溯江而上,与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握手重逢。
真想,天天都能捧一本书,在清风习习的秋夜,沐浴屋外温柔的月光,放飞心情的故事……
书,就这样不离不弃,充实了我的生活内涵,丰富了我的人生,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喜欢读书,爱我所爱。我很难想像:假如人生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文章中的史实改变了我对常规历史的看法,一切看似平淡无奇,却暗藏杀机,动与不动皆处死地。到头来杀与被杀只是别人的棋子,死的那样不明不白,无缘无故,有的到头来只是一撮黄土。顾全大局,从别人思想出发,按其套路出牌,揣摩对手后招与意图,出奇制胜,自己的想法必让被别人所猜。不论辽东铁骑、戚家军还是后来的关宁铁骑,尽管有万夫不当之勇,但终究灭亡,明朝就此完了。在没有成功之前尽量装孙子,一朝成功,斩草除根,成就霸业。
文章最后徐霞客思想与我不谋而合,一个成功的人就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度过一生,他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自己心中信仰。别人看法没有改变他,他对朝代没有贡献,仅一本游记,却被作者用于结语,在我看来他的出现加强了自己的看法,自己过好就行,在乎别人干嘛,我将按照自己方式方法来,这就是读罢此书最大的收获,不谋而合之心无意语言表。
朝始朝末,二佰七拾年,完了,就这样,这就是历史,很简单,它就在那,谁看都可以。以史为鉴。
最近,我读了不得一本《论语》。刚开始,我觉得没意思,就没在意。下午,闲着没事,我随手翻了翻,觉得有点趣,就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了几篇。我是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其中第一篇给我的印象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同悦)乎?意思是说学习以后,能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感到很高兴吗?这正是我学习上就应做到的。
在学校,老师每一天都会给我们讲授很多知识。我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时间一长,就会忘记许多。如果经常翻开书温习一遍,就能牢牢地记住。记得有一次听《超强记忆学习法》电视讲座,那位老师这样教我们:一堂课下来,下课时用三十秒回忆本堂课学习的重点;一天下来,花三分钟回顾这一天学习的重点;一周下来,花十分钟回忆本周学习的重点;一个月下来利用一小时回忆本月学习的重点。他所说的正是学而时习之的道理,学习的乐趣正是因为记住很多知识而得到快乐,也就不亦说乎了。
我爱读书,更爱读《论语》这样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哲理。
本学期,我认真读了《伊索寓言》一书,受益匪浅,更让我对它爱不释手了。
我十分喜欢书中的《山鹰与狐狸》,故事中山鹰和狐狸本来是一对相互信任的好朋友,却因为山鹰背叛了狐狸的信任,趁狐狸不在,吃掉了小狐狸,最终他们反目为仇,山鹰也遭到了报应。寓言借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于背信弃义的人,即使受害者弱小不能报复,神也会惩罚它。
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要告诉我们要诚实守信,受到做到,异常是对朋友,更应当坦诚相待,背信弃义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人与人之间要以诚相待,友好相处。我就吃了一次这样的亏:有一次我约我的好朋友唐晨剑第二天到我家玩。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游戏,我想一个人玩。于是,我打电话给唐晨剑,说我不舒服,去医院了。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唐晨剑遇到了我妈妈,明白了真相,从此以后,我便失去了这个好朋友,他再也不信任我了。
读了《伊索寓言》,我与同学相处时又多了一条准则。
今天,我怀着惊讶的心情,读完了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也是一部不朽的着作,更是他创造的一个伟大的奇迹,赢得读者声声的惊叹!
作者法布尔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我们展现了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是作者细心观察的结果,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显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都源于他的仔细观察,让我惊叹的是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有没有恒心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两次离婚时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另一方面,我在考虑米兰要传达的爱情观。“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我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你用太多理性思维去思维它,那么爱情将不纯正。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你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其他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愚蠢,爱情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难读,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读好它我可能得花上几年工夫,可它已经使我开始受益了。
在读了林清玄的散文过之后给人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作者那易懂的语言,却又含着很深的寓意,哲理。读完后撼动了我的心
这本书的封皮呈黄色,醒目却不刺眼,与它的图案十分相配:一阵风吹来,纯白的蒲公英种子随风飘散,飘渺、空灵,十分简洁唯美,我想也代表着我们这一代代的孩子的梦想吧。中央用孩子的字体写着“林清玄”三个大字,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展开封皮,一行小而精练的小字映入眼帘:“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正是这一行字,给了我很大的兴趣让我读下去。
正式打开书时,我便被那充天真,无邪的自序吸引。和标题一样,拉近了我们与作者的距离,向我们诉说了作者不老的心。这本书分四卷,分别是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每一卷的开头都有一首精练的小诗,读来十分有趣,我仿佛能从一首首小诗中看到作者儿时天真可爱的脸。
第一卷“天真的心”:讲述了一件件小事,都是些我们生活中很平凡的事情,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事:一只乌龟、一棵树、一些流浪狗、一个传说……而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作者用孩童般的最单纯天真的视角,把最单纯天真的事情,竟能写出如此多的细节和道理。在作者的笔下,可以从一只乌龟写到身外之物的不重要,写到人只看到名利金钱的悲哀……作者循序渐进,由浅到深,直击我们的内心——那如白纸般内心的最深处的那片净土。
而第二章“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一直再清澈的人或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或心。作者用这“灰色”社会中的真善美、假丑恶的对比,引起了我们对良知的新看法。
第三、第四卷则是继续沿着之前的风格,用孩子般的笔法,给我一种亲近的感觉,让我借作者的文笔来看那充满未知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突然发现书的最后也有一行小字。它告诉我们:“挫折,学习智慧;离散,学习成长。我们是不是除了课业,更重视这些优良品质的养成那?”或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原因吧。
我在这个寒假中读了《仅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读完后,我认为有一丝惊讶,在宇宙中居然仅有地球适合人类居住,在以地球为中心的四十亿千米的范围内,是根本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第二个星球。想想人类把地球比喻为母亲,我们这个地球“母亲”表面的面积是51亿平方公里,而人类生活的陆地大约只占其中的五分之一,这样人类生活的范围就很小了。
我觉得我们应当保护地球,绝对不能让地球上的资源枯竭。如今,世界上人们最需要的是水,而世界上的水我们赖以生存的淡水资源是十分稀少的,而大部分的淡水都覆盖在冰川。所以,我们要珍惜每一滴水。
不仅有水还有电能。我不用台灯的时候,也不关台灯,电光管也是如此,有的时候趴在穿上睡着了,灯却没有关掉,十分浪费电,所以我们要节俭用电。
我们还要节制地滥用各种资源,各种化学品的话,就等于伤害了她,等于破坏了她。我们不能破坏她,我们要保护我行的地球。
以前,我写错了几个字,写错了题目,不是划掉重写,而是整页撕下来。草稿纸也是这样,用了一面就丢掉,这样多浪费啊!
读了《仅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真的使我大彻大悟,我此刻是绝对不会随便浪费一样东西。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自然对人类一无所求,而人类仅有在大自然的庇护下才得以生存。地球不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聚宝盆。他是然类唯一的家园,却不是人类永远的伊甸园。
《论语》中的许多哲理近乎常识,却仍然深沉,世俗中有高远,平凡中见伟大,这就是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精神。读《论语》,就好像是穿越千年和孔子对话,让我明白了:要重视个人对家庭、国家、社会和历史的价值!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就是教育我们要在学习生活中吧“学”和“思”结合起来,勤勉治学,才能学有所成。就如后世程子对其的解释:“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一,非学也。”
子曰:“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以此教育君王要施行仁政,得道才能多助,要懂得民心所向。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以”,“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这是一种多么难得的对学生和真理孜孜不倦追求的品格!
一部《论语》让我感悟良多,里面的很多道理和精神都值得我们后人的借鉴。尤其是其中的“中庸之道”更是与今天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相契合。儒学的那种品德和功能,是可以成为人们安身立命、精神皈依的归宿的。正如《论语雍也》中所提到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有幸读到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书很短,不敢说感触深刻,可其中的脉脉温情,却也引人思躇良久。
先生的《我们仨》,早在一年前就已拜读,再次翻开书页细细品读,仍是欢喜不已。《我们仨》一书,是在先生92岁时,先后失去女儿和丈夫后所著。书里遍布着温暖的小趣味,从柴米油盐一餐一饭,到字里行间书信往来,无不透露着生活的智慧。字里行间流露出哀而不伤、深厚而诚挚的感情,让人十分触动。
先生在书里详细描绘了她和丈夫钱钟书以及女儿钱瑗的家庭故事,印象很深的一个片段便是钱钟书从远方回到上海,已经两岁的小钱瑗不识得自己的爸爸,想赶走爸爸。钱钟书调侃女儿道:“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没想到小钱瑗一本正经得说:“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记得当时看到这个片段的我,忍不住嗤笑,不愧是一家人,连脾性都大有相似之处。
想起小时候,父亲也是从外地打工返家,和妈妈一起去接还在上幼儿园的我。几年不见,父亲还是老样子,我却一天天长大,记忆力却没有关于父亲的任何记忆。我踢踏着步子走在卵石道上,一回头发现父亲和母亲正手拉着手浓情蜜意,不知怎地,频频回身去分开他俩的手,死活不让他俩牵着手,至今仍觉哭笑不得。
先生的文笔朴实却又华丽,带着老人特有的不紧不慢的语调,记记录她这漫长却有趣的一生,就连在外人看来有些许古板的钱钟书,在她的笔下也变成了顽皮的少年。写剪活虾的那一段,活虾被先生用剪刀剪的直抽抽,慌慌张张地跑进客厅找钱钟书,钟书不紧不慢地说:“不要紧,以后这种事情我来做就好了。”先生大概也和我一样感受到温暖了吧。
儿时的我一直寄住在外婆家,外婆的腰不好,常看到外婆在厨房做饭时,累得扶着腰喘气。外公以前从事木头行业的,不忍外婆如此受累,某天搬了把凳子坐在庭院里,一天不吃不喝,对着地上的木材忙碌,做了把高脚的椅子送给外婆。看着外婆脸上洋溢的笑容,我也跟着被甜到憨。所谓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大抵如此吧。
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而杨绛是幸运的,因为有了钱钟书的陪伴,所以他们的生活是有趣的。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杨先生让我看到了一个家庭的温暖与幸福,平凡生活里美好与繁琐的事情交织,这才是生活最好的模样。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惬意。读书对不一样的人而言有不一样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能够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能够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能够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许多欢乐。
读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它能够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一本好书就像教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者错误时,她都会帮忙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充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忙自我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仅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我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亲密朋友。我们能够从书籍中品出欢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便能从中央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能够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呈现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经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讴歌春的无限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附近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历历在目:“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兴盛和繁荣,发人深省。唐玄宗说过:读史使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提高的今日,我们更应当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习史实,明白事理,并跟着老夫子一齐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景在脑海中泛起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述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颂了人民蔑视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许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奇观等等。此刻,我已参加工作,工作之余,我会捧上毕淑敏、郭敬明、泰戈尔等这些文人墨客的书慢慢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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