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市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制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等相关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社会树立了法治自然资源的良好形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制度,着力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对本级自然资源继续实施的职权认真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评估,对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造成调整的,相应进行调整,坚决杜绝遗漏和已取消审批事项仍在实施的责任事件发生。二是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依托我市行政机构改革,对本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认真进行了梳理,重新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三是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截止《定州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后,我局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做到了规范主动。四是严格按照市审批局要求,对照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安排有关科室人员全面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并明确入驻人员、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全面履行我局公共服务职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2019年,我局按上级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审查程序,积极落实起草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实行后评估制度,落实网上备案制度,全面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目前,由于我局为行政机构改革单位,规范性文件目录正在更新,规范文件清理和废止事项名单已报市政府。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一是不断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始终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覆盖了自然资源管理方方面面。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许可备案制,对办理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备案,对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案件及时做好整理归档。2019年,我局共向定州市法制办备案重大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1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建立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行政权力库进行更新,积极推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运行。2019年,我局共在省厅、市政府网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46宗。二是严格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全面开展网上监管工作,进一步创新网上监管方式,整合、建立“互联网+监管”、信用效能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和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特别是自“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每月一次相关业务联合抽查并予以公开,确保了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三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和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局迅速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依据市政府《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我市2019年以来全部已结案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对照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四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五是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依法科学地细化了土地、林业、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度,杜绝随意执法、随意处罚、执人情法和乱处罚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1、抓制度完善。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围绕重大决策监督,进一步规范决策权;
围绕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服务事项流程图,明确“一站式”办公、并联审批等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行政审核;
2、抓制度执行。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按制度办事,按程序用权;
3、抓责任追究,建立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形成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氛围。二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政策法规工作机构,配备3名专职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并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局网上公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全部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为确保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规范性,我局加强对本部门信息的梳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标准,细化并规范编制本部门的《权力清单目录》,主动、及时地在省、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2019年以来,我局在省厅及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主动发布各类重要政务信息47条;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6件,办结25件,1件正在按时限要求进行答复;
互动参与板块收到在线留言9条,回复9条;
政府微网平台收到网民回复意见80余条,均按规定时限全部回复。
六、依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2019年,我局全面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行为,大力推行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在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中,我们坚持“三步走”:第一步是运用行政手段调解,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能,加强村委会、乡镇(中心)自然资源所、乡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五级信访网络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人员的“减压员、消防员”作用,以案说法,言传身教,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种土地权属纠纷调处侧重源头治理的方式,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及《三项制度》和我局聘请的律师进行行政指导,制订了一套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工作程序、办案指南,从立案、调解、调查取证、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上报政府做出处理决定等环节进行细化,加以规范。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制度遵循,对当事人提出的诉求,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依法予以支持的依法支持,该依法驳回的依法驳回。二是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制定本单位行政应诉制度,全面实现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的制度化,努力提高行政应诉能力。2019年,我局共聘用法律顾问1名,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行政听证申请2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听证;
代表市政府出庭办理案件5起,全部胜诉。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加大对行政行为的整改力度,有的放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重点开展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把《三项制度》学习列入行政执法学习内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办案人员业务学习。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同时,法制审核严格按省厅、规定进行,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
八、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度的总体思路和谋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制机构建设急需加强,我局因机构改革,法制工作人员水平能力提高缺乏系统培训。二是法制专业人员数量不足,法制部门工作人员配备尚未达到执法人员5%的比例水平(6人)。2021年谋划:一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和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努力锻造一支具备新时期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二是依托下步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争取机构和人员编制,采取全方位培训的方式,加强法制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尽快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移送、依法办案意识;
四是全面开展“两法衔接”信息录入,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特此报告
【篇二】
20xx年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普治办、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从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坚持抓落实、抓重点、抓提高、抓深化,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理念,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的促进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建设。
(一)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定了信息公开方案,由“一把手”直接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信息公开内容负责,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查,监察室负责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规章制度建设更加完善。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我局以洞头政务网为主渠道,开设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地质环境等专栏,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遵循“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在局门户网站突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强化土地征收、土地公告等情况。对专栏信息进行自查,并对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积极展开普法宣传及法制教育
(一)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举办各种法制讲座,组织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
(二)扎实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一是结合每年“6.25”全国土地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每年“12·4”法制宣传日、“4.22”地球日等开展全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三)我局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配合区法制办、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开展各种各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工作。
三、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开展一系列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
二是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上还不强;
三是普法教育的渠道比较单一,创新性不够强。针对以上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在业务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政府国土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深入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制的实质和涵义,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制度保障,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考核评议机制,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
(三)是认真研究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新举措、新作风,拓宽普法教育的渠道,开创我局依法行政新局面,继续推进普法工作。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19年4月16日
【篇三】
2019年,我局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执法改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有力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强效推动。强化工作部署,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计划》《关于规范土地征收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全面推进法依法行政和普法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分季度、年度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动了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
(一)巩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我局作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创建示范单位”,制定《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依托创建深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加强法治培训。通过召开党委会、干部职工会、党风廉政会、专题会,学习新法专题读本、开展专题研讨,做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并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详细解读;
积极组织参加部、省、市多级法治培训,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稳步提升。
(三)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契机,会同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宏远盖丽广场、蓬莱广场、雕像国际广场、金罗马社区等摆摊设点,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
结合全市“双创”工作,在我局包保的30余个小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机构改革后,组织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在征地拆迁安置、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公开、违法用地用矿查处、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理、规划执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从点到面、从个人到集体、从单个群体到多个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理合法利用土地资源。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目前,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有行政权力169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115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机构改革后,我局对省一级已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行政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认真研究行政权力委托下放事宜,按市上统一部署,委托下放xx天府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事项共22项。
(二)全面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机构改革后,我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修订和调整工作,明确行政权力法律法规依据,同步调整一体化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完成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实施清单认领工作。同时,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推行网上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和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小红帽”志愿咨询站,引导有序办理登记业务;
畅通“绿色通道”和“专用通道”,对有实际需求的群众和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对开发企业等集团用户实行专柜专人办理。针对重点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组建多支服务团队,落实专人提前介入、全程指导、跟踪服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实现当日办结。按照中央“多审合一”改革精神,我局将审批内容相似或接近的行政权力进行整合,创新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实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审查、合并发证。
四、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
(一)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制度建设,按照“民主、法制、科学”要求改革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凡涉及重大事项的,必须集体决策。2019年,我局办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5件,所有案件均经案审会集中研究,由局领导集体决策、法律顾问和法治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办理。
(二)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凡是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局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审核,必须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严格执行“立改废”,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及时报备、及时废止。对与现行政策不符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公平竞争的相关文件,及时进行了清理报备。
(三)全面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原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全面梳理涉及的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完成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进行了公示。
(四)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局继续与达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局机关、各事业单位通过继续购买法律服务,聘请多名律师,采取律师全程坐班、参与案件审理审核等方式,全面保障局机关和各单位所有涉法事项合法合规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行政复议应诉等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全年由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裁决等案件180余件,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查、文件研讨等各类会议80余次。
(五)积极推行“双公示”。积极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29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
(六)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查清单。清理完善涉及重大国有资源流失和利益输送行政许可审查清单,清理出涉及该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
五、深化执法制度改革提升执法效能
(一)严格证件管理。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及时上报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对应当重新办理执法证件的,全部提请办理新证,并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换发新证48张。
(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程留影留痕,确保了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坚持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内容、讨论形式、讨论程序和意见处理等;
出台了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凡是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由政策法规科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双公示”要求,将行政处罚案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公示。
(三)严格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全面执行修订完善后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和新建立的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逐步构建完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强化“两法衔接”和涉罪移送。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持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涉罪移送机制,全年无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
(五)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构改革后,涉及原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执法队伍,全部归并到我局。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其中下达处罚决定15件、撤案1件、正在审理1件。截至目前,向省、市两级报送参评执法案卷9份。
六、规范案件办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制度建设,根据行政应诉和复议案件办理实际情况需要,及时修改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复议程序。积极应对行政应诉案件,全年办理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1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4件。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全年办理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170件、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3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9件,参我市与涉及由省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18件,参与国务院裁决案件24件。
(二)建立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高发的严峻形势,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败诉管理机制”,规定凡是败诉(行政复议撤销、确认违法)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科室(单位)必须向局党委写出书面败诉报告,分析败诉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三)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43件,已全部答复,无逾期答复或不作为行为。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加强诉前调解,积极向上访、上诉群众讲法律、释疑惑、解困难,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实现诉前调解息诉息访。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城乡规划、执法监察等四个矛盾纠纷调解组,有序开展调处工作。建立和完善《xx市征地拆迁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工程”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月排查,重大敏感时期随时排查”活动,对梳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件建立台账,制定化解时间表和路线图,有效降低了自然资源管理矛盾纠纷发生率,实现了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xx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9日
【篇四】
中共xx市兴宁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政办法〔20xx〕3号)、中共xx市兴宁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xx市兴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兴法办通〔2019〕2号)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自然资源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制定了《xx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xx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经过组织会议传达、部署,督促落实整改,我辖区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顺利进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局及时督促矿山业主按照xx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露天采石场视频监控材料传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技术参数,尽快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截至目前,我辖区3家采石场已安装视频监控的有2家,分别是xx市兴宁区昆仑镇古京山矿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xx市六傲采石场花岗岩石场,其余1家xx市鑫晟采石场因停采未进行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其余页岩矿、建筑用砂、高岭土矿山企业已陆续在矿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逐步建立车辆出入台账。
(二)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9年需完成编制三塘镇同仁村、五塘镇永宁村、昆仑镇群星村3个村村庄国土空间规划的任务,根据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组织编制。3个村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已于2019年10月30日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完成了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10月底前通过专家评审会的任务。
主动指导五塘镇、昆仑镇进行五塘镇、昆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五塘镇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已完成,并已通过xx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xx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即可由城区政府批复。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在岗在编公务员11人,目前持有效期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9人。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承办2019年兴宁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2件;
承办2019年兴宁区政协提案6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5件;
承办中共xx市兴宁区第九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年会提案4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3件。
2.配合自治区、xx市做好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2019年,自然资源部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平台涉及兴宁区的违法线索6件,5件在办,我局已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处理。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转办兴宁区涉及我局的信访件36件,办结35件,在办1件。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我局的信访件9件,办结7件,在办2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扫黑除恶。认真组织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广西及市自然资源局督导我局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13次,向本局内部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2份,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我局共向城区扫黑办和市局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4条,深入到现场调查17次,核查有关涉黑涉恶的线索16条。
2.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局信访与土地纠纷调处组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好日常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时期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不允许瞒报、谎报和漏报。报告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规模、信访问题的起因、事件发展趋势;
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局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及国家版图意识、地质灾害防范、矿产资源保护方法等知识以及相关法律常识,及时跟进相关法律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2.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明方向。工作人员学法自觉性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普遍提高,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局工作人员参加了新《土地管理法》等专题讲座,我局公务员按照要求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努力开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重点围绕以下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筹协调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局面
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制宣传,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化审批改革,行政服务职能规范履行
全面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前置审批,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做好与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对接工作,及时更新自然资源部门权责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自然资源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加强法治宣传,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以我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特此报告
xx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9日
【篇五】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xx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范》的要求,我市自然资源系统通过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各项内、外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我局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要求,结合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xx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1年)>工作方案(潮发[2016]12号》的具体分工任务,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的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体系、提高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建立及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共31项工作制度,使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提高自然资源制度建设质量,扩大自然资源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度。起草、修订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5份,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3、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评估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
(二)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为主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
1、规范岗位责任。由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了各科室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使局正副局长、正副科长、科员均有明确的执法责任和岗位分工。
2、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办事程序,在办理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监察过程中,规范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
3、规范权力运作。建立和完善内部职权分离制度,对受理建设用地,分解为受理、审核、审批三权分离;
对发放不动产权证,把发证权分解为受理权、审核权、审批权三部分,三者之间交叉监督;
在处理违法用地案件中,实行查处权、审核权、审批权三权分离,三权之间互相制约。
4、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或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基础测绘规划;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地质勘探、地质找矿、矿山环境整治、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等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或者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5、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使用权转让、采矿权出让、转让和延续、不动产登记重要事项和重大变更、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信访和维稳重大案件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
(三)以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
1、提高自然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全市依法应当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的比例达到100%;
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比例达到100%。
2、规范完善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办法,我局发布了《xx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开通了网上交易平台,不断健全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努力推动矿产资源出让的公开化与规范化。二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规范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审查各类用地出让方式、用地规模、竞买条件、开发建设周期等,确保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我市土地及矿业市场的健康运行。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要求,我局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取消和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6项。根据清理完善的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涉及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方面逐项编制事项标准,着力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改革。
4、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在实施政务公开方面,我局的措施:一是设置了对外《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行政许可等事项;
对内设置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和机关财务收支运行等情况。二是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监督途径等在一楼办事大厅显眼位置上墙公布。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将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依职权组织听证,对土地征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依申请组织听证。
6、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在普法活动中,注重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的统一,灵活运用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普法教育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为纪念第29个全国“土地日”,xx市自然资源系统紧紧围绕今年“6·25”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保护自然资源责任意识,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良好氛围。此外我局为全面促进和提升依法办案水平,于今年10月召开推荐优秀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以向省推荐优秀执法案卷为契机,严格依照《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采取交叉评查方式,通过以案说法、以评促学、现场点评方法,召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业务骨干担任评委,从近年办理案卷中抽查土地执法案卷22件,矿产执法案卷6件。经过评查,评出优秀案卷6件。现场评查打分,湘桥区分局92分,饶平县局90分,潮安区局88.5分。从评查现场反馈结果和列出问题清单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案例示范作用,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尤其注意在以后案件办理中及时纠正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重克服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执法笔录、证据收集、办理期限、“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不足,切实进一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维护好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依法行政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提高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全局同志在执法工作中,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二)增强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由于责任明确,监督措施到位,局和各科室领导带头,使全局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改进了机关作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全局机关作风转变,绝大多数同志都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各自的工作,同时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为民排难解忧。近几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多年形成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乡镇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开始不久,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对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建设投入少,不到位,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很大程度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2021年依法行政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学习培训,牢固树立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全体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干部依法行政知识、通用法律知识以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方式。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实施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是严格执行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授权的不进行授权和委托。二是严格遵循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三是推行采用标准化的行政许可、审批批复文书。四是严格落实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和责任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及时建立和完善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
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行政许可审批时效,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方式的创新和优化。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联络和检查监督作用;
在行政复议中的层级监督、审核纠错的把关作用;
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
在其他日常工作中处理法律的专门机构作用。
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政策要求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大利益分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的新形势,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新的起点上,把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力争使我市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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