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严肃换届纪律集体约谈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5月27日,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严肃换届纪律集体约谈会,XX书记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XX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落实“两个责任”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严肃换届纪律必须抓好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讲话总揽全局、切中时弊,发人深省,催人奋进,充分体现坚强的党性原则,再次彰显了市委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XX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讲话精神与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当前全区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市委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XX书记“定目标、提要求、压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今年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就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怎样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严肃换届纪律的问题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今年我区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下面,根据党委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问题导向,牢牢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管党治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近年来,我们大家都能看到,也切身感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并已经成为我们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新常态。与全国一样,近些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敢于担当、扎实工作,牢牢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正风肃纪取得了新进展,高压反腐集聚了新气势,民生监督赢得了新“点赞”,宣传警示教育抓出了新亮点。通过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XX书记在全市约谈会上提到的X个方面X个环节X种表现上的问题和不足,在我市都还不同程度的出现,有的可以说还比较突出:
一是责任担当不够,不愿抓、不会抓、不真抓、不敢抓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的乡镇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仍只喊在嘴上、浮在面上,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挂牌领导”、纪委“全权负责”,没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单位本乡(镇、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
有的领导干部漠视法纪,廉洁自律不够,自身底气不足;
有的党委(党组)书记或班子成员重发展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有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习惯当“好好先生”,不愿得罪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党的干部,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
二是执行纪律不严,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存在侥幸心理。有的看齐意识不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离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有较大差距。有的对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有的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不按规定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随意安排副职参会。有的群众观念淡漠、缺乏民生情怀,不会做群众工作;
有的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优亲厚友、假公济私;
有的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惠民资金,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对工作缺乏激情,缺少研究的态度,缺乏攻坚拔寨、冲锋陷阵的志气、勇气和锐气;
有的还热衷于灯红酒绿,纵情声色犬马。有的对换届纪律学习不深、执行不力,跑官要官、坐等观望等现象仍然存在。总之,一些党员干部还没有真正形成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准则和条例还没有学深悟透,更别说做到知行合一。
三是“四风”反弹压力依然很大。“四风”表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稍有不慎便会反弹。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将一次消费分次报销、化整为零。有的巧立名目,滥发奖金,以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以“信息化办公”、“保密”为由高额配发手机,等等。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看清形势、保持清醒,转变思想认识,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在层层传导压力上下功夫、在加强宣传教育上下功夫,真正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真正搞清楚为什么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怎样负好责、如何问责四个方面的问题,从而以党委(党组)责任、党组织书记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四个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反腐倡廉实践表明,哪里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
哪里的“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有新进展。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中。各级党委(党组)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推动者,各级领导干部要知其责、明其职、尽其力,切实把落实“两个责任”和严肃换届纪律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事、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铁的纪律管住管好党员。一要切实尊崇和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总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政治不偏离、思想不漂浮、行动不越轨,自觉将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二要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践行“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把“六大纪律”的禁止性要求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来坚守,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三要严守组织程序。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要严守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沿。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令行禁止,坚决遏制在思想言论上的“任性”、在执行政策上的“任性”、在报告事项上的“任性”、在选人用人上的“任性”、在结交朋友上的“任性”、在说情干预上的“任性”、在传播信息上的“任性,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党委十项规定、“八个决不允许”“十严禁”“十不准”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行为准则,养成习惯、形成自觉。
(二)要把理想信念坚定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会迷失方向,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如何坚定信仰信念,必须坚持以下三点:一是必须强化理论武装。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理论学习作为看家本领,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从理论上把信仰搞明白、把方向搞对头、把旗帜搞清楚,切实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必须强化宗旨意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坚定的信仰源于深厚的民生情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要敢于负责、敢于创新、敢于改革、敢于担当、敢于面对矛盾、敢于破解难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三是必须强化党性锻炼。党性,是衡量党员觉悟高低和立场是否坚定的准绳。党性是否坚定,最终都要用实践检验。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干事创业本领,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中改造主观世界,使自己的党性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要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两个责任”,既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又要落实到廉政建设的具体行动上。一要聚焦关键点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破题指向相结合,善作善成,聚焦作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正风肃纪禁令为抓手,严防死守,一抓到底,防止“四风”穿上隐身衣,着力解决“庸懒散浮拖”等不正之风,让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走访巡查力度,保持高度警觉,及时纠正查处。对漠视纪律、我行我素、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调查的,有多少查处多少。三要强化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职务高低,都要公开曝光,让窥测动向、心存侥幸的丢掉幻想,让不收敛、不知止的付出代价,更好地发挥教育、警示、遏制效果。
(四)要把惩治腐败利剑高悬。坚持反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等待观望者打消念头,让心存侥幸者止步收手,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和关注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要突出惩治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违纪行为,坚决查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以及教育、卫生、扶贫等民生领域和环节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持续营造“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氛围,通过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三要强化警示震慑。加大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力度,注重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明纪、遵纪、守纪,时刻绷紧恪守党规党纪这根弦。
(五)要把民生监督作为重要抓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一是要深化拓展民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整治铸廉行动,着力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农村低保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的实施,紧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项目, 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二是要严格执纪审查。盯住民生领域的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切实解决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线索少、成案率低等问题,综合运用“系统抓、系统查、系统整改”的思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做到彻查到底、整改到位,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肃清一个领域”。三是要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真正让基层干部群众满意。
(六)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赛场。脱贫攻坚既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能否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作风硬不硬的试金石。一要坚定“五个一批”的脱贫路径不动摇。“五个一批”是脱贫攻坚的总路径、总抓手,必须把底数搞清搞准、把措施落细落实,让“五个一批”惠及到每一户贫困户。二要坚定“三变”改革的信心不动摇。当前,“三变”改革已受到中央高度关注,并上升为全省战略。如果说过去不抓“三变”是认识问题,那么现在还不抓“三变”就是政治问题,就是看齐意识不强的具体体现。按照市委XX书记的要求,在这次换届考察中,要把脱贫攻坚和“三变”改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中之重,对推进脱贫攻坚不力、抓“三变”改革成效不明显的干部坚决不能用。
(七)要把净化政治生态落实到位。明年是区、乡集中换届年。严肃换届纪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的重中之重。一要严格落实“五个责任”。即:地方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统战等部门的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知责明责,尽职履职,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要严格落实“九严禁”纪律。“九严禁”是中纪委、中组部对今年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是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的基本规矩。一是严禁拉帮结派,二是严禁拉票贿选,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四是严禁跑官要官,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八是严禁跑风漏气,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九严禁”纪律,各级各部门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熟知、更要笃行,做到知行合一。三要严格坚持“四个程序”。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确保选出好干部、换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四要严格问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责任人;
既要查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的问题,又要查处不负责任、不去监督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三、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意识,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更需要监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完善体制机制对强化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这个原则运用得越好,党内生活的能量就越是正向的、积极的。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我们要正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基本动作、基本要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命、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既要担负起班长的职责,又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多听意见,再拿主见,有主见但不能主观。班子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一把手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做到“互相补台不拆台,相互补位而不缺位”。三是要加强团结沟通。班子成员间要倡导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不纠缠过去的恩恩怨怨。要把加强沟通作为重要工作方法,善于通过沟通增进团结。
(二)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常用常新,防止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民主生活会作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平台,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充分运用好、开展好。要通过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比如,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过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
(三)要精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系统治理思维,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创新,突显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做到分析研判精准、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干部处理精准,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真正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一要完善主体责任监督机制。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建立述责述廉、签字背书、谈话督导等制度,把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二要完善“一案双查”机制。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三要建立约谈常态机制。要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实施《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开展询问示警约谈的工作方案》,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进约谈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把主体责任落实好,坚定不移把严肃换届纪律抓到位,为推进全市加快发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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