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
扶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总结2021年以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工作做法、经验,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进
一步完善“五抓五化”举措,着力提升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抓机制建设,推动工作标准化。
一是建立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每年初在充分调研和
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物价指数变化、全市农村居民
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确定监测范围,目前正在
研究确定2022年监测范围。二是完善暗访调研机制。组建
暗访调研人员库,实行常态化暗访和定期调研,深入基层了
解真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建立联系服务县区制度。上级领导分别负责联系1个县
(区),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有力推动了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走访排查,推动监测网格化。
我市于2021年推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按
照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的原则,组建基层网格万
余个,遴选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
头人等网格员万余人。今年继续采取统筹整合基层网格、建
立网格员轮训制度、因地制宜落实网格员报酬、编写网格化
监测工作手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测,大力提升基
层网格员能力。
(三)抓部门协同,推动预警联动化。
一是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分别确定一个
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专门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
扶工作,并明确数名分管领导、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
对接,重大事项及时会商,发现问题集体研判。二是完善关
键信息实时推进和部门数据定期比对机制。三是完善“五防”机制。针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带动断链、失业、家庭变
故五类风险,加强部门会商(一般问题由各部门联络员会商、重大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商),坚持提前预警、提前
介入、提前干预,落实帮扶措施,有效防范各类返贫致贫风
险。
(四)抓政策落实,推动帮扶精准化。
明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用于监测
对象帮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针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统一印制使用“帮扶手册”,用足用好用准现行政策,提高
帮扶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抓系统建设,推动管理智能化。
一是强化数据支撑。充分利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大数据
管理平台,推动智能化管理,实现发现、预警、帮扶、退出
全过程监测管理。二是加强智能化研判。对预警信息分级处
置,畅通线上线下申报方式,认真落实农户书面申请、手机
APP等多渠道申请模式,创新推行“一码申报”,在接到农
户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管理。三是加强智能化调度。对申报农户的核实情况、处理
进度进行实时跟踪调度,并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和农户家庭情
况,对帮扶措施的精准性、落实进度进行智能化提醒。四是
加强智能化监管。按照从干部用向干部群众一起用转变的思
路,开发脱贫户和监测户“一户一码”,通过帮扶对象二维
码,展现该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措施,实现双向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
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
贫的底线。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帮扶。加强县镇村组四级网格
管理,紧盯返贫高风险区域和人群,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及
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
帮尽帮。二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全产业链思维,推进乡
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衔接项目
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的达八成以上。三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健全“四带一
自”产业帮扶机制,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促进
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机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坚持把健全防返贫致贫动
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
抓手,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群体,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火墙”,截至目前未出现返贫致贫情况,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一,构建三项机制,织密责任“一张网”。一是健全
责任落实机制。严格“四个不摘”要求,夯实县(区)镇(街
道)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党政同责、驻村干部履职尽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排查专责,构
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
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完部门意见,待
市领导签发后实施,从政策层面推进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落实。调整完善财政、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方面政策,开展靶向
施策。三是健全精准排查机制。根据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
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定我市202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为监测范围,聚焦一县三区脱贫
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三类群
体”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新识别出监测户*户*人,并
录入系统。建立自然村全覆盖的“网格化+信息化”监测体
系,将村分为若干个小网格,建立村组网格,每个网格点安
排1名村干部作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摸排、上户核实等工作,及时掌握网格内所有农户家庭情况
变化,发现问题、动态清零。目前全市共设立网格*个,网
格员*人。
第二,聚焦四个坚持,推动监测“高质量”。一是坚持
渠道多元化。帮扶干部、村“两委”将监测政策宣传到户,农户遇到返贫致贫风险或意外事故直接向“村”两委申报,经过核实研判,确定是否纳入监测对象。镇村干部、驻村干
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常态化入户排查,发现相关风
险,及时研判并逐级上报,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做到快速发
现、快速响应。二是坚持预警联动化。市、县(区)乡村振
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
时发布风险预警。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
数据,对疑似对象分类分级反馈给所在基层单位进行核实,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坚持核查清单化。乡村干部
通过网格化摸排和联动化预警形成的疑似监测对象清单,逐
村逐户逐人核查,全面掌握疑似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
保障一安全”等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监
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四是坚持督导常态化。市乡村
振兴局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和调研督导4次,特别是针对没有
参加过省级检查的三个区,常态开展调度指导,倒逼三区补
齐短板、提质增效。目前,原系统内*户边缘户、脱贫不稳
定户风险销号稳定,新监测户帮扶落实到位,没有发生规模
性返贫情况。
第三,抓实五类举措,打好帮扶“组合拳”。一是产业
就业扶持防返贫。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投入特
色产业发展资金*万元,实施到户项目*个,带动脱贫户*户。
今年全市发放小额信贷*万元。认定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个,累计销售金头条/微博/知乎/网易号请搜索:壹号秘书额*亿
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全市脱贫劳动力已返岗就业*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巩
固防返贫。资助各阶段困难学生*人次,金额*万元,全市贫
困人口综合医保支出*万元,危房改造持续动态清零,完成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处,覆盖服务人口*万人。三是
兜底保障防返贫。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补助标准,健全
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万
人次,支出*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人,支出*万元;临
时救助*人次,支出*万元。四是强化帮扶力量防返贫。*名
第八批选派干部已全部到岗,并进行了集中培训。细化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帮扶“户方案、人措施”,录入帮扶
措施*万条、户均*条,调整优化帮扶措施*条。五是综合保
险防返贫。相山区率先引入保险扶贫机制,采取“政府投资
+企业运营+保额放大”商业扶贫保险模式,为辖区内脱贫户
家庭成员办理集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家庭成员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险种为一体的精准扶贫
特惠综合保险,最大限度消除脱贫户健康、财产、产业发展
等方面的风险,满足多元化保障需求,累计受理脱贫户理赔
件*起,赔付金额*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懈怠。
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三定”方案还未出台,相关政
策还在制定和调整中,导致很多基层干部犹豫、观望、等待,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工作动力有些弱化,工作力度有所下降。
二是排查力度有待加强。
在近期的排查和调研督导中发现:少数基层干部对如何
开展好监测思路不清、落实不够,没有按照统一要求逐户逐
人开展排查,工作方式相对粗犷,精准度没有达到要求,个
别村甚至出现纸面排查、数字排查等不严不实情况。
三是帮扶工作出现松动。
有些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开展常态化的跟踪走
访,平时深入群众不够、联系沟通不多;有些干部将入户走
访变成“走形式”,对困难户真实情况掌握不及时;有的落
实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组建村组网格简单化或流
于形式,有的村组网格员职责不明,个别人甚至不知道自己
是网格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监测对象动态管理。
按照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监测对象排查
识别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健全基层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缩导致基本生活
出现严重困难户。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照程序纳入,
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已化解的对象,稳妥调整帮扶政策,实现有进有退,绝不能搞规模控制和体外循环。
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
结合帮扶走访、社会帮扶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家
庭收入、产业就业、刚性指出、“三保障一安全”等情况进
行动态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预警机制,做细做实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快速
反应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是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
坚决守住“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行业主
管部门工作责任,在健全控辍保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
项机制上下功夫,持续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水平。
四是进一步推动精准帮扶落地落细。
进一步压实“双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
网格员的帮扶责任,加强对新调整的帮扶干部的专业培训I,帮助提升能力水平。持续细化实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
施”帮扶计划,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强化低保、医疗、养老
保险、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
不受影响。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
五是健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以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低
收入人口的扶持政策,从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
善农村发展环境、夯实基层党建等方面赋能乡村振兴,提升
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是在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动员全市上下再接再厉、接续奋斗,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中央和省市委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系统部署,提出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目标,这是我们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历史任务。如果脱贫成果得不到持续巩固、脱贫质量得不到有效提升,处在边缘的人口生活得不
到保障,全市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就存在衔接的“空档”。因此,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需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持脱贫攻坚质量的稳定性、持续性,为平稳衔接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夯实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谆谆教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来,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稳固、更可持续、更有实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
通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困扰天水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可以说我们的付出终有所得,成绩令人鼓舞。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市原来作为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地区,现在理应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区域。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大、工作更加繁重,须臾不可松劲懈怠,必须拿出更大的精力和决心,通过更实的作风和举措,一鼓作气、全力以赴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取得实打实的明显成效。
(一)保持脱贫攻坚总体政策稳定。我们要清醒看到,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虽然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稍有风险变故就可能返贫致贫;脱贫县、脱贫村产业虽然有了一定数量和规模,但基础、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够强,有的地方如果在政策帮扶上不持续用力,产业就可能停滞不前。目前,中央层面正在对脱贫攻坚以来出台的200多项帮扶政策逐项进行研究,分类提出衔接的具体意见,随后将出台一系列关于政策优化完善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方案。在中央和省上政策文件出台前,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按照“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原则,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在此基础上,要及时对接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调整优化完善帮扶政策,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特别是要围绕巩固“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完善并持续落实好就业、收入和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水等扶持政策,继续保持兜底救助和困难群众补贴政策稳定,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切实以稳定的帮扶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这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各县区要在原有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基础上,按5%至10%的比例确定监测规模,进行监测预警,对重点监测对象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在监测对象上,要掌握政策边界,将监测
范围从过去的只监测“两类户”,扩展到所有农村居民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特殊困难户等“三类户”上,真正做到动态监测全覆盖、无遗漏。在衡量标准上,要提标扩面,从以往重点关注收入和脱贫风险,转向对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等风险的全面研判、综合分析,不断提高提高监测响应的科学性、精准性。在监测时效上,要缩短响应周期,从定期识别纳入转向快速发现、及时响应,确保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在监测主体上,要坚持分兵把守,落实行业部门监测责任,通过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在监测责任上,要做到关口前移,继续压紧靠实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定期跟踪回访,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要深入监测对象家中,逐村逐户全面了解情况,算清收入账,深入分析返贫致贫风险,根据农户家庭实际和发展意愿,有针对性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
(三)持续发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中央明确,今年将适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开展后评估,而且工作要求比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不仅不会降低,甚至会更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县乡村抓脱贫攻坚巩固拓展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细落实,以更加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和通过脱贫攻坚成果的“后评估”。一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这些年,通过加大投入实施扶贫项
目,县乡村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扶贫项目资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管好用好的原则,摸清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完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到位、用得好、持续有效益,切实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要继续采取劳务输转、易地就业、本地开发岗位和技能培训等方式,切实稳定外出就业,各县区和市、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千方百计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组织推动扶贫车间转变升级,统筹用好村级公益岗位,多渠道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要结合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东西部协作交流合作,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能力。三是继续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要紧盯当前脱贫村产业起步晚、规模小、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的现状,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设施装备建设,加大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作用,更好支撑脱贫村承接转移产业、壮大特色产业、提升质量效益。要着力增强产业抗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深化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村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四是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各县区和各专责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突出抓好搬迁人口产业就业帮扶,特别是要将原深度贫困县区、片带安置区和整流域开发区域等作为帮扶重点,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深入开展就业专项帮扶。
同时,要强化易地搬迁户的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加快完善一体化、均等化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坚持用系统观念统筹谋划部署,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当前,“三农”工作重点已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棒”的历史性交接,要在乡村振兴的大框架下,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一体实施、无缝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县、脱贫村农业稳定发展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一要全力做好政策衔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化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提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5年衔接过渡期。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5年过渡期的重大历史机遇,在保持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做好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机衔接。过渡期前3年,要继续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特别是保持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主要扶持政策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利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难得时机,抓紧研究谋划能承接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项目载体和支持抓手,切实把巩固脱贫成果的各项具体帮
扶政策真正衔接到乡村振兴上来。
二要扎实做好工作衔接。一方面,要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积极推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要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统揽脱贫县区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在支持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做好衔接转换,将措施逐一细化、任务逐一明确,确保衔接有序、转换到位。另一方面,要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分层分类的常态化帮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针对性地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由民政等部门负责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要有序推进队伍衔接。当前,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挂牌成立,省、市、县三级也将挂牌成立相应机构。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扶贫机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职责不是变轻了,而是更重了。在工作对象上,从农村贫困人口拓展到所有农村居民;在工作地域上,从部分农村拓展到所有农村;在工作内容上,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拓展到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因此,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县区扶贫机构要在当前形势下,继续保持思想定力,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抓推动、抓落实,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撤、干劲不减,决不能出现盲目推进、影响衔接工作大局的情况。四要保持帮扶队伍总
体稳定。中央和省上已经明确,要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中央关于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目前正在完善当中。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央和省上正式通知出台以前,全市所有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一律不能撤回。要继续坚守工作岗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积极指导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持续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切实凝聚起推进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
一要坚持四级书记一起抓。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定要知责明责、担责尽责,认真履行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责任,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坚决守住脱贫攻坚底线。市级领导要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扛起来,聚焦主要精力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落实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持续落实四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责任,切实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县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衔接工作一线总指挥职责,主动研究衔接工作,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区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要发挥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专门落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着统筹协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基本职责。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真正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尽快制定我市需要调整优化政策的实施意见、操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自行业领域内衔接工作的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针对性保障措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有效衔接提供政策保障。
三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配合支持,在目前中央尚未明确东西协作调整范围的前提下,加强与东部协作市区的联系和交流,确保现行的各项帮扶措施都全面落实、不出现中断,确保各项帮扶建设项目按照原计划建设有序推进。东部地区已经支援建设我市的产业项目、扶贫车间等,要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对于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按照中央要求今年暂不做调整,相关方面要继续按照原先形成的共识和要求,及时做好对接联系工作,让帮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是“后脱贫”时代我们必须答好的新考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压紧靠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
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发布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监测措施、帮扶政策和措施。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一、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全市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各级各部门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明确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联合审核、区县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社区)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步: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组织住建、医疗、教育、水利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区县审定。
第五步:区县审定。区县乡村振兴局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公安、财政、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有大额存款等。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反馈乡镇(街道),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区县审定”五步流程。村(社区)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三、落实监测措施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乡镇干部、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干部排查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全年市级至少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区)干部“吹哨人”机制,由乡镇(街道)组织乡镇(街道)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队员、村(社区)支“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各级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市、区县两级由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切实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每月与教育、民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重点比对农户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残疾、产业就业、意外事故、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筛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信息,反馈基层核实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市级层面主要依托“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和在线预警,同时将预警线索及时反馈区县核实。
(四)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全市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四、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的盲区。完善鲁渝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有效对接监测对象现实需求,落实消费、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的汇报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坚持把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抓手,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群体,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火墙”,截至目前未出现返贫致贫情况,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一,构建三项机制,织密责任“一张网”。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严格“四个不摘”要求,夯实县(区)镇(街道)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党政同责、驻村干部履职尽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排查专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完部门意见,待市领导签发后实施,从政策层面推进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落实。调整完善财政、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方面政策,开展靶向施策。三是健全精准排查机制。根据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定我市202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为监测范围,聚焦一县三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新识别出监测户*户*人,并录入系统。建立自然村全覆盖的“网格化+信息化”监测体系,将村分为若干个小网格,建立村组网格,每个网格点安排1名村干部作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摸排、上户核实等工作,及时掌握网格内所有农户家庭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动态清零。目前全市共设立网格*个,网格员*人。
第二,聚焦四个坚持,推动监测“高质量”。一是坚持渠道多元化。帮扶干部、村“两委”将监测政策宣传到户,农户遇到返贫致贫
风险或意外事故直接向“村”两委申报,经过核实研判,确定是否纳入监测对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常态化入户排查,发现相关风险,及时研判并逐级上报,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响应。二是坚持预警联动化。市、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数据,对疑似对象分类分级反馈给所在基层单位进行核实,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坚持核查清单化。乡村干部通过网格化摸排和联动化预警形成的疑似监测对象清单,逐村逐户逐人核查,全面掌握疑似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一安全”等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四是坚持督导常态化。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和调研督导4次,特别是针对没有参加过省级检查的三个区,常态开展调度指导,倒逼三区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目前,原系统内*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风险销号稳定,新监测户帮扶落实到位,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情况。
第三,抓实五类举措,打好帮扶“组合拳”。一是产业就业扶持防返贫。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投入特色产业发展资金*万元,实施到户项目*个,带动脱贫户*户。今年全市发放小额信贷*万元。认定消费帮扶重点产品*个,累计销售金头条/微博/知乎/网易号请搜索:壹号秘书额*亿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全市脱贫劳动力已返岗就业*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巩固防返贫。资助各阶段困难学生*人次,金额*万元,全市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支出*万元,危房改造持续动态清零,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处,覆盖服务人口*万人。三是兜底保障防返贫。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补助标准,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万人次,支出*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人,支出*万元;临时救助*人次,支出*万元。四是强化帮扶力量防返贫。*名第八批选派干部已全部到岗,并进行了集中培训。细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帮扶“户方案、人措施”,录入帮扶措施*万条、户均*条,调整
优化帮扶措施*条。五是综合保险防返贫。相山区率先引入保险扶贫机制,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运营+保额放大”商业扶贫保险模式,为辖区内脱贫户家庭成员办理集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家庭成员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险种为一体的精准扶贫特惠综合保险,最大限度消除脱贫户健康、财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风险,满足多元化保障需求,累计受理脱贫户理赔件*起,赔付金额*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懈怠。
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三定”方案还未出台,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和调整中,导致很多基层干部犹豫、观望、等待,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工作动力有些弱化,工作力度有所下降。
二是排查力度有待加强。
在近期的排查和调研督导中发现:少数基层干部对如何开展好监测思路不清、落实不够,没有按照统一要求逐户逐人开展排查,工作方式相对粗犷,精准度没有达到要求,个别村甚至出现纸面排查、数字排查等不严不实情况。
三是帮扶工作出现松动。
有些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开展常态化的跟踪走访,平时深入群众不够、联系沟通不多;有些干部将入户走访变成“走形式”,对困难户真实情况掌握不及时;有的落实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组建村组网格简单化或流于形式,有的村组网格员职责不明,个别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网格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监测对象动态管理。
按照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监测对象排查识别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健全基层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缩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照程序纳入,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已化解的对象,稳妥调整帮扶政策,实现有进有退,绝不能搞规模控制和体外循环。
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
结合帮扶走访、社会帮扶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家庭收入、产业就业、刚性指出、“三保障一安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预警机制,做细做实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是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
坚决守住“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在健全控辍保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上下功夫,持续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水平。
四是进一步推动精准帮扶落地落细。
进一步压实“双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网格员的帮扶责任,加强对新调整的帮扶干部的专业培训,帮助提升能力水平。持续细化实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
五是健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以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扶持政策,从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夯实基层党建等方面赋能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中的困难和建议
为了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政府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收入略高于脱贫线的边缘户进行动态监管,在出现支出骤增、收入骤减或其他可能返贫、致贫风险时,予以精准有效的帮扶。为了解这一机制的运行状况,我们和街道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村庄干部进行了座谈,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运行情况有了基本了解,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据街道扶贫办主任介绍,街道对扶贫工作中的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现象一直高度重视,早在上级监测和帮扶机制出台之前,就要求村庄对这一群体加强关注,并在前些年对部分返贫户重新纳入管理,进行重点帮扶。这两年,随着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的加大以及帮扶措施的丰富,街道的扶贫工作成效非常显著,截止目前,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水平全部在稳定脱贫线之上,脱离了边缘户风险区。现在,村庄对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村内其他有致贫风险户的日常监测已成为工作常态,并对因家人大病、劳动力丧失等有致贫风险的16户群众进行了即时帮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即时帮扶人数在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处于前列。
对于监测和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街道人员和村庄干部主要提到了两点:
一是收入及支出认定有困难。现在我们对收支数额的认定,主要是通过本户银行账户的流水以及对生产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的合理推算。对银行流水的认定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生产经营收入及工资性收入,统计人员和本户经常产生分歧,这部分收入一般是通过现金方式进行,如果本户不认可,则认定很难,一亩苹果卖了三千,他们说一千,一只羊卖了两千,他们说七百,这些被人为削减的收入统计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测结果的不准确。
二是部分群众的错误思想让监测帮扶机制受到干扰。由于部分群众对扶贫优惠政策的依赖性,产生“以成为贫困户为荣”的错误思想,导致他们在村干部进行日常监测时,不提供真实情况,甚至弄虚作假,尽力往贫困户标准里钻,对我们的工作造成干扰。比如,上级在一个村庄进行扶贫检查时,有个老人主动找到检查人员,说自己无依无靠,要求成为贫困户,后经调查其有子女赡养;有的本来有劳动能力,但是不想打工,或者去打工了但是说没挣到钱,要求政府给帮扶;还有个老人,在村委会准备对她的房屋修缮时,其子女要求必须先盖几间新房,否则不准动老人的旧房子。这些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是在其他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对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中遇到的这些困难,工作人员建议,今后对收入金额的认定,不应把本户认可做为唯一认定标准,而应该参考其他群众同类收入的情况,进
行合理推定。同时,对于一些通过恶意纠缠、故意隐瞒等方式,想成为贫困户不劳而获的人员,也应该出台一些惩戒措施,让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能够顺利运转,监测到最真实的情况,帮扶到最需要的人群。
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站所、工作区、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村要把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摆上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二、监测范围(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辖区内的所有农户,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1-
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二)监测标准。2021年省定监测线执行6500元。系统中的脱贫户不论是否高于监测线,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或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在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或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一般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围并在系统中标注为“边缘易致贫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省定监测线,但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导致家庭出现严重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一般农户,标注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1、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2、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移民避险解困通过货币化安置的等情况除外);3、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2-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子女赡养能力认定参考民政部门规定或民主评议。5、县级以上扶贫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过渡期内,省定监测线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三)监测内容。根据国家和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指标体系,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各村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性失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等情况,及时排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三、完善发现机制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建立农户自主申请、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发现和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一)农户自主申请。进一步加大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宣传-3-
力度,通过张贴政策明白纸、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畅通帮扶申请渠道,引导困难群众主动提出帮扶申请。(二)村干部排查。坚持定期全面排查与实时重点发现相结合。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安排,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压实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级网格员、帮扶责任人等责任,随时关注、主动了解本村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对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第一时间向乡扶贫办报告,乡扶贫办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抓紧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填写《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三)部门筛查预警。乡扶贫办积极与县扶贫部门联系,加强数据共享及分析比对,每月将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住危房、大额医疗支出、刑事处罚、重度残疾人等预警信息反馈给各村,帮助各村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四)信访信息处置。注重利用媒体、信访、12317等渠道,及时收集、规范处理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确保应纳尽纳。四、严格认定程序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以县为单位,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核实—评议—比对—公示—录入”程序,纳入监测范-4-
围。(一)入户核实。乡扶贫办和村“两委”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核实相关信息。(二)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入户采集信息进行民主评议。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到村对民主评议进行指导,并指导农户签订《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附件2),各村要在2日内将农户的《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含分户子女)、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个人申请等材料报送乡扶贫办,然后再报送给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和审核。(三)信息比对。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完成后,乡扶贫办收到通知及时反馈给各村。(四)县级审核。县扶贫部门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根据信息采集、民主评议、信息比对等情况,组织进村入户,综合各方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监测标准的群众,由各村书面告知审核结果,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五)村级公示。县、乡两级审核通过后,由各村将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各村将公示无异议的监测对象名单及时报乡扶贫办。(六)录入系统。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将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录入“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模块。-5-
五、开展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安排帮扶责任人,建立“一户一档”;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采取免费培训指导、推荐就业岗位、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等方式,支持其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劳动能力较弱的,可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扶贫资产收益,适当增加公益岗位数量,帮助其就近务工,拓宽增收渠道;对无劳动能力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并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六、加强动态管理(一)采集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6-
况,定期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负责将采集的变更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帮扶措施。(二)及时评估风险。按照省里统一安排,乡扶贫办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评估。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由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标注“返贫风险消除”,作为脱贫户进行管理。对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公示期5天)”的程序退出监测和帮扶范围,由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标注“致贫风险消除”。七、强化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站所、工作区、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村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压实政治责任。实行省市抓推进、县乡村抓落实工作机制;各村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充实保障各村工作力量,做好监测帮扶工作。要持续完善乡村两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档案资料。(二)强化部门联动。乡扶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民政、城建、卫健、医保、教育、人社、公安、农综、文化、残联、工作区等部门参加,根据需要可召集其他部门参加。相关职能部门要主-7-
动作为,根据部门职责加强月调度,(民政办每月提供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低收入家庭等新增人员;城建站每月提供新增危房户名单;卫健办每月提供重度精神病患者新增名单;人社所每月提供自上年度本月至本年度上月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自负金额大于1万元的新增人员;教育每月提供新增失辍学人员名单;农综站每月提供饮水存在安全隐患新增人员名单;残联每月提供新增残疾人名单。)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调度会议,研究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工作,集中研判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举措,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每月10号前提供本部门新增数据,乡扶贫办根据部门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分村下发组织入户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纳入,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政策。(三)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以及各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方式,乡扶贫办将不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落实抽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暗访通报制度。(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动态监测工作,不重复建设。优化监测指标体系,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避免重复-8-
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附件:1、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2、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明集乡人民政府-9-
附件2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家庭因原因,需申请政府帮扶。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现本户授权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对本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家庭成员自愿服从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管理,接受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的收集、查询、核对并配合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10-
二、家庭成员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帮扶资格,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授权人办理终结帮扶事项之日止。家庭成员签名(按捺指纹)序号姓名(指纹)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户主本人签名日期12345注: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有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代签并按捺本人指纹。2.本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扶贫部门存档,一份作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依据。申请帮扶家庭(赡、抚养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家庭因,需申请政府帮扶。作为(赡、抚养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现本户家庭成员授权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对本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便于认定(赡养、抚养)能力。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自愿服从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管理,接受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的收集、查询、核对并配合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11-
围内进行公示。二、家庭成员提供的情况全部真实有效,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隐瞒家庭财产,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授权人办理终结帮扶事项之日止。家庭成员签名(按捺指纹)序号姓名(指纹)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户主本人签名日期12345注: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有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代签并按捺本人指纹。2.本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扶贫部门存档,一份作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依据。-12-
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调度会上的讲话
(2022年
6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中排查国家有明确要
求,省里有安排部署,基层有实际需求。从排查统计报表、暗访调研以及平时掌握情况看,有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
困难,有的地方“等”,对待集中排查仍然存在等待观望、徘徊迷惘等心态,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不抓不动;有
的地方“慢”,排查工作原地踏步,有的地方整村整片的没
有启动排查,有的地方排查进度低于序时进度【受疫情防控
因素影响的除外】;有的地方“怕”,对排查有顾虑,怕监测
对象识别多了被认为脱贫成果不牢固,怕成为省市检查的重
点户,怕定期上门帮扶走访;有的地方“比”,有的县区之
间相互联系打听,了解彼此监测对象规模,相互对比户数人
数,搞人为控制规模,追求“两地差不多”。这些问题都反
映有的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
性。做好集中排查,一要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起来,各地要
切实把集中排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盯不放、紧抓不舍。要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特别是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作为,全面做好统筹谋划、督促
指导、总结提升等工作;要善于作为,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压实基层工作落实责任,推动集中排查取得实效。二要真正
理解透彻排查目的,要深刻理解开展集中排查是防止返贫致
贫的必要手段,目的是把应该纳入监测对象的群体识别进来,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排查出来,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篱笆扎紧扎牢。同时也是锤炼干部作风的重要途径,各地很
多新调整的干部难免存在对要求把握不准、对政策理解不透、对业务不够熟悉等问题,通过这次集中排查,要让新调整的干部迅速上手,对情况全面熟悉,对政策全面了解,对业务
全面掌握。三要真正把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坚决克服“多
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怕麻烦”思想,严肃认真抓排查,对
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识别、及时纳入,对问题隐患要即时
发现、立行立改。要坚决克服“两地差不多”的“怕出头”心理,实事求是抓排查,在监测对象识别上既不等待观望、相互对比数量,更不能搞规模控制。要坚决克服“差不多就
可以”的“怕认真”状态,要一丝不苟抓排查,不放过一个
风险隐患,不放过一点疑似问题,把该走访的农户全部走访
到,把该了解的情况全部掌握清楚。
二、深入全面开展排查。开展深入全面排查是做好防止
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基础。一方面,要注重深入全面。一是
排查范围要全面,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城市规划区居住
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全面开展集
中排查,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缺一项。二是排查内容要全面,既要注意排查
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找增量;也要注意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
对象进行“回头看”;既要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数据信息
进行核实,优存量;也要全面对规模性、区域性、个体性风
险进行排查化解,提质量。三是排查方式要科学,要充分发
挥基层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作用,把
身子沉下去,用脚步丈量户情,把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强信
息共享和分析研判,健全跨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强化
部门沟通协作,用信息化助推排查。另一方面,要突出工作
重点。一要聚焦重点群体,对《集中排查方案》明确的9类
重点群体,特别是一些新纳入的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独居老人户、家庭无劳动能力户等,要全部走访到位、全部
排查到位、全部核准到位,做到每户情况明、底数清、有台
账。这些农户也是省暗访调研、督查检查的重点。二要聚焦
预警信息,针对部门对比数据及反馈推送的预警信息,县乡
村要主动及时进行排查核实,确保不放过任何一条有用信息,不忽视任何一点风险隐患。三要聚焦风险线索,针对信访部
门推送的一些涉农信访及群众诉求,以及新闻谋体报道的涉
农舆情线索等都要第一时间进行排查核实,确保把风险及时
化解。
三、准确理解政策要求。通过实地排查、省局暗访调研
及平时掌握情况,有的地方对政策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开
展监测不够全面,信息录入不够及时准确,这就需要各地进
一步理解吃透政策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一要准
确理解“应纳尽纳”要求。在监测对象识别上,政策要求“应
纳尽纳“。有的地方搞简单化,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给予低保政策进行“一兜了之”,不将其纳入监测范围搞“体
外循环“;有的甚至对家庭生活困难农户视而不见搞“应纳
未纳”,这两类情况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
返贫致贫。各地要坚持“应纳尽纳”,综合分析研判家庭情
况、子女赡养情况,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家庭生
活确有困难的农户及时纳入、及时帮扶。二要准确理解精准
帮扶要求。帮扶要精准,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重点关注
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关注帮扶
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
题。要坚持因户因人施策,确保所有监测对象落实“一户一
方案、一人一措施”,所有脱贫户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政策。
帮扶要及时,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原则上要在10天内完
成帮扶计划制定和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对因灾因意外等导致
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的,可通过
“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三要
准确理解风险防范要求。当前需要注意疫情后续影响。我省
有不少农户在上海等地务工,对这些在外务工人员需要各地
时刻关注家庭劳动力失业、务工收入减少等现实问题,加强
返贫致贫风险排查。随着梅雨季节到来,对水情、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也要注意排查防范,确保各类风险点及时消除。
各地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五防”工作机制,及时制定防
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
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加强部门沟通对接。开展行业部门合作是有效防范
风险、确保排查工作到位的有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会商。
省委农办《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与医保、卫健、教育、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日常联络沟
通,开展工作会商,解决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各地要真正
发挥工作会商机制优势,把各部门掌握的农户风险隐患信息
短时间内集中起来进行会商,及时进行研判处置,有效提高
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能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二是强化信
息共享。在开展工作会商基础上,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
医保、教育、住建、民政、农业农村、残联、应急、信访等
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实时推送制度,进一步推动行业数据信
息共享共用,依托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平台做好数据比对和筛
查预警,及时发现致贫返贫风险等各类隐患,及时制定防范
预案,落实帮扶措施,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比如,有的地方医保部门,对农户就医自费部分超过2万元的患者信息
进行预警,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推送到乡村振兴部门,由乡村
振兴部门督促乡镇或者由乡村振兴部门直接安排人员入户
走访核实,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处置。三是强
化问题解决。建立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共用制度目的是为了
更好地解决农户实际问题和困难。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优化
完善工作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
总作用,针对行业部门自身发现问题及乡村两级存在的实际
困难等进行会商研讨,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由乡村振兴部
门会同行业部门一并推动整改落实。
五、强化工作调度指导。加强工作调度是确保集中排查
工作质量和成效的重要保障。一是强化工作调度。省级层面,省局对排查工作已经建立“周通报、周调度、周约谈”工作
机制,每周对各地排查进度、存在问题、数据质量等情况进
行梳理汇总,形成《集中排查情况通报》,对进度缓慢又没
有正当理由、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及敷衍了事、关键信息数据
质量不高或存在明显错误等问题点名到县到村,对存在突出
问题的县(市、区),省局将对所在市或县本级相关领导进
行约谈提醒。省局党组同意,将集中排查的数据质量、工作
成效等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估范围,作为平时工作评分的重
要依据。市县层面,各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要统筹把关,参照
省局做法,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乡镇村的工作调度,工作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视频调度、实地调研、暗访调研等形式督促基层有序推进,提升工作实
效。市县要着重对两种情况进行重点督导,一种情况是对通
过排查拟纳入监测对象为零的“空白村”,要采取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督查排查情况是否真实。在今后
的督查检查、考核评估中也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另一种情
况是对《排查方案》中需要关注的9类重点人员,市县要对
此次排查属于9类人群范围但又不属于监测对象的人员重点
核实核准,每户都要摸清家庭实际情况,确保排查结果真实
可靠。二是强化工作指导。要充分用好两本《手册》。省局
已经编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和《网格化
监测手册》,两本《手册》内容较为全面,对动态监测帮扶
工作及集中排查工作进行了阐述说明,对一些基层较为关注
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释强调,各地特别是市县乡村振兴部门
要真正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将《手册》内容及时消化理解
并指导工作实践,同时也希望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手册》内
容和工作要求,更好地帮助基层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充分
用好培训宣传。各地要分层分类分阶段组织开展培训,丰富
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加强对衔接政策的系统学习和解
读,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水平。要对所有参与排查人
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把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原汁
原味传递到基层每一位工作人员,确保政策落地、执行到位。
要强化入户宣传,网格员等基层干部结合排查工作,对农户
开展一对一的政策宣讲,让其知晓排查目的、排查方式及相
关衔接政策。同时以村委会为中心,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等
方式,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严实排查工作作风。集中排查是要把有返贫致贫风
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找出来,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换一
句话说,集中排查就是把农村生活有困难、日子不好过、突
发严重困难等农户找出来,他们都是生活不易的群体,政府
不帮一把就容易返贫致贫,影响脱贫成果巩固大局,因此这
项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一要突出严。要严格按照省局《集
中排查方案》要求开展,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搭
便车。集中排查是专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
高质量完成。二要突出实。基层干部在开展排查时,要真正
楚,把各类致贫返贫风险找出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长期不在家的农户可以电话排查确认。坚决防止基层干部
进村入户,既要跑
、更要看点,把每家每户真实情况摸清
“自以为”了解农户情况,没有走访入户问询,靠着“想当
然”填表造册。三要突出准。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各地
要实事求是,把所有监测对象找出来,既不能优亲厚友把没
有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纳入,更不能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和严
重困难农户不纳入,搞“体外循环:希望各地坚持严的精
神、实的作风,求真务实,精准识别监测对象,认真做好排
查工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
(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
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
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
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
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以上要求6月15日前全部排查完毕。
在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暨集中排查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次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暨集中排查工作动员会上发言。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我们面临的任务是确保所有脱贫人口稳稳地脱贫,并且防止因为各种原因而“返贫”,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终胜利。
因此,此次动员会的主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暨集中排查工作”,就是重要且及时的任务。作为一名工作人员,为了胜利,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当前的形势,及时地发现问题,积极地采取措施,确保防止返贫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保证受贫困影响的群众稳定脱贫,我们即将进入“后扶贫时代”,我们必须增强思想政治意识,紧贴实际,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在此,我想谈谈我个人对于防止返贫工作的一些看法:
一、要加强动态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返贫。
一旦贫困人口脱贫,我们不能就此松懈。相反,我们必须继续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防止他们返贫。因此,我们要加强动态监测,制定科学、具体的监测指标和标准,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信息,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持续地帮助他们,避
免他们再次陷入贫困。
二、要建立健全帮扶机制,确保帮扶到位。
脱贫攻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志愿者等各个方面都能够参与其中。因此,我们要建立起完善的帮扶机制,各个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此外,在建立帮扶机制时,要将各项社会扶贫政策与具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贴合在一起,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得到有效的帮助。
三、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贫困人口积极融入社会
目前“扶贫”政策已经向“创业”、“发展”等方面拓展,贫困人口积极融入社会已经是保证防止返贫的重要途径,政策引导在这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让贫困人口了解政策,让他们积极投入到创业、发展中,这样他们才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因社会边缘化而再次陷入贫困。因此,我们要对于当前的政策进行积极引导,鼓励贫困人口积极投入到社会中去,从而实现有效建设和收获。
四、要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在防止返贫工作中,重要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教育和培训,为贫困人口提高专业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便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走向顺境。因此,我们要制定专业的培训计划,让贫困人口有机会通过培训学习新的技术,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增强抵御贫困发生的能力。
以上几点,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暨集中排查工作中,应该成为我们具体的工作方向和方法,我相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认真执行,就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并让更多的贫困人群共享发展成果。
最后,我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可以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全市人民更加幸福美好!
谢谢!一、动态监测
为了加强动态监测,需要对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信息进行及时的掌握。例如,对于农村贫困户,可以通过建立农业数据平台,收集、记录农民种植、施肥、灌溉等数据,精准分析农民的种植情况,及时提供技术帮扶和市场信息指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向小康。同时,政府与城市社会组织可以密切关注贫困人群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就业情况等信息,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帮助支持。
更重要的是,在预防返贫方面,我们还应加强对“三返”(即“返贫、返贫率、返贫连休”)人口的关注,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例如,政府可以向“三返”人口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援助,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现代化社会,提高自己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
为了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政府需要充分发挥扶贫机构、区域
发展机构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例如,针对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政府可以加大对相关市场的扶持,鼓励企业生产必需品,增加就业岗位,全面保障贫困人群的生产和生活资金。
同时,社会组织也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力量,积极参与帮扶工作,例如,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以对贫困人口进行技术培训,向他们提供种子、化肥等农资,同时打通市场渠道,保障贫困人群获取最优质的售卖渠道和售卖价格。
三、加强政策引导,鼓励贫困人口积极融入社会
政策引导是防止返贫取得重要的成功因素之一,最直观的体现是政策与生产的紧密联系。在政策指导下,贫困人口可以加入合作社、提高生产力,同时还可以获得政府政策的支持,如税收优惠、就业援助等,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财务收入,稳定实现脱贫返贫的双赢局面。
四、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教育和培训对贫困人群的帮助很大。政府要加强贫困人群的教育和培训,培养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例如,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培训等等,政府要根据贫困人口现实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让贫困人口有机会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创业能力和竞争力,从而避免返贫。
在总结全文方面,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第一,政策引导是防止返贫的首要方式。政府要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脱贫和扶贫政策,引导贫困人口积极融入社会,从而防止返贫。
第二,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对于防止返贫工作至关重要。除了政府的参与之外,各个领域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到帮扶工作中去。
第三,教育和培训能够帮助贫困人群提高自身发展能力,避免再度陷入贫困。政府应该加强对于贫困人口的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动态监测是保持防止返贫工作持续进行的保障。政府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信息,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避免贫困人口再次返贫。
综上所述,防止返贫工作是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的帮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以及加强教育和培训,这些措施可以帮助贫困人口尽早脱离贫困,避免再度陷入贫困的局面。在未来的工作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终胜利!非常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提出,我将尽力为您解答和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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