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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街小学评先选优、职称按岗推荐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街小学评先选优、职称按岗推荐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北街小学评先选优、职称按岗推荐实施方案

 

 北街 小学 评先选优、 职称按岗推荐 实施方案 根据 XX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 XX 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岗位竞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X 县教育科技局威教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北街小学职称按岗推荐实施方案。

 一、推荐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的必备条件 1、教师量化考核分在 50 分以上; 2、学年内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学校安排,未受到上级处理(含校级); 3、学年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不超过 XX 县教育科技局威教通文件规定的时限; 4、学年内无违反师德师风 42 条负面清单。

 三、岗位推荐条件 凡符合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均可参加北街小学按岗推荐职称评聘: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三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我校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我校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在我校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我校担任教师职务 2年或在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三级教师资格,在我校担任三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或在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一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任教 2 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3 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资格,担任二级教师 5 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二级教师资格,担任二级教师 6 年以上。

 高级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任教 2 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3 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担一级教师职务 5 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一级教师资格,担任一级教师 6 年以上; (二)资格条件 1、申报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2、申报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大专或中专(中师)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情况,要符合当年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4、申报人员从事国家要求具备相应准入资格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须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

 5、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其取得相应学历后的专业工作年限按以下情形分别给予扣减:

 (1)申报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其工作年限分别扣减 2 年、3 年;

 (2)申报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其工作年限在扣除处分期的基础上再扣减 4 年。

 (3)申报人员借调(借用)到非基层单位或到基层事业单位从事非专业技术的工作年限,须给予扣减; (4)申报人员在申报当年有上述(1)、 (2)款情况的,应延迟 一年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第(2)款导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2)款扣减相应的工作年限。

 6、申报人员须在编在岗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借调(借用)到非基

 层单位或到基层事业单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能进行申报。

 四、评先选优、按岗推荐实施细则 1、学历:研究生 6 分、本科 5 分、专科 4 分、中专 3 分,申报人员按所申报的对应学历进行加分。

 2、教龄:每年 1 分,以教龄卡为依据。

 3、受聘现职:聘任现职每一年计 1 分,提供任现职资格证。

 4、考勤:竞评、聘当年出满勤计 5 分;事假 1 节扣 1 分(每天按 3节计);病假 3 天内出具相关依据不扣分否则按事假计;3 天以上每天扣0.2 分;一学期累计 20 天以上长病假一次性扣 20 分;学年内请产假及病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不参与当年竞评、聘。

 5、学段类别:近三年(按每年计算)在小学任教且担任班主任的加 3分;初中教师资格在初中任教且担任班主任的加 3 分;小学教师资格在初中任教的加 3 分;担任学校分配的行政职务(以学校分工职责为据)的加3 分;小学教师资格在初中任教且担任班主任的加 5 分;担任学校中层职务加 6 分;担任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在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表册统计,无差错的加 4 分,表现突出的加 8 分,成绩特别突出,受到嘉奖的加 12 分。此项分值为累计加分。

 6、教学业绩:

 (1)、教师教学业绩:按近两个学期所任教主要学科为主进行计算个人教学业绩得分(按教管中心考核的考试科目为据,多学科的就高计算不累加,所任学科无统考科目的该项不计分),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按同级同科全街道教学成绩排名按两个学期累计计分。小学:第一名 6 分,第二名

 5 分,第三名 4 分,第四名 3 分,第五名 2 分,第六名 1 分,第六名以后不计分;初中:第一名 9 分,第二名 7 分、第三名 5 分,第四名 3 分,第五名 1 分,第五名以后不计分。如果申报职称人员中有请假半年的,请假期间的教学成绩以0 分计,如果有请假一学期的申报人员不参与岗位推荐。

 (2)、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学业绩:按近两个学每学期末统考中本学校在全街道教学成绩排名名次进行计分,第一名 11 分,第二名 9 分,第三名 7 分,第四名 5 分,第五名 3 分,第六名 1 分,第六名以后不计分。如果申报职称人员中有校长任课,校长可以按个人教学业绩,也可以按学校排名二选一作为本人计算教育教学业绩得分。(不在本校任教的需所在学校出具出勤证明,教管中心签字认可)

 (3)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学业绩:A、任考试科目的按教师教学业绩加减分;B、所担任的工作学年内无差错加 5 分,受表彰按级别教管中心、县教科局、县人民政府……分别加 6、7、8……分;受校级以上处理(含通报)的不参与当年竞评、聘。

 7、综合奖:在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教师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分。

 按国家级计 11 分,省级计 9 分,市级计 7 分,县级计 5 分,乡镇级计 3 分,教管中心计 1 分,学校级的不计分。[注:综合奖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杰出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等;非本系统内推荐评选的奖项不计分。

 2008 年以后获得的表彰必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无相关印证材料的上交材料进行评比后不再补交印证材料及不再计分。] 8、论文发表:聘任现职以来发表与教育教学、科研有关的学术著作、论文发表,其中学术著作、论文发表仅限《威宁教育》且限制在 2 篇以内(含 2 篇)每篇加 2 分,超出规定数量及其他刊物的不计分。

 9、个人业务竞赛获奖:在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教师本人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所属研究机构、教育学会主办的上课、说课、优质课、技能大赛或参加其他竞赛获奖按国家、省、市、县、乡镇级(校级的不计分)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 7、6、5 分;6、5、4 分;5、4、3分;4、3、2 分;3、2、1 分(注:三等奖以下不计分,同一次活动获多项奖,取最高奖项计分;同一类别教学竞赛含说课、优质课、技能大赛等获多级别奖项,累计加分。2008 年以后获得的表彰必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无相关印证材料的上交材料进行评比后不再补交印证材料及不再计分)。

 10、指导获奖: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年限以来教师本人指导学生(或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所属研究机构、教育学会主办的学科类竞赛或由学校安排的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作品(相当于一等奖,按相应等级计分),在国家、省、市、县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3、2 分 3、2、1 分 2、1、0.5 分 1.5、1、0.5 分,艺术、体育(运动会第一名为一等,二、三名为二等、四至六名为三等),指导教师获得指导竞赛奖(含个人与团体)的按相应等级计分。

 11、课题研究: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教师本人承担课题并验收合格,课题负责人按国家、省、市、县加 4、3、2、1 分,未结题得 1 分,

 参与成员加分相应折半。

 12、年度考核: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加 1分、优秀的每年加 2 分(以教管中心证明为准)。在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有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13、师德考核:近三年以来教师师德考核合格的每年加 3 分,优秀的加 5 分,在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有师德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违反师德 42 条负面清单之一的不予推荐。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14、平时考核 50 分以上:平时考核积分排名在本校教师总数前 3 名的计 10 分;4-6 名的计 8 分;7-9 名的计 6 分;10 名及以下的不计分。

 15、安全工作:本学年内认真完成所分给的安全工作任务,排查安全隐患,填写《风险隐患清单》,认真整改隐患,按时上交各种相关资料计 5分,工作不认真,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

 16、教材关:优秀的加 5 分;合格的加 3 分;不合格的不计分。

 17、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不参与考核推荐。

 18、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不参与考核推荐。

 19、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下,本校在岗教师优先进行申报。

 20、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积分用于评先选优、岗位推荐,按名额按名次推荐。

 (注:1.以上相关证明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积分。2.人、

 编、岗不一致的教师需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教管中心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五、岗位推荐步骤 1、成立推荐领导小组。

 2、公布空岗情况。

 3、个人写出申请交推荐领导小组。

 4、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

 5、按岗推荐审核结束,获得推荐人员填报职称材料进行申报。

 六、岗位推荐及聘用合同签订 岗位推荐获得职称后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报劳动关系股签订。聘期结束,合同自然解除。

 七、方案使用年限:根据上级方案使用情况,若上级方案未有变动,本方案不作任何修改。

 八、评先选优、岗位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一)北街小学岗位推荐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以上方案适用于除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外的评先选优、评职晋级及按岗推荐,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按量化考核与平时工作表现相接合的方

 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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