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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瑞君香原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液态调味料》编制说明【完整版】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0-24 11:00:03 点击: 推荐访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瑞君香原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液态调味料》编制说明【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重庆瑞君香原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液态调味料》编制说明【完整版】

 

 重庆瑞君香原香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液 态调味料》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液态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和(或)食用动物油脂、酱油、食醋、生活饮用水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辣椒酱、香辛料、食用盐、味精、鸡粉、食品添加剂(稳定剂、防腐剂)等中的一种或多种辅料,经预处理、调配、炒制或熬制、过滤、包装、灭菌或不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态调味料。

 为了规范本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食用安全和质量,同时为监督监测提供依据,制定了本文件。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文件于 2022 年 8 月开始由重庆瑞君香原香食品有限公司筹备起草。为确保标准各项指标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科学性,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负责查阅相关标准和资料、反复试验验证、征询专家意见等工作。

 本文件在确定各项技术指标时,尽量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在试验验证阶段,我公司对本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检测。各项指标的检测值均在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检测、验证及参阅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起草小组经过分析整理,于 2022 年 XX 月完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三﹑技术指标确定依据

 本标准各项技术指标中,铅、总砷的限值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总砷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酸价、过氧化值、微生物限量依据 DBS 50/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麻辣调料》制定;致病菌限量依据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农药残留限量符合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符合 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符合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理化指标确定及检测数据统计

 项目 确定指标 安全限量 对比 检测结果 检验方法 酸价a (以脂肪计)/(KOH)/(mg/g)

 ≤3.5 ≤3.5 等同地标

 GB 5009.229 过氧化值a (以脂肪计)/(g/100g)

 ≤0.25 ≤0.25 等同地标

 GB 5009.227 总砷(以As计)/(mg/kg)

 ≤0.4 0.5 严于国标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1.0 1.0 等于国标

 GB 5009.12 a 仅适用于添加食用动、植物油的产品。

 致病菌限量及检测数据统计

 项目 采样方案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或/25mL 表示) 检测结果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b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b

 5 1 100(CFU/g)

 1000(CFU/g)

 GB 4789.10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b 仅适用于即食类产品。

 微生物限量及检测数据统计

 项目 采样方案a 及限量 检测结果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b /(CFU/g)

 5 2 10 102

  GB 4789.4 平板计数法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b 仅适用于即食类产品。

  四、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的说明

 本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

  二〇二 二年 年 X XX X 月 月 X XX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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