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三个规定总结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 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 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 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 “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 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 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 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 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 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 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 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 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干预、插手、 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 违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 部门于 8 月 30 日把从 2012 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
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 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 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在 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 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 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 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 “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 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 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 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 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 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
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 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比较高人民 法院、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 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 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中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中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进行再动 员、再部署、再落实,对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庭 审、询问、调解释明告知制度,以“三个百分百”确保“三个规定”落地 落实。
01 学习“百分百”,确保干警思想认识到位 三个规定”不仅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违规过问案件的“铁 纪律”,也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和保护法官干警公 正廉洁履职的“定心剂”。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中院第一时间开展落实违反干预司 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法官、干警、书记员百分百的学习 教育,从思想根源上防止违纪触线情况发生;对“三个规定”做到逢学必 讲、逢会必要求,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部门会议、谈心谈 话等活动中经常性对干警进行宣传提醒,确保“三个规定”在法官干警 意识中根深蒂固、入脑入心。年内,组织专题学习 3 次,会议要求 50 余次;同时,将“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同孙小果案、耿梅案、“两个坚持” 等 5 项队建活动协同推进、共同开展。在召开审委会、案件合议中 经常性开展学习提醒,杜绝法官、干警违规为案件当事人及关系人传 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
02 释明“百分百”,确保当事人知晓到位 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 要求,将 “三个规定”百分百向司法活动当事人宣传告知,进一步提升了司 法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
一是广泛向当事人宣传释明。在开庭、询问、调解前,对每一位 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让其认识违反“三个规定”的严肃性、严重性, 打消托人说情打招呼、插手案件办理等念头,今年以来,在庭审、询 问、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明“三个规定”精神 3200 余次;
二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通过“两微一端”宣传“三个规定”相 关内容 30 余篇,不断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关注度、覆盖面,积极争 取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强化司法公开力度。加大两个“一站式”和“智慧法院”建设力 度,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作用,在庭审直播、文书送达等工作中加 入宣传、释明“三个规定”内容。
03 执行“百分百”, 确保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从制度执行、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将“三个规定”百分百贯彻于司法工作全过程,始终践行法官清廉、法 院清正、司法清明的理念。一是全体公开承诺。组织全体干警、书记 员作出公开承诺,签定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168 份,分别 由监察室、部门及本人留存。二是全程记录留痕。要求全体办案人员 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以及司法机关内部 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行为一律按照规定全面、如实记录。三是从严执 纪问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严格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 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通过设立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不如实 记录、隐瞒不报等情况严肃 追责
政法系统落实三个规定总结材料
__市__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 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 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 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 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 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 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 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 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 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 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 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
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 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 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
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 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 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官方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 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 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__市 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 三个规定,促进依 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 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 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 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 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 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 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__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 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 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 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 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
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 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 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__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 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 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 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 法院官方、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 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 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__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 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 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 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 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 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 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 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
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 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 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 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 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 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 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来,区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领导 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 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 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 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促进司 法更加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精神学习,提高干警纪律意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 机,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 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促使全区干警 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 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领导干部警钟。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 官方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 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区领导干部严格
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
三是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
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 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 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 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 有据可查。
四是建立按期报送制度,动态掌握干预司法行为。政法各单位每季度定 期向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区委 政法委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 况进行全面掌握,对违反规定行为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 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 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区委政法委没有研究处理过具体案件、四套班子领导没有对 具体案件向政法机关打过招呼、没有对具体案件做过批示,政法机关没有 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 况。
2022 年司法机关“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汇报 例文
司法机关“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范文
《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 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 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 “三个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 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为确保 “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xx 检察院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执行力度,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个规定”在 xx 检察系统落地生根。
一、领会精神实质,完善制度机制。我院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 和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 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 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交流,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定要求 中来。同时我院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每季度向政法委、 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 制度生威。
二、如实记录通报,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 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 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 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 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
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进 行有效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摸底排查。我院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 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把从 20xx 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 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 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领导干部、检察人员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 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 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 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情形的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 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 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 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干预其他政法部门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 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 存在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 责,并形成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院所办案件中,未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下步 工作中,我院将建立“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机制,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 认识,狠抓责任落实,扩大宣传范围,如实记录“三个规定”有关内外部 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推进我 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方案既定,重在落实”。3 月 24 日,省高院召开全省 法院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把脉前进方向、 厘清工作思路。会议结束后,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三个规定” 热潮,全院上下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 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 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 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 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 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 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 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 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 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 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 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 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 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
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 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 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 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 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 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 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 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 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 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 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 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 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 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 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 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
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 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 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 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 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 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 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三个规定的》的意义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 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二、对于本院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
关于三个规定的问题:本院检务督查部门每个月都会要求大家填写相关的表 格。在填写表格的过程中,就发现很多人都是空表。不排除确实没有《三个规定》 所规定的情况发生的情况,但也不排除是因为大家没有及时上报。
对于不上报可能有多方面原因:
1、干警对《三个规定》具体内容了解不够充分
2、干警受领导指示不敢上报
3、干警对《三个规定》重视程度不够充分
三、解决办法
1、现将重要内容《三个规定》内容宣读:违反规定列举的可能影响公正司法 的行为均要填报,具体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 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存在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接触 交往行为。
2、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 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问题高检院出台《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 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中明确提出“检察人员认为填报内容重大、敏感,或者设计 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可径直向本院检务督查部门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务督查局报告,对径直报告的检察人员情况,应当严格保密。”
3、承办人员如实填报的,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用张军检察长的话就是“披上 了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 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承办人员如果不填报,则 默认为个人“零报告”,如以后发现有应填报未填报的情况,按照瞒报行为严肃依 纪依法处理;如果不如实填报,经抽查、倒查发现的,视情节采取约谈、批评教育、 责令改正等措施。当然,如果是主管领导授意不填报或者不如实填报的,则依纪 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为切实做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让每一名检察人员不折不扣掌 握落实好“三个规定”要求。4 月 14 日,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对“三个规定”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卫增带头学习讨 论,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落实和再部署,要求全体检察干警严守道德、 纪律、法律底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刘润荣再次原文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 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 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一级主任科员马彩秀重点围绕张军检察长对 落实“三个规定”的讲话精神,紧扣“谁来填、填报谁、填什么、怎么填”为切 入点,通过填报中遇到的具体情形进行了举例讲解,并以警示案例再敲警钟,引 导树立检察干警“逢问必报”的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大家对“三个规定”的填 报内容、范围、事项及形式有了更加清晰的掌握。
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 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执法办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 公正廉洁司法。
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卫增强调:全体检察干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三个规定”对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不断加深对“三 个规定”内容、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增强做好填写记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全院上下要强化如实记录责任意识,真正 做到全员覆盖,及时、如实登记记录填报。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纪检
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个人工作总结】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方案既定,重在落实”。3 月 24 日,省高院召开全省 法院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把脉前进方向、 厘清工作思路。会议结束后,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三个规定” 热潮,全院上下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 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 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 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 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 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 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 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转载于 : : 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三篇)。即:司 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 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 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 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 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 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 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 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 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 循。
“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 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 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 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 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 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 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 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 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 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 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 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 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 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 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 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 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 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 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 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三个规定的》的意义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 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二、对于本院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
关于三个规定的问题:本院检务督查部门每个月都会要求大家填写相关的表 格。在填写表格的过程中,就发现很多人都是空表。不排除确实没有《三个规定》 所规定的情况发生的情况,但也不排除是因为大家没有及时上报。
对于不上报可能有多方面原因:
1、干警对《三个规定》具体内容了解不够充分
2、干警受领导指示不敢上报
3、干警对《三个规定》重视程度不够充分
三、解决办法
1、现将重要内容《三个规定》内容宣读:违反规定列举的可能影响公正司法 的行为均要填报,具体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 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存在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接触 交往行为。
2、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 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问题高检院出台《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 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中明确提出“检察人员认为填报内容重大、敏感,或者设计 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可径直向本院检务督查部门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务督查局报告,对径直报告的检察人员情况,应当严格保密。”
3、承办人员如实填报的,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用张军检察长的话就是“披上 了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 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承办人员如果不填报,则 默认为个人“零报告”,如以后发现有应填报未填报的情况,按照瞒报行为严肃依 纪依法处理;如果不如实填报,经抽查、倒查发现的,视情节采取约谈、批评教育、 责令改正等措施。当然,如果是主管领导授意不填报或者不如实填报的,则依纪 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为切实做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让每一名检察人员不折不扣掌 握落实好“三个规定”要求。4 月 14 日,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 对“三个规定”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卫增带头学习讨 论,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落实和再部署,要求全体检察干警严守道德、 纪律、法律底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刘润荣再次原文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 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 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转载 于 : : 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三篇)。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一级主任科员马彩秀重点围绕张军检察长对 落实“三个规定”的讲话精神,紧扣“谁来填、填报谁、填什么、怎么填”为切 入点,通过填报中遇到的具体情形进行了举例讲解,并以警示案例再敲警钟,引 导树立检察干警“逢问必报”的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大家对“三个规定”的填 报内容、范围、事项及形式有了更加清晰的掌握。
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 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执法办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 公正廉洁司法。
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卫增强调:全体检察干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三个规定”对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不断加深对“三 个规定”内容、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增强做好填写记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全院上下要强化如实记录责任意识,真正 做到全员覆盖,及时、如实登记记录填报。
三是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纪检 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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