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助产机构上一年活产数 助产机构上一年《出生医学证明》适用数 助产机构上一年《出生医学证明》库存数 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流程
每年 10 月助产机构制订《出生医学证明》 下一年度使用计划 各区(市)县级管理机构制订本地《出生医学证明》下一年度使用计划 市级管理机构制订全市《出生医学证明》下一年度使用计划 国家级管理机构《国家妇幼中心证件办》承印 上报
审核
上报
上报
10 月底前省级管理机构制订全省《出生医学证明》下一年度使用计划
上报
审核
审核
审核
空白《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下发流程
省级管理机构依据申领计划按月下发 市级管理机构依据申领计划按月和使用数量下发
各区(市)县级管理机构按月和使用数量下发
交相关科室管理人员(专人)验收,确认空白证件无损坏,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入库
介绍信,申领单,身份证复印件 各助产机构按月和使用数量申领
介绍信,申领单,身份证复印件 介绍信,申领单,身份证复印件 介绍信,申领单,身份证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 印章管理流程
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 本地区助产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印章 直径 32mm 宋体 简化字 专人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 专用章 助产机构使用 下发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管理机构使用 首次签发 医疗机构外首次签发 换发 补发 因取消助产资质、变更机构名字、印章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收回封存,登记备案 变更机构名字、印章损坏、遗失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刻制新印章。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
签发人员从科室管理人员处领取空白证件,详细登 记证件数量、编号,领取时间,填写出库登记本 产房和手术室接生人员确认 分娩信息,填写《出生医学 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
签发人员每周定时到产房和手术室收取《出生医学 证明》首次签发记录表,与分娩登记本上相关信息 进行核对 签发人员在“成都市妇幼保健一卡通”录入信息并 打印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并指导领证人规范填写首次签发记录表上新生儿、 父母相关信息 领证人、盖章人员分别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加盖 本机构印章,填写首次签发登记本,资料归档永久 保存 有误
甘孜州 《出生医学证明》 废证管理流程图
印章管理人员 审核相关信息 后在废证登记 本上签字 在运输、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 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或因打印、填写错 误未签发的证件 甘孜州“一卡通”系统行作废操作 签发人员在废证登记本上认真填写编号、 作废原因、登记日期等相关信息,废证三 联上分别标识作废 按季度进行废证统计汇总、上报、上交废 证,实行双签名。第二年 1 月 10 日前上 报上一年度废证报表 区(市)县管理机构按季度对本辖区助 产机构废证统计汇总、审核、上报并收 集废证上交,实行双签名。第二年 1 月 15 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废证报表 市级管理机构按季度对本市助产机构废 证统计汇总、审核、上报并收集废证上 交,实行双签名。第二年 1 月 30 日前上 报上一年度废证报表 省级管理机构按季度对全省助产机构废 证统计汇总、审核、上报 并收集废证销 毁。第二年上报上一年度废证报表全中 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
甘孜州 《出生医学证明》 真伪鉴定流程图
记载信息与原始病历、签发登记本比 对,为本区妇幼保健院出具《出生医学 证明》真伪鉴定书结果提供依据 卫生行政部门 J 收到外地同级卫生行 政部门协助核查可疑《出生医学证 明》的申请函 各区(市)县妇幼保健院接受委托 负责该《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 各区(市)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出生医学证明》载体真伪核查 载体和记载信息均为真 区妇幼保健院出具《出 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 书结果为真 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签发机构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函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函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首次签发机构负责该《出生医学证明》记载信息进行核查 妇幼保健院将《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上 交本地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反馈至申请核查卫 生行政部门,同时留底登记(假证由申请鉴定 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级报送) 载体和记载信息有一项 为假区妇幼保健院出 具《出生医学证明》真 伪鉴定书结果为假
甘孜州《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处理流程图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 报告科室负责人、医务科、 主管院领导 12 小时内报告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管理机构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 管理机构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 管理机构 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备案 分析原因,填写 《出生医学证 明遗失上报 表》,上报处理 结果、制定整改 措施并落实 登报公开申明作废(甘孜日报)
封锁现场、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调查取证 及时沟通,反馈案件侦破情况 报告成都市妇 女儿童中心医 院保健部,在 “一卡通”系统 内注明作废,登 记废证编号 调查 核实 2 个 工作日 调查 核实 5 张 以上 调查 核实 2 个 工作日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对打印完成的《出生医学证明》 的信息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持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 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 持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签发机构领取)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母亲办理 各签发机构办理窗口 审核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分娩信息,并填写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 签发机构审核、签发 母亲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 医疗机构外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对打印完成的《出生医学证明》
的信息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 2.亲子关系声明(签发机构提供) 3.助产机构外分娩申领承诺书(签发机构提供) 4.提供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材料(父子和母子) 5.证明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签发机构领取)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母亲办理
各委托机构办理窗口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医疗保健 机构外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分娩信 息、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 签发机构审核、签发
母亲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 换发 办理流程
对打印完成的《出生医学证明》
的信息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 2.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或正页。
3.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4.其他材料 持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签发机构领取)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母亲办理
原签发机构办理窗口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签发机构审核、签发
母亲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 办理流程
对打印完成的《出生医学证明》
的信息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1.母亲持身份证到新生儿分娩机构病案室复印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单及新 生儿记录单,或 2010 年 1 月 1 日后分娩的新生儿提供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
2.母亲亲笔签字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补发机构提供模版)。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 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 4.小孩已进行户口登记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未进行户口登记的,需提 供新生儿父母书面声明及查看其户口薄原件。
持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签发机构领取)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母亲办理
个委托机构办理窗口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签发机构审核、签发
母亲办理
甘孜镇九龙县 —— 医院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首次确认打印完成的《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永久保存
新生儿出生 1 个月内父母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按规定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每周—————全天(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持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签发机构领取)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母亲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电话审核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分娩信息,填写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 签发机构审核、签发
母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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