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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0-22 18:00:02 点击: 推荐访问: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22篇 实施方案陶渊明爱国提纲解析

篇一: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小学召开教代会方案

  小学关于召开教代会的方案 一、20**年 12 月 15 日学校召开了党、政、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联席会议,讨论并确定 四届三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大会议程的初步意见。

  1、根据上级工会工作要求和本校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 12 月下旬在学校会 议室召开“**镇中心小学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2、本次大会的中心议题:

  (见申请报告) 二、第四届第三次教代会的主要内容:

  1、讨论、通过“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2、通过《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改方案);

  3、解答(或说明)代表提案;

  4、其他事项。

  三、具体筹备工作由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

  学校党支部 校委会 工会委员会 20**年 12 月 17 日 附:教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z 副组长:z 组 员: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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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摘要:科室、班组等为选举单位, 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学,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代会提案 工作小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 承担教代会相关工作,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贺钊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健全和完 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 ( 以下简称教代会 ) 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 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 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 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 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

   第六条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 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 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 展活动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 理代表提案。

  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 可以提请大会复议, 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 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 科室、班组等为选举单位, 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学 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1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 的教职工代表。

  选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若干代表组,代表组组长由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 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人数不 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 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

  听取并反馈 代表组审议意见;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 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

  讨论决定以及处理 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主席团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由学校各方 面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当占主席团成员半数以上。

  第十六条 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 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 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大会对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 会报告。

  教代会大会可以征集代表提案,提案处理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

  第十九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 承担教代会相关工作。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二十条

  召开教代会大会所需经费,由学校行政提供。

  第五章 工作机构

  .

   2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参加并负责大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及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

  主持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会议期 间有关会务工作。

  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活动, 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主持联席会议;

  组织代表 活动,宣传大会精神,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

  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处理教职工代表申诉等有关事项。

  参加校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

  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检查。

  贺钊中心小学 3

  .

  

篇三: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小学召开教代会方案

  小学关于召开教代会的方案 一、20**年 12 月 15 日学校召开了党、政、工会委员会全体成员联席会议,讨论并确定 四届三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大会议程的初步意见。

  1、根据上级工会工作要求和本校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 12 月下旬在学校会 议室召开“**镇中心小学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2、本次大会的中心议题:

  (见申请报告) 二、第四届第三次教代会的主要内容:

  1、讨论、通过“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2、通过《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改方案);

  3、解答(或说明)代表提案;

  4、其他事项。

  三、具体筹备工作由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

  学校党支部 校委会 工会委员会 20**年 12 月 17 日 附:教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z 副组长:z 组 员: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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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湖口中心小学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本校教代会制度,切实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依据茶陵县教育 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教代会制度是本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 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在校行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其职权。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本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六条 本校教代会按现岗在职教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三十选举产生代表。

  按照分配 的名额,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先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然后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选举, 得票超过参选人半数的有效。

  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女职工代表应占有一定的比例。除正式代表外,根据工作需要,由校工会提名推荐,报 校行政同意,由离退休教职工中产生若干特邀代表,在不是代表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 产生若干列席代表参加教代会。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敬业爱岗,师德高尚,工作负责,坚持原则;关心学校大事,敢于发表意见,有 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

  第八条 教代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校工会主持进行。‘ 第三章 主席团和专门工作小组 第九条 教代会主席团负责审议大会的中心议题、会议议程,审查会议的各种文件 资料,主持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召开。

  第十条 教代会主席团的产生,由校工会提出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报经校党委审 议后,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提请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主席团成员应由教师、职工和学校 党政领导的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超过半数。

  第十一条 根据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和实际工作需要, 本校教代会设立以下专门工作 小组:提案工作小组、生活福利工作小组、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教学改革工作小组。

  第十二条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 由校工会提名推荐各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 单,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教代会由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专门工作小组在教代会召 开期间接受大会主席团领导, 在教代会闭幕期间接受校工会领导, 并始终对教代会负责。

  第三条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教代会主席团或校工会的委托,对校代会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 研究和进行初步审议,参与制定教代会将要通过和决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方案。

  (二)收集、整理、论证有关提案。

  (三)检查督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和落实教代会提案的情况。

  (四)受理教职工群众和代表的申诉,维护他们正当的民主权利。

  (五)向大会主席团和校工会报告工作。

  第四章 校工会与教代会 第十四条 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 履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 管理的下列职责:

  (一) 向教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 政策, 宣传教代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 感。

   (二)做好教代会各项筹备工作:

  ①向校行政提出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

  ②在多方协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教代会的中心议题、主要议程和会议 日程安排,交主席团审议。

  ③认真征集和整理教代会提案。

  ④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材料准备。

  (三)协同校办做好教代会正式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

  (四)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提案、决议的落实。

  (五)组织、指导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与活动,主持召开代表组、专 门工作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对重要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六)采取多种形式,对代表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培训,对教职工代表进 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开展工作的热情。

  (七)依法维护教代会代表的民主权利,参与处理教职工群众的申诉,督促有关部 门严肃处理损害教职工合法权利的行为。

  (八)向上级工会汇报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情况。

  (九)处理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教代会预备会议 第十五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由校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在预备会议召开之前,要做 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准备好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教代会的中心议题、主要议程以及会议日程安排要报经校行政审议。

  (三)主席团建议名单、代表分组及负责人名单以及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要 报经校行政审议。

  (四)落实在预备会议上旨在统一代表思想认识的领导讲话和有关学习材料。

  (五)做好其它会务准备。

  第十六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的内容根据大会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须进行下列事 项:

  (一)由校工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大会通过。

  (二) 通过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专门工作小组建议名单、 代表分组及负责人名单。

  (三)审议通过正式会议中心议题和主要议程。

  (四)讨论、决定其它有关事项。

  (五)学校主要领导人讲话,对与会代表提出开好教代会的有关要求、意义、强调 纪律,调动大家开好教代会的积极性。

  (六)校工会主席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文件资料,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

  第六章 教代会正式会议 第十七条 教代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为开好正式会议,须做好下列 工作:

  (一)适时提前向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发出会议通知,提请各部门或代表个 人作出相应的安排,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正式会议的召开,必须 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参加会议。

  (二)布置好大会会场,如悬挂会标、安排好领导座席、音响准备等。

  (三)拟定全体代表大会(包括开幕式)议程。

  (四)邀请上级领导、工会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开好大会,扩大会议的影 响。

  (五)做好对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 组织好代表分组讨论、 让代表就主要议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

  学校校长、 书记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要分别在各代表组听取意见, 协助代表组负责人引导代表进行 热烈讨论。各代表组要有专人对代表的发言作出书面记录,会后上交校工会整理存档。

  (七)组织好大会发言,大会主席团集中听取各代表组对大会文件的意见与建议。

  (八)对需要代表表决通过的事项,须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办事,让代表正确地行使 自己的权利。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九)代表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征得一半以上的应到代表同意。

  第十八条 大会完成预定的会议议程后,要开好会议闭幕式。大会闭幕式要做好下 列工作:

  (一)准备好需要全体代表表决的议案。

  (二)对一经表决通过的事项,大会主席团应及时做出会议决议或决定。

  (三)根据需要,教代会可应有关重大事项的落实,为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的开展, 向全校教职工发出相应的倡议,以扩大教代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四)请校长讲话,做好会议总结

  第十九条 大会闭幕以后,校工会要及时将大会所有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经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通过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全体代表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工会。

  湖口中心小学

  

篇五: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 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 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 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 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校长 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 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 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4)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 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

  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 可以提请大会复议, 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 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 科室、 班组等为选举单位, 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学 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 教职工代表。

  选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若干代表组,代表组组长由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 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组 审议意见;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主席团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由学校各方面代 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当占主席团成员半数以上。

  第十六条 为有效。

  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 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 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 教代会大会对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 教代会大会可以征集代表提案,提案处理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九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承担教 代会相关工作。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召开教代会大会所需经费,由学校行政提供。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参加并负责大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及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主 持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会议期间有关会务 工作。

  (2)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活动, 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主持联席会议;

  组织代表活动, 宣传大会精神,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

  (3)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处理教职工代表申诉等有关事项。

  (4)参加校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

  (5)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检查。

  

篇六: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教代会活动方案范文

  小学教代会工作总结 本学期,我校教代会工作在县教育工会和学校的领导下,在本校教代会工作 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教代会工作质量,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加强教代会制 度建设等问题作了有效的探索,保障了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实施民主管理权利的落 实,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发展。

  一、党政重视 1.学校___领导依法治校意识的强弱以及对教代会重视支持与否是教代会工 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们新班子上任以来,坚持做到坚持依靠教职工办 学,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研讨每学期教代会的主要内容与形式,使教代会工作有声 有色。

  2.学校确保了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还确保落实了教职工应该参 加的各种会议。

  二、职权落实 1.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应赋予教代会真正的民主管理权 力:每年不少于听取___次校长工作报告,能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财务工 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队伍建设问题等学校的重大问题有知情权和 参与权。在学校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过程中给予审议 通过权,教代___通过的决议、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具有一定的合法 性和约束力。例如行政制订,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行 的机制,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础,是全体教工行为规范的准则,更是领导干部依法 行事、依章行事的准则和依据,减少工作上思想上的随意性。

  2.教代会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 制度,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当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 职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任务,凡是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教代会审议和决定的 事项,都向教代会报告,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用好教代会这个载体,是维 护教职工的政治民主权益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工作中坚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

   多沟通,多争取,自觉接受和维护党支部领导,把支部意见贯穿于教代会的每项工 作。

  三、制度化和经常化 我校十分重视对教代会条例的学习、工作程序的熟悉,经常___工会委员及教 代会代表学习讨论,加强理解,保证了教代会规范、有序地工作。

  1、每学期能定期召开全体代表会议,工会换届教代会依次换届。

  2、为了深化文明组室的创建,强化“六小”过程的管理,制订了一系列工 作制度、例会制度。

  3、我校教代会提案小组能定期检查督促提案处理情况,并能及时公布提案 落实情况。

  四、教代会工作规范 本校工会坚持做到教代会每次工作都按程序操作,规范到位。

  1、制定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每年定期向大会报告教代会工作,让他们有 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写提案,保证了提案的质量。所以份份提案提的实在,针对 性强,整改措施清楚,可操作性强。

  2、我校能按规定选举教代会代表,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___%。

  五、教代会工作机构 1、能制订代表选举方案,主持选举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专门 培训,为了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提高参与能力和水平,及时培训代表。会前能 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能督促大__文件准备工作;能提出主席团 人选的建议___;能做到大会宣传发动工作。

  2、能召集各专门小组活动,召集代表组长会议,能召集临时教代会代表会 议。

  六、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1、完善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学校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 机构和监督机构,制定详尽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 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订 校务公开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健全考评制度,严格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真正形成党___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工会___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 德育处主抓,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校除法 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 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容及 时更新。

  3、严格公开形式与要求。在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的同时,我校坚持群众可 知情、能参与、便于监督的原则。

  七、今后的工作构想 我们学校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中心是努力构建和谐学校。因为构建和谐学校 是应对当前教育复杂局面的科学举措,是解决工作矛盾、思想矛盾、利益矛盾的有 效手段。一切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 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另外,努力争取上级的积极支持,提供宽松的政策 环境。

  为了构建和谐学校,一是要加强___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坚持全心全 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不动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依法治校,用法、用 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体现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依,执 章必严,违章必究;积极倡导公平、公正、公开、正义的工作原则,各方面的关系 更加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一切依靠教师,始终把 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关心教师生活,处处为教师着想,使学校的向心力、 凝聚力增强,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

  尽管目前我校教代会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经验不足,有许多工作有 待我们去探索、研究、实施,我们深信在上级的领导下,在学校的支持下,我们有 决心、有信心把我校的教代会工作搞得更好。

  

篇七: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XX 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 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广 州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 形式,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 部分。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 序行使职权,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 思想、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 等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学校教代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奖惩办法、福利待遇,以及其他涉及

   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的政策、方案由校 长颁布实施。

  (三)评议监督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 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并对被评议者提出建议意见。

  第三 代表 第六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当选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 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 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 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中的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的管理人 员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 70%以上。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由年级组(或教研组)等选区为单位,按分配 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 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第十条 代表产生后经过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 无异议,成为正式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 选连任。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 数的同意。

  第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或特 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 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十分之一。

  第十三条 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 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或批评;

  4.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 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 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四条 代表的义务:

  1、模范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 范》、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 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 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发动本 组成员努力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 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工作。

  4、鼓励教职工之间互相尊重,尊重教职工的劳动及劳动成果,树 立教职工的威信,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

  5、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在推动学校改革、促 进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中起表率作用。

  第四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教代会设大会主席团,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 工代表组成。大会主席团要主持开好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 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意见;研究需要 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的 选举、表决等事项。

  第十六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闭 会期间如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二分之一以上代表 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大会期间的选举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表决须经 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中心议题要根据学校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围 绕教育教学中心,针对学校的实际问题,由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有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通过。

  第十八条 教代会筹备期间,应将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 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一周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第五章 提案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教代会筹备期间成立提案小组,负责提案的征集、 整理、核实和经校长及各职能部门受理后的落实工作。

  第二十条 提案征集表由提案工作小组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印 发给各教代会代表,并告知提案征集的起讫时间。

  第二十一条 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及两名 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小组名义集体提出。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 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写清楚案名、案由、解决措施及 建议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各提案经校长及各职能部门受理后,提案承办部门应 在一定时限内,将提案处理意见或落实情况反馈给提案小组;如实施 过程中确有困难的,各承办部门应说明原因,由提案小组向提案人说 明。

  第二十三条 提案小组要做好提案的整理、归档,并在下次教代会 上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作汇报。

  第六 党组织、行政和工会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的共 同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保障教代会 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协调、解决教代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 类问题,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校长要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 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 教代会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教代会提案,自觉 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召开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安排,为学 校民主管理创设良好环境。

  第二十七条 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 日常工作,并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或 增补教职工代表;做好教代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2.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组织代表督查大 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受理教职工(代 表)的意见、建议和申诉。

  4.做好教职工代表的培训。

  5.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八条 学校行政要支持和保障工会完成教代会工作。

   第七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 要问题,工会主席应主持召开由学校党政领导、教代会代表组组长、 工会委员和与议题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 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经教代会通过后实 施。

  

篇八: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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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钊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 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 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 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 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校长 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 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 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4)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 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

  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 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科室、班组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学 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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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

  教职工代表。

  选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若干代表组,代表组组长由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 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组 审议意见;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主席团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由学校各方面代 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当占主席团成员半数以上。

  第十六条 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 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大会对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 教代会大会可以征集代表提案,提案处理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九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承担教 代会相关工作。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召开教代会大会所需经费,由学校行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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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参加并负责大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及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主 持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会议期间有关会务 工作。

  (2)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活动,召集临时代表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组织代表活动, 宣传大会精神,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

  (3)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处理教职工代表申诉等有关事项。

  (4)参加校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

  (5)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检查。

  贺钊中心小学

  

篇九: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XX 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 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广 州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 形式,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 部分。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 序行使职权,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 思想、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 等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学校教代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奖惩办法、福利待遇,以及其他涉及

   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的政策、方案由校 长颁布实施。

  (三)评议监督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 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并对被评议者提出建议意见。

  第三 代表 第六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当选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 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 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 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中的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的管理人 员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 70%以上。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由年级组(或教研组)等选区为单位,按分配 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 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第十条 代表产生后经过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 无异议,成为正式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 选连任。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 数的同意。

  第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或特 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 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十分之一。

  第十三条 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 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或批评;

  4.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 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 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四条 代表的义务:

  1、模范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 范》、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 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 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发动本 组成员努力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 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工作。

  4、鼓励教职工之间互相尊重,尊重教职工的劳动及劳动成果,树 立教职工的威信,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

  5、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在推动学校改革、促 进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中起表率作用。

  第四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教代会设大会主席团,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 工代表组成。大会主席团要主持开好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 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意见;研究需要 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的 选举、表决等事项。

  第十六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闭 会期间如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二分之一以上代表 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代表会议。

  大会期间的选举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表决须经 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中心议题要根据学校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围 绕教育教学中心,针对学校的实际问题,由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有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通过。

  第十八条 教代会筹备期间,应将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 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一周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第五章 提案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教代会筹备期间成立提案小组,负责提案的征集、 整理、核实和经校长及各职能部门受理后的落实工作。

  第二十条 提案征集表由提案工作小组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印 发给各教代会代表,并告知提案征集的起讫时间。

  第二十一条 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及两名 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小组名义集体提出。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 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写清楚案名、案由、解决措施及 建议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各提案经校长及各职能部门受理后,提案承办部门应 在一定时限内,将提案处理意见或落实情况反馈给提案小组;如实施 过程中确有困难的,各承办部门应说明原因,由提案小组向提案人说 明。

  第二十三条 提案小组要做好提案的整理、归档,并在下次教代会 上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作汇报。

  第六 党组织、行政和工会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的共 同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保障教代会 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协调、解决教代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 类问题,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 校长要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 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 教代会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教代会提案,自觉 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召开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安排,为学 校民主管理创设良好环境

  

篇十: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贺钊小学教代会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 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 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 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 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校长 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 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 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4)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 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

  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 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科室、班组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学 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 教职工代表。

  选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若干代表组,代表组组长由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校内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 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教代会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组 审议意见;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主席团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由学校各方面代 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当占主席团成员半数以上。

  第十六条 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 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大会对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八条 教代会大会可以征集代表提案,提案处理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九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承担教 代会相关工作。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召开教代会大会所需经费,由学校行政提供。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参加并负责大会筹备;提出大会议题。程序方案及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主 持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会议期间有关会务 工作。

  (2)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活动,召集临时代表会议,主持联席会议;组织代表活动, 宣传大会精神,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

  (3)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处理教职工代表申诉等有关事项。

  (4)参加校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

  (5)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检查。

  贺钊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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