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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0-22 15:35:02 点击: 推荐访问: 执行 执行三个规定情况报告 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交流材料

篇一: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关于制度的执行

  任何工作的开展要靠出色的制度执行力来作保障,没有制度执行力,就没有发展 力,企业如何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是摆在所有管理人员面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很 多企业制度在极少数人员面前有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存在,其原因,往往不是出在制度上,而 是出在制度的执行力上。一是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感,存在着“浮”、“散”、“粗”、“虚” 等方面问题,工作部署了下去,落实起来拖拖拉拉,无所作为,不求实效;

  二是缺乏全局 观念和大局意识,不能自觉地贯彻执行规章和制度,而是各取所需,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 不利的就不执行,出了问题,怪客观原因,唯独不主观上找原因;

  三是制度的执行机制不 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为了做好人,不得罪人,在制度的执行力上大打折扣,甚至对制度 的执行,采取不作为;四是制度的执行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抓制度的落实仅仅停留在文件上、 会议上、口头上,致使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 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务之急,就要围绕制度的制定、制度的执行、制度执行的监督三 个层面的不足,加以完善和修复,切实做到不因人而设计制度,不因人而改变制度的执行, 不以任何理由排斥制度,不让任何人逃避制度。应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 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此,做到五个切实。1 切实做到制度的清理修改。制 度建设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如果制度存在缺陷不及时修补,就可能为破坏制度的人 提供机会,对以往建立的各种制度进行一番梳理,及时废止已经过时的制度,对既有的制度 进行重新整合,避免制度与制度之间的“碰撞”,对有缺陷或有漏洞可钻的制度进行修改完 善,理清制度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有人抓、有人管,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逐级负责,层层落实;2 切实做到制度的宣传教育。制度的宣传教育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 把规章制度宣传教育纳入 “大学习”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通过形式多样、行 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使高层管理者和职工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 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在表态和工作中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成 为公司发展的自觉行动,使制度在问题出来之前就发挥作用,以先声夺人的优势,内化成自 觉遵守制度的心理意识;3 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力情况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 机制(全员监督尤其是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包括技术骨干都必须加入到这个机制,没有任何借 口!),加强日常督查、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尤其要对执行 是否到位,效果怎样,原因何在等,都要细化,能够量化的要量化,把考核结果与全体员工

   的去留和提拔使用挂钩,从而及时发现制度执行的偏差,促进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4 切实 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 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 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5 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必须 严明纪律,这是抓好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 必究,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不以权势大而回避,不以资历深而姑息, 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我们万家正处于大力快速发展时期,需要全体干部员工群策群力、齐抓共管, 使企业 保持在稳定规范的轨道上欢快地前进!

  

篇二: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执行规章制度

  【篇一: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 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先,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 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 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其次, 企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 和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 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 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观臆断制定一 些“土政策”。

  第二、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在企业中可以发现,各种 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 上企业管理的发展,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几十 年前的制度,现在仍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成了摆设或拌脚石,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 而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 理的发展,及时修订,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求,与时俱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 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 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 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 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 大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规章制度 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 约束和要求,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领导也好,普通职工 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职责,就要求我们的管理、执行 活动必须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约束,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 的泛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 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度和职责

   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和不定期 的形式,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 用。

  第五、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 实现各项规章制度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 项规章制度都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 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 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企业领导处 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 资源配置、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对规章制 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层管理者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 量,他们承上启下,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又是小团队中的 领导和教练,他们应具备正确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企业领 导和中层管理者,通过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作用于每一位职工。

  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制度、有执行,但并不一定 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进行合理、有效地评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 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求执行,更能对现有 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 据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 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合理评价,因此,建立完善的评价 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完善的价机制也能对 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 其得到及时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篇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建议 1】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建议 自 2014 年 2 月 1 日《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后实施。

  一、执行情况:

  通过一年的实施执行,情况总体效果良好,生产部各级工作人员都 能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各岗位工作人员主动适应 规章管理制度,在工作中主动落实一岗双责,进行场地卫生环境、 设备设施隐患查找整改落实、协调生产、杜绝违规违纪的操作和提 高岗位技术能力等一系列的管理,,基本杜绝违规行为,生产科领

   导并及时对各个部门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对违章违纪严格执行 落实整改,强化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 障安全生产,有效提高了公司形象。

  二、执行存在问题:

  1、从执行情况来看,仍有一些违章违规现象不能杜绝,具体表现为:

  生产记录不全面、生产安排不合理、未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睡 觉、安全意识不高、注意力不集中、生产现场杂乱、设备设施不能 正常使用、工具摆放不整齐、当班人员离岗、脱岗、睡岗、安全隐 患不能及时排除、生产中突发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不听从指挥、不 服从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时有发生等。

  2、职工普遍反映的问题:工作时间长,考勤严格,工作量大,绩效 工资比其他部门偏低;人员少加班多,得不到正常补休,也得不到 加班工资,甚至享受不了工龄假;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公平、 公开、公正处罚违章违纪人员;同时对职工表现较好,对中心有贡 献的,及时应采用不同形式的鼓励或奖励,鞭策广大职工奋发向上, 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设置多一台考勤机,生产部倒班人员方便考 勤;个别职工对岗位职责不明确,责任不十分清楚;

  三、分析原因:

  1、规章制度教育宣传培训不够;2、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不 够严格,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高;3、职工对制度的学习、 认识、理解不到位。4、对各阶层的执行状况不同。5、检查监督考 核和奖罚措施相结合不够严格。

  四、建议的整改措施:

  1、 加强制度的学习教育宣传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落实重要性的 认识和养成遵章守纪习惯。

  2、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3、发挥领导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作用。

  4、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罚。责任部门进行严 格的考核和奖罚。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篇三:如何加强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如何加强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摘要:做任何事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运作 的行动纲领,是企业存续、发展的保障,许多企业有制度,但执行 力不够,怎样才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呢?

   关键词:规章制度;重要作用;增强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 06-00-01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些通俗的 谚语告诉我们一个简单不过的道理——做事、做人、办企业都要遵 循一定的“游戏规则”。联系到我们的企业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就 是我们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规则。也可以说合法的规章制度就是企 业的法律,法律高于一切,那么制度在企业应高于一切。话虽这么 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多少企业真正把制度当一回事:一 种是大企业有较完备的企业规章制度,但很多时候是停留在纸上, 做的好看却不中用;一种是中小企业,有些制度,但很不系统,不 规范,也不全面;还有一种是干脆没有制度,仅仅依赖经营者的个 人判断与说辞;还有的制度朝令夕改,出尔反尔。那么究竟什么是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保障我们的制度科学、合法、有执行力呢?下 面就结合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情况,谈一些自己的拙见。

  一、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要增强我们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就得了解企业规章制度的作 用及重要性。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是企业根据法律

  

篇三: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 第二章

  第三节

  法院(审判)制度

  法 官 制 度

  • • ——是指关于法官的选任资格、选任方式、任职 期限、奖励惩处、物质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 总称。

   • 一、法官的任职条件 • ——法律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的资格。

  • (一)西方国家

  • ——英美法系国家从律师中产生,大陆法系国家则无此要求。

  • • • • • •

  1、英国 (1)地方法院:7年以上出庭律师经历。

  (2)高等法院:10年以上,且年龄50岁以上。

  (3)上诉法院:15年以上或2年以上高等法院法官。

  (4)上 议 院:同上诉法院。

  ——40岁以前被任命为法官极少见,高等法院法官的年 龄很少低于50岁,上诉法院法官很少低于55岁(高级 法官则不低于60岁)。美国与英国的情形相类似。

   • 2、美国

  • ——19世纪以前,多为不懂法律的“外行法官”。现在, 除少数州在审理轻微犯罪案件的初审法院之外,其他法 院的法官都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和执业经验。

  • ——由于美国法学院属于“本科后”教育,学生毕业后 还要从事一定年限的律师实务,包括检察官和公共辩护 律师等政府工作,最后才能坐到法官席上,所以美国法 官的年龄一般都在40岁以上。

  • ——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 ——成熟的人才能做出“成熟”的判决,初出茅庐的年 轻人往往难当此重任。

   • ——联邦法律并未就法官任职条件作规定。但大多数州 的宪法对本州法官的任职条件作出了规定。

  • 如马里兰州:

  • ——马里兰州的宪法,州长可以任命一个具有某些基本 资格的人担任一个新的法官职位或是填补空缺。除了孤 儿法院的法官外,这些基本资格是:

  • A、具有马里兰州的公民资格,在该州居住至少5年;

  • B、被登记为合格的选民;

  • C、至少30岁;

  • D、提名为法官的必须来自具有最正直品格、智慧和完 备的法律知识的律师。

   • 3、德国

  • ——德国法律对所有司法职业人员职业资格要求水准是 一样的。即必须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司法职业包括:

  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等)。

  • ——A、在大学学习至少四年半的法律(但没有最高

  期限,),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三次实习(每次为期1 个月),方有资格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

  • ——B、通过第一次考试后,到实际部门,主要是到法 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政府部门进行至少二年的见 习实践,然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

  • 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者,取得全科法律学者的资格,即 取得了从事司法职业范围内的任何职业的资格。

   • 4、日本 • ——德国相似,要想成为一名法官:

  • (1)大学本科毕业(法律系或研究院的毕业生);

  •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 律师相同。

  • (3) 考试合格者进入司法研修所接受培训。

  • ——以往进修期限为2年,近年来改为1年半。(期间 要被派往各地的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 • (4)进修结业前进行毕业考试。考试的合格者,愿意 并获准到法院任职的,只能被分配到全国各地的地方法 院做助理法官(每年约100人)。

  • ——助理法官只能陪审,不能主审或独任审理案件。

   • 日本各级法院法官任职条件:

  • (1)地方法院和家庭法院的法官:

  • ——助理法官通常工作10年后,特别优秀的可5年后 升任法官。

  • (2)高等法院的法官 • ——多是从地方法院和家庭法院中工作至少10年以上 的法官中或从至少任职10年以上的检察官、律师和法 务省官员中选任的。

  • 在大学或研究院任教10年以上的教授或助理教授经最 高法院认可并提名,也可以获得内阁任命。

  • (3)最高法院的法官 • ——年满40岁,及工作20年以上的高等法院院长、 检察厅厅长、大律师和著名教授或高级行政官员。

   • (4)简易法院法官:

  • ——比较特殊。法官大都是从地方法院的书记官或事务 官中择优选拔的,他们不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要通 过由最高法院统一命题的考试,合格率很高。

  • 5、法国

  • 分为两步:

  • (1)在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 (2)报考专门的法官、检察官学院,经过28个月的司 法技能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毕业后即取得法官或检察官 资格。

  • 然后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任法官或检察官。

   • 两大法系法官选任制度的差异 •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一般都是从律师中选任 的,即法官选任制度上的一元制。

  • ——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是作为法律职业者之一

  专门培养的,法官一般不从律师中选任,即法官选任制 度的二元制,又称官僚法官制。

  • ——法官制度二元制,有利于培养一支高度专业 化且具有相同司法风格的法官队伍。

  • ——缺点是:“从司法修业生到直接被任命为法官的人 通常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与一般国民,特别是下层人民 缺少密切的接触,而且由于长期生活在官僚化的司法系 统内,还会养成为了个人的升迁而迎合上司,人格意识 淡泊等思想倾向。”

   • (二)中国法官的任职条件

  •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 • 括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 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 • • • • • • 1、担任法官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法官法第9条规定: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23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 身体健康;

   • (6)——A、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 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 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 —— B、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 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 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的, 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院制定。

  • ——适用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院审核确定, 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 业专科毕业。

   • 2、担任法官的限制性条件

  • • • • • □□□其一,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第10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其二,法官任职回避(第16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 (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副庭长;

  • (2)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 (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 其三,法官任职限制

  • • • • (1)法官不得兼任:

  A、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B、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

  C、律师。(第15条 )

  • □□——第十七条规定:

  • (2)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 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4)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 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5)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 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二、法官的任免方式

  • (一)西方国家。主要有两种:

  • 1、任命式。

  • ——即法官的产生由国家元首、政府机构、议会或最高 法院院长任命而产生。又分三种类型:

  • (1)总统或国王单独任命。

  • ——由有关方面(法官委员会、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提 名,呈请元首任命。如新加坡总统、泰国国王,爱尔兰 则由总统直接任命。

  • (2)由议会或司法委员会任命。

  • ——如瑞士、意大利、葡萄牙等国。瑞士的法官由联邦 议会任命;意大利则由最高司法委员会任命。

   • (3)分别任命。

  • ——主要是不同级别的法官有不同的任命主体和程序。

  • □□如日本;

  •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其他 大法官由首席法官提名,内阁任命,天皇认准。其他法 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

  • □□英国;

  • ——大法官、上议院常任法官、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法 官,经首相提名,英王任命;其他法官由司法大臣提名, 英王任命;地方法院法官由司法大臣任命。

  • □□德国;

  • ——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总统任免,各州主要由州司 法部长同法官选聘委员会共同决定。

   • 2、选举制

  • ——以国家为对象也可称之为选举与任命共存方式。

  • • • • •

  以美国为代表: (1)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由 ◎◎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总统任命。

  (2)各州法院法官的产生不尽相同:

  一是任命制:

  • ——通常是由州长或者州议会任命,实行这种制度的州 有加利福尼亚、弗吉尼亚等少数几个州。

  •

  二是选举制:

  • ——又分成几种不同的办法:

   • ○○A、政党选举制(党派提名)。

  • ○○B、非政党制选举制(不由党派提名;市民直接

  从近年来工作表现良好的法官中选举法官)。

  • —采用这两种办法的有内华达、肯塔基等32个州。

  •

  三是混合制,如马里兰州:

  • ——上诉法院是最高法院,特别上诉法院是中级法院, 法官初任时由州长任命,州参议院确认,之后根据工 作成绩来参加非竞争性的选举。

  • 一个法官的得票少于或是正好半数,必须进行新的任 命。否则,原任法官继续任职,任期10年。

  • ——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由州长任命。

   • ——巡回法院是马里兰州具有普遍一审管辖权法院。

  巡回法院的法官初任由州长任命,至少一年以后举行 选举。该法官可能要和其他法官或是律师竞争。获胜 者任职15年。

  • ——地区法院法官由州长任命,由州参议院确认。地 区法院的法官不需要参加选举。首席法官由上诉法院 的首席法官任命。

  • 州长对初任法官的任命也有一定的程序:

  • ——有一个全州法官提名委员会来提名要任命为上诉 法院法官的人选,还有16个地区法官提名委员会来 提名一审法院的法官人选。

  • 州长必须从当前的名单上或是在前两年内递交的候选 人名单中选择任命。

   • (二)中国法官的任免方式 • 1、基本方式

  •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 罢免,任期与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 (2)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 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 (3)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 (4)按地区设立和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其他人员分别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 高级法院院长的提名决定任免。

  • (5)专门人民法院的法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 任免办法。

   • 2、法官的来源

  • ——(1)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 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 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 ——(2)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 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 3、任命错误的纠正 • ——(1)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一经 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

  • ——(2)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法官的任命有违反本 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法院依法撤销该项任命, 或者建议下级法院依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撤销该项任 命。

   • 三、法官的保障制度 • (一)西方国家

  • 1、法官任期 • ——总体而言,法官比其他公职人员任期要长,多数国 家规定了法官任职终身制。大体分为三种:

  • (1)终身制

  • ——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巴西、印度、泰国等, 但大都有退休年龄规定。

  • ——如德国的初任法官有3—5年适用期;期满,经所在 院长证明具备合格法官的素质,则会被任命为终身法官, 直至退休(65岁)强制退休。

   • (2)任期制。

  • ——一般而言,不同审级任期不同。有些国家还可以 连任。且任期较长。

  • ——如巴拿马最高法院法官任期18年。瑞士6年。

  • ——日本法官都是10年,期满后由国民审议,通过后 可再次任命,直至退休。最高法院年满70岁,下级法 院年满65岁退休,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终身制。

  • (3)终身制与任期制兼用——美国

  • ——美国联邦法院(还有7个州)为终身制。法律并 未规定退休年龄,但规定了年65岁、任职15年;年70 岁、任职10年,可全薪退休。

  • ——大多数州为任期制,从4——15年不等。

   • 2、法官的薪金

  • ——普遍规定了法官享有比一般同级公职人员较高的薪

  金待遇。

  • ——在美国;199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收入平均 约177500美元,联邦巡回法院法官的年收入平均约 133600美元。

  • ——据1983年11月15日《英国经济学周刊》公布的资 料,英国大法官年薪高达53300英磅,竟然比同期首相 年薪高出10300英磅。

  • ——在日本;目前一个劳工的平均月收入为55万日元, 而一个法官的平均月收入要在100万日元以上,最高 法院院长的薪金与内阁总理大臣、国会两院的议长相等, 月收入达230万日元,是普通劳工月收入的4倍。此外, 在住房和交通、医疗等方面,法官也都享有十分优厚的 待遇。

   • ——大陆法系国家传统上一直把法官作为公务员管理, 法官享受文官式待遇,不同级别的法官薪金与相应级 别文官薪金相参照而确定。

  • ——如德国:

  • ——法官共分十级,最低级比特级公务员最低 级的工资略高,最高级比特级公务员最高级工 资略低。

  • ——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文官式待遇有利于对 公职人员的统一管理,防止产生一个拥有过分 特权,脱离民众的法官阶层,但其对法官经济 地位保障的不力则可能导致法官为物欲所动, 产生司法腐败。基于此,现代西方各国普遍注 意提高法官待遇,以实现高薪养廉的目的。

   • 3、法官的纪律和惩戒

  • ——现代法治国家都特别重视法官的职业规范。

  • 在美国,1924年就制定了《法官行为规则》,法官若 犯有或涉嫌叛国、贿赂、偷税漏税等行为,将受到立 法机关的弹劾。

  • ——弹劾联邦法官,首先要由联邦众议院投票通过弹 劾指控,然后由联邦参议院进行审判。

  • ——审判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由全体参 议员听证并投票表决。如参议院判定有罪,该法官即 被罢免;如参议院判定无罪,则该法官继续任职。

  • ——弹劾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分措施,所以很少使用。

  自美国建国以来,已有13名联邦法官受到弹劾、定罪 并撤销职务。各州地方法官的弹劾方法和程序与弹劾 联邦法官基本一样。

   • ——在日本,法根据宪法和法官弹劾法的规定,法官 由于工作中渎职、玩忽职守或犯有严重损害法官威望 等过错的,应对其弹劾。

  • ——弹劾法官由议院选出的14名追诉委员组成弹劾 委员会实施。弹劾委员会从议会两院的议员中选出裁 判员组成弹劾法庭,对拟于罢免的法官进行追诉。

  • 法官的处分不得由行政机关实施。

  • ——国民虽不能直接进行追诉,但可以向上述弹劾委 员会提出要求弹劾某特定法官的要求,最高法院在确 认该法官具有加以弹劾的事由时,必须向弹劾委员会 提出要求罢免该法官的申请。

  • ——一般情况下,法官的判决不能成为被罢免的理由 的。否则被认为是对法官独立审判权的侵犯。

   • (二)中国的法官保障制度 • 1、法官的权利与义务

  • □□法官应履行下列义务(法官法第7条):

  •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 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 (法官法第8条):

  • (1)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 (2)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 (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 辞退或者处分;

  • (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 (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 (6)参加培训;

  • (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 (8)辞职。

   • 2、法官的培训与考核 • 两大法系在法官的培训方面有共性:

  • ◎◎第一,设立专门培训机构。

  • ——如美国的国家司法中心;法国的国家法官学院;日 本设立司法研修所。

  • ◎◎第二,设立强制性规章。

  • ——都要求法官需在职接受不低于一定时间的培训。

  • 例如,“美国的一些州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都订有 强制性法官参加专门教育讨论会的章程和强制性司法人 员培训计划”。

  • ◎◎第三,培训方式灵活多样。

  • ——包括讨论会、讲授学习、专题研究等都是法官学习 的方式。

   • 中国法官培训制度

  •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 律大学, • ——1988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会创办 了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

  • ——1994年的《法官法》,专章规定了法官培训制度, 要求对法官进行有计划的理设及业务培训。

  • ——法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 晋升的依据之一,从而将对法官的培训纳入到了法制化 的轨道。

  •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国家法官学院”, 各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官培训中心,共同负责对法官的 培训工作。

   • ◎◎◎中国法官的考核:

  • 人民法院设法官考评委员会 •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五至九人。主任由本 院院长担任。

  •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考核、 评议工作。

  • 对法官的考核内容的重点为审判工作实绩。

  •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

  • ----------优秀、称职、不称职。

  • ——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 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

  •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 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 3、法官的等级——四等十二级

  • (1)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2)大法官:一级、二级;

  •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被授予 一级大法官,其他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苏泽林;各 省级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被授予二级大法官。

  •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 ——首批被评定为大法官的共计41人。此外,全国法院 还评定高级法官3万多人,法官18万多人。

  • ——法官的等级的确定、升迁,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 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 ——但“法官职务编制等级”,以法院级别为标 杆,体现的是法院法院行政化倾向。

  • 以初任审判员为例,任命时若身在 • 最高法院,法官等级最低也是四级高级法官;

  • 高级法院,则是二级法官;

  • 中级法院,则是三级法官;

  • 基层法院,则是四级法官。

  • 院长分别为:首席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 至三级高级法官;三级至四级高级法官。

  • ——这种人为的操作,恐怕很难说有什么合理性。

  并没有真正实施法官逐级选任制度 。

   • 4、法官的奖励

  •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 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

  • ——对法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 原则。

  • ◎◎◎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第30条) • ——包括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勇于同 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等。

  • ◎◎◎奖励分为(第31条) :

  •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 5、 惩戒 • 法官有下列行为,应当给予处分 :

  • ——贪污受贿;

  徇私枉法;

  刑讯逼供;

  • ——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 人的请客送礼;

  • ——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等等。(第三32条)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处分分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

   • 6、法官的辞职与辞退

  • ◎◎第39条规定,法官要求辞职 •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职务。

  • 第40条规定了辞退法官的情形:

  • • • •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3)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 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 (5)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 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 7、 申诉控告 • ◎◎法官法第44条规定:

  • ——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可 在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 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 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 ◎◎第47条规定:

  • ——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 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 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 • • •

  8、基本生活保障 ◎◎◎工资制度 (1)定期增资制度。

  ——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 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 升工资。

  • (2)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 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

  • ◎◎◎法官的退休制度 • ——法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 其他待遇。

   • 四、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之路 • 我国的法官队伍与国外的法官数量相比,不是 太少而是太多,可以说是相当庞大的。

  • ——1997年英国全职法官仅有964名,如果按人 口比例,英国大约每11万人有1名法官,而我国 按人口比例是每4.8万人有1名法官。

  • ——从承办案件来看,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平均 办案1988年达627件,美国的法官年平均办案数 在300至400之间,几乎每人每天办一件案件。

  • 在我国以1996年为例,平均每个法官的办案 数约21件。可见美国法官的办案数几乎比我国法 官办案数高出15倍。

   •

  2002年,肖扬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上提出:

  • ——从制度上彻底摒弃法官职业大众化现象 , 确保法官队伍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 养,为法官依法履行职务提供物质和身份上的保 障,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荣。

  • ——同时,通过对法官职业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以 促进司法公正,增加社会公众对法官的尊重和对 法律的信仰,提升法律和司法权威。

  • • 各级人民法院开始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 ○○1、实行法官定额制度。

  • ——在考虑中国国情、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 和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在现 有编制内,合理确定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定额。

  • ○○2、改革法官遴选制度。

  •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补充法官人选,必须经过 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考核, • 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 人员中择优遴选;

  • 被录用的人员在被任命法官职务前,必须接 受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任命为法官。

   • ○○3、逐步推行法官逐级选任制度;

  • ——在确定法官员额的前提下,上级人民法院的 法官职位出现缺额,逐步做到主要从下级人民法 院的法官中择优选任。

  • ○○4、试行法官助理制度;

  • 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确定 法官员额后,一些不能继续担任法官但符合法官 助理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法官助理。法官助理符 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可以被选任为法官。改革法 • ○○5、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

  • ——既明确书记员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的身份, 确定书记员的职责,建设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

  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又一个配套制度。

  

篇四: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管理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 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公 司部门间、员工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强化公 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经公司总裁办公中心研究决定,向全体员工发 布以下三个要求,请各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落实执行。人力行 政中心、运营中心要加强对新招聘员工的制度培训和教育,使之尽快 熟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充分 核实情况、掌握证据、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据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出 行政处罚。

  2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2.严格按规章、按工作流程办事 对于要求应经过 oa 或 erp 工作流程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工作 流程执行,禁止以各种借口不走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先办理事务再补 走工作流程的现象。对于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员工,将视其行为对公 司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给予 相应的行政处罚。

  3.必须及时发起和处理各种工作流程 各级员工应按照各项事务工作流程发起时限的要求,及时发起工作 流。每天上班时必须打开 oa、erp,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流程。对于不及 时发起工作流,或不及时处理工作流者,将由总部人力行政中心根据 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坚持层级管理,经过正确的方法实现良好的沟通 全体员工在工 作中必须坚持以下的层级管理原则:

  1.服从直接上级指挥 (1)对直接上级符合规章和程序的指令必须服从,不得无故拖延或 拒不执行直接上级布置的任务。

  对于其它人转达的直接上级的指令,在未确认确实为上级的指令时, 员工能够拒绝执行。

  3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2.严格执行逐级管理,禁止越级、跨部门指挥

  (1)上级对下级的指挥要逐级进行,禁止越级指挥。下级对上级的 请示、汇报要逐级进行,禁止越级请示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原则上不允许业务总监直接指令业务咨询开展工作,应经过业务经 理逐级下达指令。

  (2)如果有业务需跨部门协同处理,应事前做好充分沟通,并由业 务发起部门领导向协同部门领导提出协同办理要求,由协同部门的领 导进行指挥,禁止超越管理权限跨部门直接指挥。跨部门协同工作时 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的部门分管领导汇报,由各自的分管领导 进行沟通解决。

  如 a 中心的总监,不得直接向 b 中心的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应事先正 式征求 b 中心总监意见,由 b 中心总监向下级下达工作指令要求;如 沟通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的分管总裁汇报,由各自的分管总裁协 商解决。

  (3)关于工作检查监督与申诉

  上级可越级检查监督本部门的各级人员,但不可越级指挥。下级可越 级申诉但不可越级请示。

  对于承担检查监督职责的总部督查部门,能够越级、跨部门检查监督 工作,但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该以书面方式向被检查部门

  4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对方书面的解释,核实问 题后能够向被检查部门的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由被检查部门领导作出 相应处理,原则上不由督查部门直接作出处理。

  3.及时反馈复命

  各员工必须及时向直接上级反馈上级布置任务的执行

  情况,及时汇报计划的落实结果。

  4.书面方式是进行工作沟通的有效、正确途径

  在工作中,应谨记以书面方式代替口头方式、以记录方式代替记忆方 式进行工作流程,同事间、部门间的工作交流、意见建议、请示汇报 均应经过内部邮件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的请示、指令、承诺、批准 均为无效。

  三、工作中要敢于、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正直是惠海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努力为员工营造一个坦诚开 放、民主管理的环境,希望公司员工都为人正直,在工作中要敢于真 实表示自己的观点,敢于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及建议,能真诚学习她 人的想法,接纳别人正确的意见,相互信任。员工在提出意见、建议 时,应选择书面方式,不能越级提出意见。部门间对某意见或建议有 异议无法协调时,应及时书面向分管的上司汇报,由分管上司出面协 调解决。

  5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

  请各员工严格服从公司制度和安排,身体力行地保证公司每个政策的 最终落实。

  惠海 it 连锁 总裁办公中心

  【篇二: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实 好规章制度就必须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 先,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 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 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其 次,企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 想和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 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靠 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观臆断制定一些 “土政策”。

  6 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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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在企业中能够发现,各种规 章制度制定的很多,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上企 业管理的发展,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几十年前的 制度,现在依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成了摆设或拌脚石,不但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妨碍工作 的正常进行。因而,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理的发展,及 时修订,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求,与时俱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 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论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 友,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 处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 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大 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篇五: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执行规章制度的管理办法 执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各个管理环节当中,使

  按章办事、按章操作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

  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

  第三条 公司各部处室和各项目部负责人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

  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是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部门,履行监督、检

  查各部门和项目部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职责。

  第二章 原 则

  第五条 公司执行规章制度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执行规章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适

  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

  2、事实性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各项制度为标准。

  第三章 考 核

  第六条 各部处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并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有违反公司制度的,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与部门负责 人进行沟通,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第八条 处理意见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处理事项情况说明;

  2、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依据;

  3、改进措施。

  第九条 综合部将处理意见备案,并负责督促责任部门实施处理 意见.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条 奖惩责任:公司实行逐级领导负责制,各部处室(项目 部)负责人分别负责对下属进行全权督导检查,以制度中明确的 奖罚规定为处理依据,及时对下属的优良表现做出评价,对违规 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奖惩处理程序 1、由当事人所属的部处室(项目部)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报公司 综合部调查、核实.综合部根据员工优良表现和过失行为填写奖励 或处罚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然后 由综合部在 10 日内向当事员工所在部处室(项目部)和员工本人 通报处理意见. 2、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处理决定公布七日内向综合部 提出书面意见.综合部视问题重要程度可直接进行答复,也可与责 任部门负责人共同答复,或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

   3、对于滥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 员,公司予以从严处分. 第十二条 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力的部处室和年度内受过处罚的 员工,原则上不能参加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评优。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六: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管 理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

  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 公司部门间、员工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强 化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经公司总裁办公中心研究决定,向全体 员工发布以下三个要求,请各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落实执行。人力 行政中心、运营中心要加强对新招聘员工的制度培训和教育,使之 尽快熟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充 分核实情况、掌握证据、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据既定的工作流程 做出行政处罚。

  2.严格按规章、按工作流程办事

  对于要求应通过 oa 或 erp 工作流程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工作 流程执行,禁止以各种借口不走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先办理事务再 补走工作流程的现象。对于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员工,将视其行为 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给予

  相应的行政处罚。

   3.必须及时发起和处理各种工作流程

  各级员工应按照各项事务工作流程发起时限的要求,及时发起工作 流。每天上班时必须打开 oa、erp,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流程。对于不 及时发起工作流,或不及时处理工作流者,将由总部人力行政中心 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坚持层级管理,通过正确的方法实现良好的沟通 全体员工在工 作中必须坚持以下的层级管理原则:

  1.服从直接上级指挥

  (1)对直接上级符合规章和程序的指令必须服从,不得无故拖延或 拒不执行直接上级布置的任务。

  对于其他人转达的直接上级的指令,在未确认确实为上级的指令时, 员工可以拒绝执行。

  2.严格执行逐级管理,禁止越级、跨部门指挥

  (1)上级对下级的指挥要逐级进行,禁止越级指挥。下级对上级的 请示、汇报要逐级进行,禁止越级请示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原则上不允许业务总监直接指令业务咨询开展工作,应通过业务 经理逐级下达指令。

  (2)如果有业务需跨部门协同处理,应事前做好充分沟通,并由业 务发起部门领导向协同部门领导提出协同办理要求,由协同部门的 领导进行指挥,禁止超越管理权限跨部门直接指挥。跨部门协同工 作时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的部门分管领导汇报,由各自的分 管领导进行沟通解决。

  如 a 中心的总监,不得直接向 b 中心的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应事先 正式征求 b 中心总监意见,由 b 中心总监向下级下达工作指令要求;

  如沟通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各自的分管总裁汇报,由各自的分管总 裁协商解决。

   (3)关于工作检查监督和申诉

  上级可越级检查监督本部门的各级人员,但不可越级指挥。下级可 越级申诉但不可越级请示。

  对于承担检查监督职责的总部督查部门,可以越级、跨部门检查监 督工作,但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该以书面方式向被检查 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对方书面的解释, 核实问题后可以向被检查部门的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由被检查部门 领导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不由督查部门直接作出处理。

  3.及时反馈复命

  各员工必须及时向直接上级反馈上级布置任务的执行

  情况,及时汇报计划的落实结果。

  4.书面方式是进行工作沟通的有效、正确途径

  在工作中,应谨记以书面方式代替口头方式、以记录方式代替记忆 方式进行工作流程,同事间、部门间的工作交流、意见建议、请示 汇报均应通过内部邮件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的请示、指令、承诺、 批准均为无效。

  三、工作中要敢于、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正直是惠海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努力为员工营造一个坦诚开 放、民主管理的环境,希望公司员工都为人正直,在工作中要敢于 真实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及建议,能真诚学 习他人的想法,接纳别人正确的意见,相互信任。员工在提出意见、 建议时,应选择书面方式,不能越级提出意见。部门间对某意见或 建议有异议无法协调时,应及时书面向分管的上司汇报,由分管上 司出面协调解决。

  请各员工严格服从公司制度和安排,身体力行地保证公司每个政策 的最终落实。

   惠海 it 连锁

  总裁办公中心

  【篇二: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 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先,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 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 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其次, 企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 和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 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 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观臆断制定一 些“土政策”。

  第二、规章制度要和时俱进,及时修订。在企业中可以发现,各种 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 上企业管理的发展,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几十 年前的制度,现在仍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成了摆设或拌脚石,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 而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 理的发展,及时修订,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求,和时俱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 人平等”、“王子犯法,和庶民同罪”,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 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 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

   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 大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规章制度 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 约束和要求,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领导也好,普通职工 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职责,就要求我们的管理、执行 活动必须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约束,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 的泛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 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度和职责 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和不定期 的形式,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 用。

  第五、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 实现各项规章制度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 项规章制度都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 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 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企业领导处 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 资源配置、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对规章制 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层管理者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 量,他们承上启下,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又是小团队中的 领导和教练,他们应具备正确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企业领 导和中层管理者,通过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作用于每一位职工。

  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制度、有执行,但并不一定 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进行合理、有效地评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 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求执行,更能对现有 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

   据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 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合理评价,因此,建立完善的评价 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完善的价机制也能对 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 其得到及时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总之,企业的发展要靠各项规章制度,而规章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 落实到位。如果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定、督促和执行制度、职 责的时候,做到掷地有声,一步一个脚印,那么,企业就一定会呈 现一种新气象

  【篇三: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管理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部门不断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进行不断 的梳理和完善,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不断完善新业务 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同时加强考核,以考核促提高,以提高促发展。

  从制度、会计、审计、安全等多方面,形成相互融通相互制约机制。

  我部门专门成立业务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检 查,并结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

  2、财务会计管理

  对财务会计方面,实行领导负责制,对我单位进行管理和检查,实 行报告制。①加强学习和内部管理。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和 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各 项业务,确保结算和核算质量;②加强核算,提高经营效益。③切 实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上级部门规定列支各 项费用,坚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方式和程序

  一、 决策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 事先进行法律分析或法律审查,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 的行政决策。

  (二)坚持科学决策。重大决策,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

  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对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问题, 要组织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论证,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相对 完善的方案,或多个比较方案。

  (三)坚持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要 广泛听取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三、 决策程序

  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分为决策准备、决策提交、决策反馈三个 阶段。

  (一)决策准备阶段。包括提出建议、调查研究、拟订方案、论证 评估及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决策提交阶段。包括确定提交、准备材料、通知落实、审议 决策、形成纪要等。

  (三)决策反馈阶段。在作出决策后,负责决策实施的部门或实施 单位要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映决策实施 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进行追踪决策。

  

篇七: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执行规章制度的管理办法 执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各个管理环节当中,使

  按章办事、按章操作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

  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

  第三条 公司各部处室和各项目部负责人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

  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是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部门,履行监督、检

  查各部门和项目部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职责。

  第二章 原 则

  第五条 公司执行规章制度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执行规章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适

  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

  2、事实性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各项制度为标准。

  第三章 考 核

  第六条 各部处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并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有违反公司制度的,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与部门负 责人进行沟通,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第八条 处理意见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处理事项情况说明;

  2、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依据;

  3、改进措施。

  第九条 综合部将处理意见备案,并负责督促责任部门实施处理 意见。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条 奖惩责任:公司实行逐级领导负责制,各部处室(项目 部)负责人分别负责对下属进行全权督导检查,以制度中明确的 奖罚规定为处理依据,及时对下属的优良表现做出评价,对违规 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奖惩处理程序 1、由当事人所属的部处室(项目部)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报公 司综合部调查、核实。综合部根据员工优良表现和过失行为填写 奖励或处罚审批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然后由综合部在 10 日内向当事员工所在部处室(项目部)和员工 本人通报处理意见。

  2、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处理决定公布七日内向综合部 提出书面意见。综合部视问题重要程度可直接进行答复,也可与 责任部门负责人共同答复,或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

   3、对于滥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 员,公司予以从严处分。

  第十二条 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力的部处室和年度内受过处罚的 员工,原则上不能参加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评优。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八: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范文

  第一条 根据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 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禁止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 问、干预案件处理,保障各级法院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 判权执行权,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严格禁止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其他人员 正在办理的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规过问、干预案件 办理:

  (一)私自向办案人员或者法院其他人员询问、了解、打听他 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在审判、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 托说情、通风报信;

  (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 会、发文、打电话等形式,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

  (四)违规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材料; (五)其它影响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案件的违规 行为。

  第1页共7页

   第三条 各级法院办案人员应当依法办案,自觉抵制各种违规 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对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违规过 问、干预案件办理的,或者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对案件具体处理 提出要求的,办案人员应当依法全面、如实记录,并在三个工作 日内报告同级纪委监委派驻本院、本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及本院监 察部门(或者机关纪委)。记录、报告材料应当放置于案卷之中, 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四条 记录、报告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内容包括相关 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过问或者来文来函时间、内容及其 它情况;所记录的场所有其他在场法院工作人员的,办案人员可以 请其他在场法院工作人员签字佐证。

  第五条 各级法院应当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法院机关内 部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信息专库,明确录入、存 储、报送、查看和处理相关信息的流程和权限。上述记录及相关 函文、信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应当一并录入、分类存 储。书面材料一律附随案件卷宗归档备查,其它材料归档时应当 注明去向。

  法院审判管理部门、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违规过问、干预案 件办理信息专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法院监察部门(或者机关 纪委)负责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信息专库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对外设立本院受理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举报电话,公布受理 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部门,受理相关举报。

  第2页共7页

   第六条 各级法院应当每季度对本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 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分别报 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一级法院。各级法院认为法院工作人员违 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情节严重,可能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它严 重后果的,应当立即报告,并一事一报,层报至省高级人民法 院。

  第七条 各级法院履行下列法定职责或者正常工作行为,应当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相关工作程序进行:

  (一)法院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批转、转递涉案材料; (二)分管领导按规定对案件进行内部监督; (三)信访部门在处访过程中进行必要了解; (四)本部门、上下对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正常的业务指 导和探讨; (五)纪检监察部门因信访及办案需要核查有关问题; (六)其它履行法定职责和正常工作行为。

  第八条 各级法院监察部门(或者机关纪委)负责法院工作人员 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处理工作, 发现有关问题线索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一)涉及本级法院管辖对象的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委监委 派驻本院、本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或者按管理权限直接由本院机关 纪委调查处理;

  第3页共7页

   (二)涉及上级法院管辖对象的问题线索,直接呈报上级法院 监察部门(或者机关纪委)进行分类处置;

  (三)涉及下级法院管辖对象的问题线索,可以逐级移交有管 辖权的下级法院监察部门(或者机关纪委)进行分类处置;

  (四)涉及其它地区、单位人员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 限移送所在地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置。

  各级法院收到移送的问题线索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 结果通报移送问题线索的上级法院有关部门;属于不实记录或者虚 假记录的,应当纠正并及时为被记录人澄清事实。

  第九条 各级法院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一经发现,一律停职检查;经查属实,一律免职,并依照有关规 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充当“诉讼掮客”谋 取私利的,从严从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任。

  查处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有关问题, 应当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责问责。

  第十条 各级法院办案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 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党纪政务处分:

  (一)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违规过 问、干预案件办理的;

  (二)不按规定将记录及有关法律文书、联系公函等证明文件 存入案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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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办案人员对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情况登记、报告不 及时,并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应当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一条 每年无任何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情况登记、报 告的法院及内设部门,须以党组或者党支部名义出具无任何违规 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情况登记、报告情况说明,内设部门由党支 部书记及该院分管院领导签字背书,报本级法院监察部门(或者机 关纪委);各级法院由党组书记、院长签字背书,报上级法院监察 部门(或者机关纪委)。年终由各中级法院统计辖区法院全年情况 报送至省高院监察局(或者机关纪委)。

  已报送无任何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情况登记、报告情况 说明,但事后被查实存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问题的法院或 者内设部门,对责任领导及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法院办案人员如实记录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 问、干预案件办理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任何个人及组织不 得对办案人员依法依规记录、报告的行为进行威胁、恐吓或者实 施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九: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篇一: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 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先,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 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在制定时,必须 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其次, 企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 和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 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 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观臆断制定一 些“土政策”。

  第二、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在企业中可以发现,各种 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 上企业管理的发展,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几十 年前的制度,现在仍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成了摆设或拌脚石,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 而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 理的发展,及时修订,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求,与时俱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 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 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 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 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 大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规章制度 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 约束和要求,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领导也好,普通职工 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职责,就要求我们的管理、执行 活动必须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约束,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 的泛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 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度和职责

   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和不定期 的形式,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 用。

  第五、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 实现各项规章制度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 项规章制度都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 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 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企业领导处 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 资源配置、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对规章制 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层管理者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 量,他们承上启下,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又是小团队中的 领导和教练,他们应具备正确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企业领 导和中层管理者,通过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作用于每一位职工。

  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制度、有执行,但并不一定 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进行合理、有效地评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 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求执行,更能对现有 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 据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 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合理评价,因此,建立完善的评价 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完善的价机制也能对 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 其得到及时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总之,企业的发展要靠各项规章制度,而规章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 落实到位。如果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定、督促和执行制度、职 责的时候,做到掷地有声,一步一个脚印,那么,企业就一定会呈 现一种新气象

  【篇二:规章制度重在落实】

  规章制度重在落实 一、引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 之必效——张居正。

   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的规范形态,是通过组织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一个企业要健康发展,没有制度不行,有制度不落实更不行。

  二、执行力直接决定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个 道理谁都明白,工作中谁都不愿出事,但许多事故教训告诉我们,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一个小小的违章、违纪行为造成的。基层单位 个别职工明知违章,却还要以身试法,工作起来却是怎么方便怎么 干,能省点劲就省点劲,能省点事就省点事,总认为自己一两次小 小的违章,不会有什么大碍,存在侥幸心理。这是为什么?关键是 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没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没 有把规章制度落实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时间一长,事故也就悄 然而至。所以,只有职工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执行规章制度,有效 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才能有序可控。再者,对于 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嘴上说安全如何重要,但在效益面前,能不能 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更重要。安全是效益的基础,效益是安全 的具体表现, 只要有了安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效益才能得到保证,不安全的环 境谈不上效益,没有以安全为前提的效益只是暂时的、片面的效益。

  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但是当遇到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摆正二 者的关系,安全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因此,在全面贯彻安全制度的同时,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执行力 非常关键。抓安全管理,要敢于“严”字当头,在“硬”字上下功夫, 从打击习惯性违章开始,坚持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严格 监督,严格检查,严格考核。

  三、基层单位提高整体执行力要做到以下几点 1、规章制度要落实到位,领导是根本。基层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化 工程,领导必须重视,坚持原则,做执行制度的模范,给职工树立 榜样,做到上行下效,才能有影响力、说服力,才能形成一种高压 态势,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不敢有丝毫懈怠,真抓严管,敢抓敢管, 把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在各个班组,时时盯靠在生产现场,才能 保证职工正规操作。军人之所以是最遵守规章制度的,是因为军队 纪律严明,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严格的管理手腕。

  2、明确责任,实行层层责任制是落实制度的关键。在企业建设和发 展中,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应放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位。但是 为什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呢?关键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清,谁都有责任,其实谁都无 责任。这是安全管理中最可怕的事情,也是安全工作的大敌。因此, 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是:首先要分清责任,明确岗位具体安全管理 职责,通过培训,使各级人员掌握规章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做到 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将 安全压力传递到每一位职工身上。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的保证。必须凡事有人 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的安全指导和监督。强化 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凡是涉及企业安全的工作环节,都要落实 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 安全监督,一是了解基层单位真实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各级规章 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督促各级严格贯 规贯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三是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行为,纠正在 安全生产中的偏差。四是在检查中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 提出解决方案。

  4、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实效性。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抓得都比较 紧,但由于培训教育方式不新不活,职工参与热情不高,学习培训 考核不严不细,奖罚力度不够,造成学习时紧时松,效果不理想, 使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业务技能素质提升很 慢,加之基层负担重,疲 于应付。企业的各项工作部署最终都要通过基层来落实,工作效果 最终都要通过基层班组来体现,上级组织对安全管理、生产经营、 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越来越实,会议文 件较多,基层负担过重,很多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只有尽可 能精简、压缩会议、文件,整合载体,突出重点,安排工作尽可能 增强科学性、操作性,真正为基层减负,才能使基层轻装上阵,集 中精力抓好生产工作。

  5、培养企业安全文化,促进规章制度落实。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人 的思想意识支配下完成的,建立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这就要求 在制度建立中做到:一是企业目标与职工个人的目标相契合;二是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要体现人在安全生产经营中的主导地位;三是要 建立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使职工有成就感和归属感;四是要做到 公平、公正,在执行制度中对事不对人,以制度管人,在制度面前 人人平等。

  四、小结

   最后还是落实,《细节决定成败》中有句话说得好:“当今中国社会 绝不缺少雄韬伟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 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的确如此!

  【篇三:规章制度的落实】

  规章制度重在落实 一、引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 之必效——张居正。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的规范形态,是通过组织的 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一个企业要健康发 展,没有制度不行,有制度不落实更不行。

  二、执行力直接决定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个 道理谁都明白,工作 中谁都不愿出事,但许多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 一个小小的违章、违纪行 为造成的。基层单位个别职工明知违章,却还要以身试法,工作起 来却是怎么方便怎么干, 能省点劲就省点劲,能省点事就省点事,总认为自己一两次小小的 违章,不会有什么大碍, 存在侥幸心理。这是为什么?关键是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安全观念, 没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 好习惯,没有把规章制度落实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时间一长, 事故也就悄然而至。所以, 只有职工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执行规章制度,有效制止违章、违纪 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才 能有序可控。再者,对于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嘴上说安全如何重要, 但在效益面前,能不能 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更重要。安全是效益的基础,效益是安全 的具体表现, 只要有了安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效益才能得到保证, 不安全的环境谈不上效益,没有 以安全为前提的效益只是暂时的、片面的效益。安全工作说起来重 要,但是当遇到安全与效 益发生冲突时,摆正二者的关系,安全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因此,在全面贯彻安全制度的同时,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执行力 非常关键。抓安全管

   理,要敢于“严”字当头,在“硬”字上下功夫,从打击习惯性违章开 始,坚持生产事故“四 不放过”原则,做到严格监督,严格检查,严格考核。

  三、基层单位提高整体执行力要做到以下几点 1、规章制度要落实到位,领导是根本。基层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化 工程,领导必须重视, 坚持原则,做执行制度的模范,给职工树立榜样,做到上行下效, 才能有影响力、说服力, 才能形成一种高压态势,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不敢有丝毫懈怠,真 抓严管,敢抓敢管,把各 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在各个班组,时时盯靠在生产现场,才能保证 职工正规操作。军人之所 以是最遵守规章制度的,是因为军队纪律严明,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有严格的管理手腕。

  2、明确责任,实行层层责任制是落实制度的关键。在企业建设和发 展中,责任制度的建 立和落实应放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位。但是为什么企业安全规章 制度落实不到位 呢?关键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清,谁都有责 任,其实谁都无责任。这是安全管理 中最可怕的事情,也是安全工作的大敌。因此,抓好安全工作的前 提是:首先要分清责任, 明确岗位具体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培训,使各级人员掌握规章制度, 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在 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将安 全压力传递到每一位职工 身上。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的保证。必须凡事有人 监督,完善安全生产 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的安全指导和监督。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 督,凡是涉及企业安全的 工作环节,都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 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安全 监督,一是了解基层单位真实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各级规章制度 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领导

   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督促各级严格贯规贯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三是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行 为,纠正在安全生产中的偏差。四是在检查中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和 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4、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实效性。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抓得都比较 紧,但由于培训教育 方式不新不活,职工参与热情不高,学习培训考核不严不细,奖罚 力度不够,造成学习时紧 时松,效果不理想,使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业务技能素质提升很慢, 加之基层负担重,疲 于应付。企业的各项工作部署最终都要通过基 层来落实,工作效果最终都要通过基层班 组来体现,上级组织对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 抓得越来越严、越来越细、 越来越实,会议文件较多,基层负担过重,很多工作被动应付,流 于形式。只有尽可能精简、 压缩会议、文件,整合载体,突出重点,安排工作尽可能增强科学 性、操作性,真正为基层 减负,才能使基层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好生产工作。

  5、培养企业安全文化,促进规章制度落实。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人 的思想意识支配下完 成的,建立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这就要求在制度建立中做到:

  一是企业目标与职工个 人的目标相契合;二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要体现人在安全生产经营 中的主导地位;三是要建 立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使职工有成就感和归属感;四是要做到公 平、公正,在执行制度中 对事不对人,以制度管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小结 最后还是落实,《细节决定成败》中有句话说得好:“当今中国社会 绝不缺少雄韬伟略家, 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 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 的确如此!篇二:如何落实规章制度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 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 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 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先,企业规章制度是 企 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 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 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 现管理“真空”;其次,企 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和 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 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 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 操作性,不能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 观臆断制定一些 “土政策 ” 。第二、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

  在企业中可以发现,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 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上企业管理的发展,不 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 章制度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制度,现在仍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 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 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理的发展,及时修订,使之符合 实际情况的需求,与时俱 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 人平等”、“王子犯 法,与庶民同罪”,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必须严格按制度办 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 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 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应 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大 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 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 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执 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不能真 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领导也好,普通职工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职责,就要 求我们的管理、执行活动 必须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约束,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的泛 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 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 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 度和职责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 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已有 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用。

  第五、明确 职责,细化分工。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实现各项 规章制度 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明 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 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 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度 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企业领导处 在重要的工作岗位, 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资源配置、各种规 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 方式方法等,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层管理者是 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 他们承上启下,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又是小团队中的领导 和教练,他们应具备正确 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企业领导和中层管理者,通过各方面 的工作影响、作用于每一 位职工。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制度、有执行,但 并不一定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 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评 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 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 求执行,更能对现有规章 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据就 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

   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 合理评价,因此,建立 完善的评价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完善的价 机制也能对各项规章制度 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其得到及时的 完善和补充修订。总之,企业的发展要靠各项规章制度,而规章制 度的执行关键在于落实到位。如果企业 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定、督促和执行制度、职责的时候,做到掷地 有声,一步一个脚印,那 么,企业就一定会呈现一种新气象篇三:规章制度重在落实 制度重 在落实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要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 地,必须具备符合时代特征 的规章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来说,犹如法律之于国家。

  无论是什么单位,国企也 好,外企也罢,总有着这样那样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们的行为。

  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 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管理出效益”。。

  既然规章制度对于企业必不可少,那为什么在我 们众多的企业和单位中规章制度却又总 是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呢?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规章制度的作用 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只是 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换言之,就 是把规章制度当成了“装 饰品”。应当知道,规章制度的制定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束 人的行为,制度不仅要人 看,而且要人记,要人去做。内容再好的规章制度,不去认真落实, 只能是纸上谈兵,形同 虚设。

  近年来,我公司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相继出台了一 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 措施,确保了公司的健康、长足发展,竞争能力大大加强。但随着 竞争的日趋加剧,市场对 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务必严抓规章制度的贯彻落 实,以保证公司的政令畅

   通,令行禁止,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而 提高公司在市场上的整体 竞争力。篇四: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如何落实规章制度经管中心 刘 永青 [《长钢纵横》2008 年第 4 期 总第 59 期 ] 【关闭】【回页首】 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实好则更重要。要落 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 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第一、规章制度的 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首先,企业规章制度是 企 业根据自身特点,在生产、经营、质量、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等各 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 规范,在制定时,必须全面考虑,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 现管理“真空”;其次,企 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思想和 管理方式的体现,在制定 时,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论证,实事求是,使制定的 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 操作性,不能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 观臆断制定一些“土政策”。

  第二、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在企业中可以发现,各种 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 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上企业管理的发展,不 能满足实际要求,有的规 章制度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制度,现在仍然使用。很明显,这些制度 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 的要求,成了摆设或拌脚石,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妨碍 工作的正常进行。因而, 制度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企业管理的发展,及时修订,使之符合 实际情况的需求,与时俱 进。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俗话说“制度面前,人 人平等”、“王子犯

   法,与庶民同罪”,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必须严格按制度办 事,谁违背了规章制度, 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罚,否则,认人唯亲,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 处罚标准,根本起不到应 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在这点上,大 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是 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保 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执 行过程无人监督,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不能真 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领导也好,普通职工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职责,就要 求我们的管理、执行活动 必须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约束,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的泛 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 工作就落实不到位,责任就追究不到人,就会流于形式,久而久之, 人们就我行我素,把制 度和职责置之于脑后,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为此,要以定期 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已有 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用。

  第五、明确 职责,细化分工。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受到约束,实现各项 规章制度 意图,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明 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只 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细 化分工,使各项规章制度 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率先垂范,带头 执行。企业领导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 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发展思想、资源配置、各种规 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 方式方法等,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层管理者是 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 他们承上启下,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又是小团队中的领导 和教练,他们应具备正确

   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企业领导和中层管理者, 通过各方面 的工作影响、作用于每一位职工。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 制。有制度、有执行,但并不一定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 各项工作,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评 价和考核,这样不但能使 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平、合理的执行,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 求执行,更能对现有规章 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据就 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 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 合理评价,因此,建立 完善的评价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完善的评 价机制也能对各项规章制 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并使其得到及时 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总之,企业的发展要靠各项规章制度,而规章 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落实到位。如果企业 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定、督促和执行制度、职责的时候,做到掷地 有声,一步一个脚印,那 么,企业就一定会呈现一种新气象。篇五:企业的管理制度如何得 到落实 企业的管理制度如何得到落实 企业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管 理规范,业务活动有章可循。有完善的制度还不能保证做到管理规 范,制度要落实到流程才能得到执行,没有流程的 保障,制度就形同虚设,就如同法律体系中只有实体法而没有程序 法一样。

  有的企业各种管理制度非常多,但多数制度都是原则性的、 缺乏可遵循的操作程序,同 时要做完一件事情,需要参考不同的制度,问不同的人才能知道这 件事该怎么办。

  在现代化工厂里工作过的人都知道,一个产品从原材料进去要按照 一个固定的顺序进行 加工,走完所有的生产流程,才能成为成品。管理流程也是一样的 道理。管理流程是做成 一件事情的最简便的、透明的、人人必须遵守的程序。一个流程可 以是一个制度的操作程序, 也可以是把不同的制度串起来的操作程序,每一个流程都要有明确 的责任部门。有了流程,

   做事的方法就变得可复制,事情做完之后可追溯这件事情做的是否 符合制度,如果出了问题 出在哪里。

  没有生产流程的工厂,是手工作坊,也许能生产出艺术品,但无法 大批量生产出符合质 量标准的产品。没有完善管理流程的企业,也就无法保证工作质量。

  当然,如果是那种老板 事必亲躬的小型企业,可以没有管理流程,就象艺术作坊不需要生 产流程一样。

  管理流程要得到执行,还需要有监督手段,流程审计 是一个有效手段。流程审计的工 作内容包括:1)制度是不是有相应的流程保障其落实;2)流程是 不是得到严格执行;3)有 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对流程负责,包括流程的解释、监督、修订。流 程审计的结果应和问责制 度挂钩,否则审了也白审。完善的管理流程将带来以下利益:

  1)提升工作效率;

  2)降低对人才能力的要求,减少人才短缺、人员流失或内部调动带 来的冲击,稳定业务;

  3)规范行为,提升企业运营安全性,降低风险;

  4)流程的持续改进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篇十:法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条例

  员工工作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执行监管,确保各类管理制度、流程及各上级指令得到有 效执行,呈现公司经营成果。

  范围: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制度、流程、纪要、决定、工作 指令等的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职责:1、各分管副总及各下级岗位员工对公司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件 及上级指令性工作安排实施有效理解和执行。

  2、各上级主管对下级员工的工作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3、运营管理部审核员负责对制度、流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4、运营管理部审核员负责对各上级工作指令得不到有效执行 的核实处理。

  内容:

  1、监督管理的依据 1.1 公司正式发布的各类制度、流程。

  1.2 经过各分管副总、总裁、董事长签批、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规定、 通知、 决议、 决定、 会议纪要、 工作方案) 。

  1.3 对于各上级主管下达的工作指令,相关员工必须不折不扣的 到位执行。

  1.4 生效制度、流程经过通知、培训,工作指令得到有效沟通。

  1.5 文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违反基本工作原则的视为违反公 司制度规定。

  1.6 对前述第 1.1-1.5 条款所指各类文件\指令等, 负有执行义务 的员工必须有效执行,否则即为视为违规,任何有有权监督、举报、 建议处罚。

  1.7 对于文件\指令不能正确理解和领悟的, 应向下达部门或人员 进行咨询和申请解释, 下级员工对于指令或制度流程要求的工作标准 不够明确的,各上级岗位员工及运营管理部必须给予明确解释,确保 沟通到位、工作内容清晰。

  2、监督管理的实施 2.1 各上级主管作为部门执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每天检

   查各下属员工工作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记录,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 及时填制审核检查表或通知运营管理部审核员进行审查核实。

  2.2 审核员需根据公司制度流程的制定情况及各部门工作安排, 编制审核计划,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3 审核员每天应至少有 4 个小时用于对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的 检查,每月查处各类问题不得少于 90 人次(纳入审核员工作考核) 。

  2.4 审核员对于各级各部门主管转交的审核检查表或对违规现象 进行审核的要求,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实施处罚。

  3、罚则 3.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每查实一次,给予当事人 100 元的 罚款,一个月内累计查实 3 次以上,视情况给予 500 元的罚款或调离 工作岗位。

  3.2 对于前述第 1 条款规定的执行内容不予执行的处罚标准,如 果相关专项文件有规定的依据规定执行处罚, 如果专项文件没有规定 的,经核实后每人次罚款 50-200 元。

  3.3 对于下级员工存在普遍违规现象,上级主管视而不见的,对 直接上级主管给予 500 元处罚,对于间接主管给予 200 元罚款。

  3.4 对于下级员工违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企业形象受损的, 直接上级承担同等连带责任, 直接上级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后转审核 员处理的不予处罚。

  3.4 根据前述 3.1-3.4 条款形成的处罚,具体由审核员提出处罚 建议,由被处罚人上级主管签署意见,行政副总审查批准后转交薪酬 福利专员扣款。

  4、处罚申诉 4.1 对于各类违规处罚,被处罚人认为处罚人认定事实不清、处 罚不当时,有权提出书面申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副总 审查处理。

  4.2 对于行政副总处理仍不服的,可直接向总裁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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