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年度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实施细则通知,供大家参考。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实施细
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芜政办[2016]2号
【发布部门】芜湖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27
【实施日期】2016.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芜政办〔20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27日
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政务督促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督查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行政效能,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为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国家、省、市各项重点工作部署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涉及我市的重要事项、省级以上挂牌督查督办工作的办理以及市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决策的落实。其中,重要会议决策是指市政府通过全市性、综合性重要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部署的重要工作,包括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市政府负责同志在全市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等。
重要文件决策是指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或上报的,涉及全市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文件(含与市委、市委办公室的联合行文)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第三条督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讲求时效。对督查事项要及时立项、通知、催办,并按时报告,提高工作效
率,防止拖沓延误。
(二)突出重点。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选择关系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进行督查。
(三)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检查和报告情况,既总结经验和成绩,又反映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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