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州局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的契机,定于2021年4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的 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法制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氛围,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二、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全州各县(市)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系统宣传解读《条例》,让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能够准确了解掌握《条例》有关规定,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
(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典型例。集中宣传自医保局成立以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梳理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出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认知。
(三)举报渠道及奖励政策。告知州及各县(市)举报电话,畅通电话、信函、实地等举报渠道。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四、宣传形式 (一)“线上”宣传形式。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与“抖音”等自媒体相结合,开设专栏专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聚人气,提升流量,发挥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发出医保声音,讲好医保基金监管故事。
(二)“线下”宣传形式。组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权威媒体,访谈、报道、刊发相关政策信息。发挥好“两定机构”宣传阵地作用,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短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在高铁、公交车、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公共广告屏、字幕等,扩大集中宣传的范围。
五、宣传资料 (一)州局将制作部分宣传资料并将省局下发的宣传资料一同提供给各县(市)使用。
(二)各县(市)也要自行设计并制作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单、条幅、标语等资料进行宣传,要将本县(市)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要向社会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有序进行。要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宣传计划,认真开展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宣传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各个机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三)扎实推进,总结经验。各县(市)要注意收集集中宣传月相关素材,总结宣传月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宣传月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以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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