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做好基层妇女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努力发挥妇联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贯彻落实“党建带妇建”工作,武汉市江岸区妇联在后湖街开展了“城中村改造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的调研。江岸区妇联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后湖街现有的多种模式并存的基层妇联组织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作用发挥、存在问题等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并提出以下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为在下一步大范围的在“撤村建居”工作中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提供参考。
一、现状
后湖街从2005年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实行3年的过渡期,改变了原有的24个自然村的存在模式,首先是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了股份制集团公司;其次是撤村建居委会就地翻牌、再次是对新建住宅区域新建社区居委会,因此原有的24个村妇联组织也随之要进行调整和变动:
1、股份制公司、村委会、居委会同时并存中妇女组织情况。现有15个村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建立了股份制集团公司。各公司均建立了党组织和工会;在改制村中有5个村已进行了“撤村建居”成立了社区居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正准备建立社区妇女联合会,但有一个社区居委会在党支部成员和社区委员中没有女性委员,对建妇联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还有10个村委会在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中,原村委部分人员进入了集团公司担任了职务并同时兼任村委会的工作,(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等待进行“撤村建居”工作。这其中原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均未进入集团公司,故不能再留在村委会工作。这里的妇女工作已严重受到影响。
2、正在进行改制村的妇联组织建设情况。有9个村正在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计划2008年底完成。妇代会主任因受前期各村改制影响,妇代会主任也不大可能进入公司领导层,因此在前景不看好的情况下,有的已各奔东西,有的已没有了工作积极性,妇女工作运作和开展已不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妇联组织建设严重缺失。从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开始,后湖街原有的24
个村的陆续改制状况来看,无论是改制后的公司还是过渡中的村或是已撤村后的居委会,大部分妇女组织或妇联组织的建设受到严重影响,在履行职能方面不能很好的到位。
原因分析:村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成立了股份制集团公司,村民变成了股民,公司按照《公司法》经营运作,它不再承担原来的村民(现在的股民或居民)的社会管理职能。因此它只按法律规定成立企业工会,而没有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原因是大部分工会因没有女性委员而不能建妇女组织,也就是说在企业建立妇女组织还没有条件和基础。如此一来造成了凡是改制后成立的公司、如果董事会或党支部及所设工会中又没有女性成员,妇女工作活动的开展受到严重影响。
建立集团公司后,村里的资产全部归入集团公司,但妇女工作又留在过渡期的村委会中或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来承担,由于村委会基本上都由集团公司决策层挂名兼任,村委会机构和人员包括妇联都成了空架子;而成立了社区居委会的因制度、经费等等客观原因,各种关系还未理顺,不十分规范和健全,所以也未建立社区妇联。种种原因导致了改制后会有一段时间基层妇联组织的缺失。
2、妇女工作经费和人员难以保证。原因分析:首先是没有女性领导牵头妇
女工作,造成妇女工作难以到位。原因是女性难以进入改制后的公司管理层,公司高层基本由男性垄断,这不仅直接影响了公司对妇女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妇女各项活动的开展,而且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中因没有女性,在兼任村委会工作中也会影响村妇女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在刚刚成立的居委会中有的也没有女性委员。其次工作经费十分困难。村中所有资产全部由改制后的公司掌管,村委会开展活动只能靠向公司申请,而居委会的各项活动也只能靠政府每月办公经费。这些经费也只能应付日常的水电、电话、报刊等开门费。
3、影响妇女儿童权益的及时落实。由于妇联组织机构设置的缺失,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中的问题,正常的工作受到了影响,对妇女的合法诉求无法及时解决,特别是在改制中存在的妇女儿童的老矛盾、新问题的出现,也难以有妇联组织出面解决,而后湖街今年将全部完成改制,村民基本都会变成股民和居民,如此下去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改变现状,就会影响整个后湖街辖区妇女工作的开展。后湖地区女性占总人口的半数,妇女工作不能全面有效的开展,妇女儿童中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家庭纠纷、社会矛盾不能及时的化解,势必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也会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隐患。
三、建议和对策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群众组织,要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在加强党组织建设同时带动和促进妇联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努力发挥好妇联组织的作用。针对下步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提出如下建议:
1、与江岸区委组织部认真研究,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岸组[2007]39号)文件。建议街工委按照这个文件精神,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切实加强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做到“五带”,即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阵地建设。及时研究和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哪里就要建立妇联组织的原则。特别是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在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工作条件等方面的新问题。
2、街道妇联组织要急党政所需,想妇女所想,尽妇联所能,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重视支持,做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指导工作,在撤村建居妇联组织建设中,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以新的社区居委会成立为契机,以完善社区妇联组织为出发点,要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妇女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优秀女性选进社区妇联组织。并做好全面的情况沟通、上下衔接、信息反馈工作。
3、改制后的公司。应有明文规定在工会中设一名女工委员,由党组织中的女性委员兼任女工委员承担妇女工作,为公司内的女职工服务,带领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动员和引导有条件的公司,设立女职工委员会。
4、撤村建居的。建议:一是在选举社区居委会时同步选举社区妇联,由当选的居委会党支部女性委员或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作为社区妇联主席候选人,经选举后,负责社区妇女工作。二是在居委会选举前,广泛宣传发动女性参与竞选,避免成立后的居委会没有女性。三是对已经成立的没有女性的居委会,建议能通过设立一名女性专职书记兼任社区妇联工作或是在居委会女性“专干”中选出一名负责社区妇联工作。四是因在改制过渡期,尽量不影响工作,除政府对居委会的拨付的经费外,集团公司也应有计划的给予补贴。使居委会能较好的渡
过困难期,并能在建居后起好步开好头。
5、仍是村委会的。改制后只成立了公司尚未建社区仍是村委会的,妇女工作管理职责仍然由村委会承担时,集团公司领导的兼任职责一定到位,要保证村妇代会的工作和经费,使妇女工作能正常开展,并有责任帮助做好今后撤村建社区后妇联人选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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