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轫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无论从语言形式还是表现对象上看,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新的高峰,而峰巅之上的领军人物便是鲁迅。
上述话语没有一丝半点的夸张,鲁迅先生的确是一位伟人。从小学就开始阅读他的文章,我认为《呐喊》中有更多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知的镜头和实例,其中有几个令我“刻骨铭心”。一个是自己整天光幻想别人要生吃自己、甚至大哥也不“放过”自己的“狂人”。另一个是客店老板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宝贝儿子小栓而让其吃沾了人血的馒头,还要在火上烤,直至烤焦!文中对烤焦的人血馒头有这样一句描述“一碟乌黑的东西。”光想想就让人感觉反胃,而小栓却“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而且来他家店里吃饭的人都说:“有了‘人血馒头’,什么病都能治好。你们家小栓真有福。”我看完以后感觉到当时人们受封建影响太严重了,科学知识没有普及,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人们的思维和想法几乎成了迷信,这实在是太可怕、太恐怖了。
还有那可怜的孔乙己。一介书生,却沦落到被人打死的地步,仅仅是因为“窃”了别人家的书来看!“读书人窃书不为偷”,但在当时那个时代,有多少人被这样杀害了,给一个个原本美好又幸福的家庭带来多少伤痛,这样给社会带来了多少不可挽回的损失!当时的人们是自私自利的,现在的人们呢?距离我们所盼望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还远着呢。“墨写的谎言掩盖不来血的事实。”就像是小栓的死,无论是什么灵丹妙药,都比不上相信科学靠谱。
还有可爱又可悲的阿Q,一个高傲自大、还有点傻兮兮的人。就因为他相对来说比较“无知”,就处处被人欺负最终当了替罪羊,被别人判了刑还替别人吃了枪子儿。这的确让我感到有些吃惊。他是那么的老实安分,这真的让我感到有些无话可说了。“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正如阿Q那样。
鲁迅先生的《呐喊》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他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的语言犀利,他的作品尖锐,犀利与尖锐的背后是对国家和民族深深的热爱。鲁迅是我们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们必须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会创新,学会拼搏,学会努力。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鲁迅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当时的知识青年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外人的冷眼,亲人的离弃,生活的种种困难与压迫,对这个新一代的稚嫩的爱情百般折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他们还是坚持不放弃的。两个知6识青年抛弃旧习气,同居在一起,希望过上幸福和安宁的生活,可却不断遭受社会对他们的压迫,遭到社会的“歧视”。幸福的时光是短暂的,在现实面前,他们的生活变得困难,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没办法解决,迫于生活和社会的压迫,涓生开始对子君产生埋怨,两人产生了矛盾,变得冷漠,终于两个人分开了,各自走各自的路:子君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受着家人冰霜一般的冷眼,而涓生则为生计而四处奔波。涓生的事业慢慢有了发展,但仍然对与子君的分开感到很难受,在一次偶然拜访友人的时候,被告知子君的死讯,痛苦不已,陷入深深的自责,离开了那个曾经与子君住过的房子,走向远方……
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爱情不能光是爱情,恋爱初始的轰轰烈烈,到现实面前如果就变得不堪一击,那么这样的爱情又怎么能算是美好。
“我就是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便是如此,坚强而温柔,反叛而无谓,直到涓生因为生活和社会的双重矛盾放弃了她,子君的坚强外壳便瞬间崩塌。涓生与子君的爱情破灭,其实直接的原因是爱情与事业、自由的碰撞,在这样的一个动荡的年代,爱情经不起太多的风吹雨打,何况是这样的一个稚嫩的新一代的爱情!个人的解放总是需要以社会的解放为基础,这是新一代知识青年的孤独与无助,知识分子在这个时代容易软弱和妥协,受到挫折之后容易消极和绝望,这也是鲁迅自己的孤独与无助。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我本是不爱看书的,因为看书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还必须耐着性子,对于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来说,像我,看书就有点“遭罪”了。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一本好书。不久,我懂了,看一本好书,“遭罪”也是快乐的。
记不得是哪天了,闲来无事,我便寻思着去书店转转。书店里,我一个不小心,碰掉了一本书。我将它拾起,眼前一亮,“呐喊”两个字映入眼帘。《呐喊》这本书我是听说过的,在语文课堂上,老师唠叨过,只是真正看到这本书,这还是头一回。我怀着好奇,索性将书打开……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全书分为许多章节,由《孔乙己》《阿Q正传》等一系列小说组成。鲁迅先生创作《呐喊》,据说其本意是为了揭露“人吃人”的黑暗现实,是为了唤醒当时庸俗麻木的世人。在那样的社会里,好人为了自保,经常会迷失了自己的本性,进而变得自私自利、虚伪狡诈。像书中的孔乙己、阿Q,他们的本性都是善良的,然而孔乙己为了生存而偷盗,阿Q为了活着也变得随波逐流。鲁迅先生通过自己的小说,那些人,那些事,将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一一展现在世人面前,再一一进行无情的鞭笞。书中的底层人物,他们自知生活的苦痛,可面对黑暗势力的残酷压迫,他们却又逆来顺受。鲁迅先生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节,读过他的书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喜欢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深深敬佩鲁迅先生的为人。社会黑暗,在整个文人阶层“万马齐喑”的时候,鲁迅先生独树一帜,用文章表达自己对社会的不满,用文章去唤醒稍有良知的中国人。
联想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依然有着众多的庸人,他们冷漠、麻木,对什么都缺乏热情,他们笃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比如在公交车上,不少的年轻人见到老人、孕妇都会把头扭到一边,装作什么都没看见,连基本的公德心都没有了。有些人更是认为这个世界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活充满了竞争的压力,帮助了别人,自己就会多一份压力。试问,在人性丑恶依然存在的世界中难道就不需要“呐喊”了吗?“呐喊”肯定是需要的。
我们常说“好读书,读好书”,如果不是《呐喊》,也许我还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更不用说“读好书”。邂逅《呐喊》,我不敢说收获颇多,但是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在于自我激励:即使面对残酷现实也要做一个正直的、敢怒敢言的人!
原来总以为序之类的文字并没有多大意思,所以一直读完了《呐喊》小说集上的所有文章,才倒回头翻到那篇序浏览起来。
读完以后,我突然发觉这篇序是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通过又一遍的细读,我感到它不仅使我对《呐喊》中的各篇小说又加深了理解,更让我看到一个封建阶级的叛逆者、一个鼓舞人们追求光明的革命者、一个不懈的笔耕者报国救民的文学家的思想境界。特别是他那种超脱自我;全然为了民族;国家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勇于冲破黑暗现实的牢笼、勇于革命的无畏精神更令人敬佩,值得学习。
回头再看看当今的青年们,现在的一些人在走着“自我设计——自我奋斗——自我成功”的道路,他们的理想,奋斗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们所追求的是个人名利、地位、享受,甚至国家培养的人留学到了国外,就一去不复返,而鲁迅先生在当时那种反动势力猖狂,人民愚昧麻大的黑暗社会中,毅然弃医从文,以拯救国民的灵动和精神为已任,是因为鲁迅先生已经从“个人”、“自我”中走出来,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民族、国家的命运,鲁迅先生作为一个革命者的忘我无私的爱国主义精神,正值得为今的青年学习。
鲁迅先生所处的是黑暗的封建社会,他由寻导路、逃异地,进而学医救人,再弃医从文,最终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无不是对封建制度的反叛。而正是这种勇于革命、勇于改变现实的精神,使得愚昧的国民从麻木中惊醒过来,使得在寂寞中奔驰的勇士不惮为前驱,从而团结奋斗。
而当今,改革开放中的中国,不也需要大批的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人吗?改革开放的道路同样崎岖坎坷,旧体制老框框同样“万难破毁”许多改革者也同样感到过“寂寞”。然而正如文章中说的既然有几千人起来,你就不能说绝没有希望,只要有勇气、有闯劲、体魄和精神,中华民族一定会腾飞,一定会走向世界、走向未来。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让我们中学的生活得到莫多感悟!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让我们中学的生活得到莫多感悟!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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