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中,荆轲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辆马车,一个待从,一把匕首。他知道此行将意味着什么,他同样知道后果将会怎样,但他义无反顾。为了一个国家的存亡,为了一个人的心愿和一句永不悔改的承诺。他是应该回过头来看一眼的啊!其实,当他回过头时,看到的已不再仅仅是燕国,而是这几多留恋的人世啊!但他终究没有回头,昂然大步踏向秦关。
史家们对荆轲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赞他为英雄,有人称他为豪杰,而有人则叹之徒具匹夫之勇。我无法回到过去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也无法找出哪位史学家的失误。我只相信就在荆轲头也不回地离开燕国的那一刻,或许只有一分钟那样短暂的时间里,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无悔的英雄。
人们对英雄是向往的。在小说里、电影中看到出手挥金如土、豪气冲天、武功盖世的英雄时人人都会赞叹不已,而自己也做着这样一个英雄梦。但无论英雄的形象如何改变,书本上的文字如何变化,小说和电影中都会有这样一相同而且永远不变的潜台词:“本故事纯属虚构。”而当人们沉浸于虚构中时,已将英雄的定义染上了虚构的色彩,于是他们感叹这世间已经没有英雄。其实就在他们感叹的时候,身边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英雄。
当一个歹徒持刀抢劫,而在场的人却只愿成为观众而袖手旁观的时候,有人大声喝道:“住手!”当一场大火烧遍整栋楼房,人们皆自顾逃命,一位残疾人无法走出房屋而绝望地呼救时,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火海……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只是在人们眼中却已成了“小事”而不重视罢了。或许他们的结果同荆轲一样:大喝“住手”反而被打成重伤;跳进火海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因此,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人们眼中的英雄,无法名垂千古。但我敢说,当他大呼“住手”,当他跳入火海的一刹那,或许只有一分钟那样短暂,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在战乱的年代,人们是需要英雄的。诸侯争霸,群雄并起,英国需要荆轲。在八年抗战岁月中,无数英雄为捍卫祖国而壮烈牺牲,他们是一座丰碑,将永远屹立在人们的心中。而在今天,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英雄已不再是战争年代浴血战场血烈士,而是一个个无名的勇于挺身而出的一分种英雄。他们就像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映耀着整个天空。
一分种固然短暂,但一的英雄却永恒,他们将永远记在人们心中!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精彩纷呈……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精彩纷呈……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个燕国勇士仿佛就这样永存在人们心中,你的天赋,才能。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也许你胸怀大志,正如你临死前所言“你想活捉秦王,报答太子丹”即使秦王被刺杀,秦还会有二世,三世。
当你用你的天赋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时。樊将军心甘情愿,如果你将这种外交才能运在六国联盟。六国团结一致,不会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也许更不会得逞,你将成为连接六国的纽带,六国联盟的实力会大大加强。也不会被秦逐一消灭!
秦国正利用了各国的缺点尽可能的加大本国利益,而当秦军兵临城下之时而惶急委屈求情。堂堂七尺男儿,却伪装成一时臣,送地图,送人头!
或许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分久必合。公元前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朝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结束了中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中国更辉煌的时期封建制时期。
你是一个勇士!
为了燕国百姓奋然前行,不卑不亢。你奔赴秦国,你知道九死一生。你保卫国家,欣然起行。你报知遇之恩,抱着必胜的信念。你的意志,爱国之心。我们会继承。白昼,朝阳,美好的未来,你去开创。你以那爱国之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无私,年纪轻轻就历此一劫。
你是一个见证者!
你向我们证实了意志与信念的伟大,见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再强大的武力也无发使人屈服。正如“你可以击倒一个人,但从不打败一个人”。见证了精神力量远强大于外力,见证了不败的传说。
而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己的失意,你代表了燕国。它的不屈服,燕国的灵魂的刚强。或许你成功了,你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了人们的焦点。
伟大的战士,不灭的心。不惧的世间,将你磨砺成为一颗明珠。永远,永远镶嵌在历史的王冠上。在历史黄河中闪光,不灭的明星永存!
荆轲,真正的英雄!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刺客,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很勇敢,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他受到外国的侵略。
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嬴政,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后来嬴政灭六国时,首先就灭了燕国,把他打了个底翻天。明明是要救燕国,却害了燕国,你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 秦国新君定会报仇,把燕国灭了。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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