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推动为民服务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同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结合工作实际,创建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城市创建为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奋力推动城市管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课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史的认识。
2.环形管网附属物清理工作,彻底解决群众自来水吃水问题。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路河镇大史楼村开展“三五工作日”工作和安全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4.组织开展好“两城”创建工作。根据督导分工,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区“两城”联创工作督导会、调度会、加压会。对照创建标准,压实部门责任,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开展督查。
5.开展好绿化督导工作。联合区园林绿化局继续开展绿化督导工作,为民建设更靓丽的公园。
6.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督导区城管环卫部门不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做好城区x条道路,x万平米主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清扫保洁工作。区城管环卫部门平均每日出动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x余人,实行早、中、晚不断岗,周六周日全上岗工作制度,发挥快速捡拾作用,严格按照环卫精细化管理标准日常保洁,做到人定其岗、岗定其责。每日重点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门店空调外机、树坑、绿化带、花坛等积存垃圾进行大排查、大清除。
三、实施步骤
从活动开展,直到2021年底,建立长效、常态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创建办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按时保质保量向上级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三)加强督查,固化成果。单位党员干部在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督导协调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党史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和汇总工作。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贴紧群众需求、办好实事好事,现制定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以及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协同推进,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在“学党史、办实事”上出实招见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主要内容
立足民政工作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项目发掘、民主决策、责任落实、后勤保障、评价反馈、追踪问效等方面制定机制,推动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项目发掘。坚持“脚底板工作法”和“项目工作法”,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首要环节,结合“再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服务难点堵点,结合局务会每月定时结合业务工作听取研究民声、了解需求。利用民政信息网、局长信箱、ex等载体,采取无记名网络调查形式,持续针对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征集基层意见,梳理汇总后直接在会议上对基层意见进行讨论。局主要领导每年用于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位处级领导每年结合分管工作至少选定1个调研课题,撰写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民主决策。围绕居民、特困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5大类重点服务人群,紧盯“八好”工作目标,及时发掘民政领域难点堵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储备清单,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公众意见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形成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责任落实。确定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任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联合办理机制,涉及多个责任科室或者跨部门的事项,由牵头科室(单位)汇总项目进展,责任领导负责统筹把关各方项目进度,并按月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反馈。各责任科室(单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日常工作结合,建立完善项目措施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后勤保障。建立常态化项目督查机制,推行项目负责人及定期驻点谈心机制,起到疏解沟通障碍、提升安全意识、形成团结合力的作用。切实开展为基层减负行动,全面梳理制度办法、固定报表等工作清单,合并删减制度、免除“非必要”报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专人负责、一表到底、逐月更新。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统筹衔接各责任领导、各责任科室(单位)对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的行程安排,综合推动各项工作进程,实现各项目与既有工作不冲突,助推各项目安全高效推进。
(五)评价反馈。将机关各职能部门考核绩效与基层定期“我为群众办实事”评价打分相挂钩,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定期梳理各类项目流程,对于进度滞后、负面反映强烈的或项目意见争议较大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对服务类项目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动态公布整改成效,对工程类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助推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跟踪问效。强化效果评估,建立项目成效公示制度,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督促,对进展突出、效果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落实,把机制落实摆上日程,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时间节点、有落实反馈,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按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e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突出成效,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攻坚突破、作为突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人人尽责、担当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抓好机制实效。要聚焦民政工作发展中思想认识模糊、解难题办法不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和现象,找原因、想办法、促整改、抓落实,出台服务群众的务实举措,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__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__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__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__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__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__、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__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全过程,坚持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干警教育“作风建设年”相结合、与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着力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经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集中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和“三个环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x月—x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法治服务民营企业“一一二行动”。
“一”:法治服务零距离,在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建立法治辅导员制度。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担任企业法治辅导员,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服务,收集企业的法治需求。
“一”:法治宣传面对面,在xx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创设法治沙龙。每月举办一期企业法治沙龙,由企业业主、相关法治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为企业解疑释惑。
“二”:纠纷排调全覆盖,实现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纠纷排查全覆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全覆盖。对重点企业的纠纷每月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排查、梳理汇总;对收集到的所有纠纷利用民营企业纠纷调处平台全部调解处理。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人民调解提档升级“三个一行动”。
“一”:塑造一批示范行专调解组织。将交通、建筑、物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纳入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培育一批“金牌调解员”。鼓励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贤评理员等创设调解品牌,以其个性化、专业化命名一批个人品牌,引导群众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矛盾纠纷,极大提升调解质效。
“一”:组织一次调解队伍技能大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现场观摩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乡贤评理员开展一次技能大练兵;协助法院、检察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三)服务群众减证便民“两个行动”。
开展证明事项承诺代办提质增效行动。凡是法无规定的一律取消,法有规定但能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部门代办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无需提交。实行告知承诺清单管理制度,凡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管理的证明事项,可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免予提供,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办事“零证明”。
实施公证办理“一次都不跑”行动,即部分公证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凡涉及委托买房、交税和办理户口的事务,放弃继承声明,涉外、涉港澳公证事务可通过公证签平台线上办理,公证书邮寄送达,实现“零跑腿”。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xx公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各责任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牵头科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活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推进落实过程中的主要举措、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xx日报、“xx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
(三)及时总结,固化成果。全局干警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做好“五进四问三知”服务走访活动;各牵头科室要认真总结,每日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图片、信息及时报教育整顿办。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安排,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完成2021年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作。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1〕X号)精神,落实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
1.社保惠民项目。分别由市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2.健康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医保局、卫健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3.教育惠民项目。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4.水利惠民项目。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抓好落实。
5.安居惠民项目。分别由市住建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6.农补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7.生态惠民项目。分别由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8.文化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妇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9.扶贫惠民项目。由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10.科技惠民项目。由市住建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二)抓好市本级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
年度项目总投资规模X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X亿元,自治区财政拨款X亿元,市财政拨款X亿元,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约X亿元。
1.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建设。
目标任务:建设X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
资金筹措:总投资XX万元,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牵头单位:XX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城区未移交道路交通工程整改(2021-2022)。
目标任务:2021-2022年实施全市未移交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标志、标线、标配、信号灯、信号机、交通监控)整改。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二分之一的工程量。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2021年计划投资XXXX万元(非税收入),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X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XX国投集团、XX产投集团。
3.XX市XX学建设(XX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
目标任务:基本完工,达到初验条件。项目总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学生公寓,体育馆,学生食堂,以及给排水、供电、绿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X万元,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XXXXX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XXXXX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XX国投集团。
4.XX市XX路(XX大道延长线-XX路西段)工程项目。
目标任务: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道路南起XX路西段,北至XX大道延长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XX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三块板形式,设计长度为XXXX米,道路红线宽度XX米。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XXXXX平方米,折合XXX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燃气工程、通信管沟工程。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XXXX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XXX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筹措。
牵头单位:XX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5.XX市烈士陵园。
目标任务: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烈士陵园项目总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综合楼、革命文化展馆、革命英雄纪念馆、公厕、门卫室,以及纪念碑广场、抗战殉国将领纪念碑廊、烈士墓群、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XXXX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XXXX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筹措。
牵头单位:XX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6.市级优质民办普惠幼儿园奖补。
目标任务:奖补2020年至2021年市级优质民办普惠幼儿园(其中:奖补2020年度XX所、2020年度XX所、2021年度约XX所),支持和推动多元普惠优质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缓解入园难问题。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健康XX”体育惠民工程。
目标任务:(1)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活动,监测(测验)XXXXX人以上;(2)推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对外开放X个;(3)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评星定级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发展。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目标任务: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进行缴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参保群众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XX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XXXX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XXXX万元,X区财政资金XXXX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目标任务: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X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XX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X区民政局。
10.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目标任务:2021年底前项目完成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站)正常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群众公共文化活动。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XXX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X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限。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各项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底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跟踪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本兼治,满足群众重大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安居乐业的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政府公信力,实现今年年底前排查出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能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6月底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登记难”,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重大财产权有保障。
1.加快化解存量问题。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推动各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积极推动处理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坚持急需优先,对量大面广、直接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相关的突出问题率先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
2.严格控制增量问题。实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察等各环节、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到位,确保不动产登记所依据的要件齐全,及时为群众办证。要形成联动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方便查询、支撑监管,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做法,从源头上避免新的遗留问题产生。
(二)确保如期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安居乐业。
3.加快安置住房登记工作进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登记。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实行政府承诺制,尽快办理安置住房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尽快领到“红本本”。
4.规范完善登记成果。进一步核准安置住房登记工作底数,准确掌握安置住房数量、分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登记簿填写、审核和校验,登簿信息实时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切实保证登记成果质量,确保安置住房登记不缺不漏,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为搬迁安置群众颁“铁证”。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任务台账。各地要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照工作任务,立即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任务台账并逐项跟踪处理,挂账销号,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于6月10日前报部登记局。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改进,并逐级报送排查完善情况;集中排查结束后,按月开展排查,并通过部月报统计系统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对于重大问题,各地要即时上报。部将根据各地的报送情况,结合信访工作和舆情监测等建立全国任务台账,逐项跟踪处理、定期销号。实践活动结束后,未处理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要持续推进,直至全部处理。
(二)解决突出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带着问题,派人沉下去,亲自办一办,深入一线、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走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历史遗留问题业主,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推动政府或联合部门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加快化解和防范产生遗留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的配套政策,采取负责同志分片包干、重点任务挂牌督办、建立党员先锋岗等实招硬招,通过专班办、专窗办、集中办、主动办等方式,加快落实工作任务。今年年底前,每个不动产登记大厅至少公开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
(三)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推进登记服务点向乡镇和社区、法院、公证机构、银行等延伸,积极提供咨询、预约、申请、查询等服务,增强发现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巩固深化信息、流程或人员“三个集成”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约束效果。部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层级,持续推出一批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窗口的典型案例。对于化解和防范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等工作成效好的地方,优先作为典型案例,全国总结推广。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完善。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部党组统筹指导实践活动,部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部登记局、办公厅、机关党委等司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报社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权益司、利用司、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司、耕保司、执法局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闭合管理业务链条,“疏堵结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集中人员力量,出实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强化学习交流,宣传湖南、山东、锦州等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好经验,推广山西、贵州等地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的好做法,借鉴黄山、义乌等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的便民利民创新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党史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司法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项目内容
1、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 全面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配齐配强法治宣传队伍,一个网格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和一户“学法示范户”,并由其所在辖区司法所牵头,每月组织开展不低于人均8小时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其地头清、人头熟、威望高的优势,带动更多群众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推动“法律明白人”量的扩张、质的提升。(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5月前建成队伍,9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2、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在执行经济困难最低工资标准的基 础上,对髙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 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 助事项范围限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完成时间:1-2月份)“法律援助进村居”(完成时间:5月份)等活动,切实有效为农民工、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上门走访困难群体,对行动不便群体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完成时间:7月份)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坑农事件受害群体援助力度。深化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明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不低于1200件。(责任领导:李玉兰,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3、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以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修订完善《射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做好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推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及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的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资格考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落地(完成时间:5月份)。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跟踪督办、督察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机制,制定督察项目清单,重点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定、重大方案、重要举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性、专项性督察,对问题突出的镇区、部门和单位,采取函告、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推动法治射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责任领导:茆胜群,责任部门: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4、持续开展“法企同行”
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活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等定期发布相关政策、相关风险预警,及时答疑解惑。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影响”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责任领导:李学高,责任部门:律师管理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5、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目标要求,放大“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品牌效应,抓好“八五”规划调研、起草、实施,打造“法治宣传+”宣传教育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釆取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景区等 “七进”活动。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现有阵地,开辟民法典专题板块,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让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运动。(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6、打造法耀鹤乡“品牌力”
在县级,巩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及其它阵地建设,在镇级,继续围绕“一镇一品一特色”标准,巩固完善15个镇区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治红+菊花黄”“法治红+渔港蓝”,年内重点将黄沙港镇打造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在村级,建好用活法治大舞台、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力争每个村居有一个“学法打卡地”。鼓励法治文化艺术团、书画协会、快板队等创作契合时代发展、融合地方特色、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艺作品,力争创作1-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全县1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日常管理,确保不掉档。摸排一批符合申报省级标准条件的村(社区),帮助提档升级,做好创建工作。对新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盘湾镇南沃村加强指导,完善软硬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7、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县镇村三级网络,在县、镇二级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非诉专区”。推动非诉化解平台信息建设,平台与法院、人社、信访等行政机关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统一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案件分流。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举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做到诉与非诉的效力互认。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完善各类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通过赋强公证,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 部门:矛盾调解中心,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8、深入开展“公证惠企便民""行动
主动服务驻射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继承等公证事项的支持。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转让所需的相关公证事项,依法加强对企业商标、字号、品牌的保护,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9、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导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联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领域风险专项宣传。(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0、开展“党建+法律扶贫”行动
深化县司法局、司法所二级联动,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深入开展“12348”法律服务队活动,与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开展互帮共建活动,定期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责任领导:耿志峰、陈建建,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1、实施特殊人群“亲情”工程
研发远程视频网上预约系统,实现省内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视频会见网上预约、申请、递交材料等“不见面""流程审批。提升后续照管对象操守操持,开展走(回)访活动,通过与后续照管对象家属和本人交谈,深入了解帮教情况,引导家属给与照管对象亲情帮助,激发照管对象生活热情,唤醒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全程参与活动,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以协调解决。
(二)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怠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党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参与,不要简单应付;要改进工作作风,不要松松垮垮;要创新方式方法,不要因循守旧。各项活动内容都要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活动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活动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职能的认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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