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___,男,___退休职工,家中现有老少6口人。我于__年从___退休,每月只领退休金近1000元;妻子也已50岁,没有经济来源;儿子是待岗工人,每月只领工资1000元左右;儿媳失业在家,没有经济来源;孙子还在校读书。家庭每月虽然有必须的工资收入,但由于我和爱人两人均长期患有严重的“三高”疾病,需要坚持每一天服用药物,花费很大;加上家庭日常开支和教育等支出,至今无积蓄,经济十分困苦,根本没有潜力购买商品房。
建县以来,一向只能借用原___办公楼居住,一家人挤在两间狭小的房间内,生活十分不便。安居是当前我最为迫切的愿望,但随着近几年来房价的节节攀升,“居者有其屋”梦想的实现更显得遥遥无期。加之原___办公楼已被县国资局接管,随时都有可能被告知搬迁,届时真可能会沦落到居无定所的地步。为此,特向有关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能视我家庭困苦,无住房以及我和爱人年老的`实际状况,给予特殊照顾一套廉租房,以解决我家人的“住房难”问题,圆我家人住房梦!您的支持照顾,我和家人将永远铭记!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_县人民政府、x社区:
申请人:_x,女,汉族,现年x岁,现租住在_路_x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x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_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1、公布房源。各区收储机构公布已签订收储合同并移交的房屋信息。
2、摇号分配。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屋信息,自行选择拟租用房屋,并携带公租房资格审批表、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报名登记。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请人同时报名的,由区收储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资格。
3、登记看房。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收储房源所在区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并限定只能看其申请的房屋。
4、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对所看房屋及租金无异议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过期取消配租资格。
1、属于《受理公告》受理对象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申请表》。
2、申请家庭填写《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提出申请。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家庭成员一寸照片到申请登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签字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
4、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接到区建设(房管)局通知后领回申请材料。
5、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定货币补贴合同,按规定流程领取货币补贴;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按规定流程参加选房;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租金核减)的申请家庭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向公房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房租金减免为廉租住房租金手续。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__________部门职工叫___________,现与父母一起租住在单位附近的__________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
因参加工作后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这里租房,父母户口均在外地(视情况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暂时没有购房能力,现在每月房租压力很大且时刻面临涨房价或二次异地找房的困惑。恰值单位有公房面向职工出租(售),特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请各级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审核,研究批准为盼!我将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贡献以报答组织对我生活上的关怀和照顾。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 ,男,20_年6月毕业于_大学(“211”“985”工程院校),到工作。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钱吃饭、租房,生活条件很是拮据,住房条件十分困难。面临着租住房屋,存不上钱,无力买房,无法改善生活的诸多严峻问题。
在查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本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全力投入工作,为_市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1、领取表格。
2、提交申请。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5、区级初审。
6、市级审核公示。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7月10日后,61172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7月10日后,61172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8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387.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8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387.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申请家庭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网上办事→办事大厅专栏)进行预登记申请。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
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7、领取《受理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自助打印《受理单》。
8、公开选房。
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根据《选房通告》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9、办理配租入住。
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人根据规定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申请家庭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网上办事→办事大厅专栏)进行预登记申请。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
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7、领取《受理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申请地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也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自助打印《受理单》。
8、公开选房。
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人根据《选房通告》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9、办理配租入住。
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人根据规定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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