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煤炭运输协议:
一、 甲方负责与发货方签订正式的煤炭运输合同。
二、 工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发货单位:________ 卸货单位:_______________运距_____公里,每吨运费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如遇运输里程、运价变动需双方协商)
五、甲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的原煤装车、乙方通过过磅单及原煤的出入票据结算。
六、结算方式:日清日结,以现金支付。如乙方需要转账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确保日清日结。乙方以上站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如丢失派车单和过磅单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结算时间为上午十点至下午六点。甲方如无法按时正常给予乙方结款,甲方将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七、乙方车辆进场前应提前供给甲方所有拉煤车辆的行驶证、司机的驾驶证、车主的身份证及负责结算人员的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车主签名委托单,由甲方为乙方车辆办理进矿装煤证及由甲方发放本公司统一编号牌。
八、甲方不得单独与乙方提供的车辆或个人进行签约,如出现此类事件,甲方将赔偿乙方每辆车两万元损失。(乙方所提供车辆见附件车辆备案表)
九、乙方在运输中如有货物丢失、换货、掺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车所拉煤价双倍赔偿。(路损除外)
十、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煤矿之间运输事物,确保运输畅通以及运输安全。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运费除外)、各种交通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如遇运煤线路改变,双方协商新的运煤线路及运价,认同后继续运输。
十三、甲方确保乙方车辆24小时运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将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1000元损失费,国家政策变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四、合同需要修改和补充,双方进行协商,本合同签订期限为____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签。
十五、公司要求司机人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罚款20--元。
十六、严禁带故障车出车,有带故障车出车者已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七、按矿方规定每年收取200元用于办理进矿准运证(在运费中扣除)。
十八、甲方负责乙方所有车辆司机的住宿。
十九、乙方车到达施工现场,甲方付乙方每车20--元调车费,一个月内陆续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与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合同具有连带责任。(附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合同见合同复印件)
二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粉煤灰、汽车衡区域装灰计量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查确认: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乙方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机关和劳动局批发的营业执照及单位等级资格证书,经营范围与所承包工作相符,并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法人代表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按照业务产品附加值的5%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业务结束销户甲方无息全额返还。
3、车辆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驾驶水平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标准及要求,所持驾驶证必须当年年度审验合格。
4、备有满足进入厂区生产现场必备的穿着、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劳保用品。
5、保证司乘人员没有从事本运输业务的职业禁忌症,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或其他影响就业疾病。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资质要求。
2、负责向乙方司乘人员讲解信电公司及联达实业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乙方提出具体执行要求。
3、负责办理车辆、人员准入证,有告知现场安全风险的义务,对业务单位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乙方司乘人员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责令整改。对乙方发生的严重违章等不安全行为予以处罚,并通知乙方,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严格执行信电公司人员准入管理规定,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办理三级教育签字表,办理准入证,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5、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第三条 乙方承担安全责任:
1、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以上的责任事故。
2)不发生责任区域管理车辆的厂区交通事故。
3)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
4)不发生施工期间火灾事件。
2、工作区域:严格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工作,乙方在规定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人身、设备、环保、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禁止参与规定区域外一切生产与非生产活动。业务单位车辆一旦出公司厂区大门(龙江路北门、南门、进厂路一道门),乙方承担一切因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
3、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大唐河南公司的有关要求,乙方为工程合同按承包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合同款中扣留,本合同委托工作完成后扣除处罚后退回余款。
4、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能力资质;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5、乙方每天必须进行“班前会”、“班后会”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总结讲评当天工作和安全情况;每天施工前工作组成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严禁开工。
6、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须经过检验合格,并符合检验周期。
7、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部长和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
8、乙方严禁使用童工。
9、根据国务院《单位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之规定,对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其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处理,支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对乙方的安全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发现乙方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点提示:
(1)发生习惯性违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警告、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不安全事件的。
(3)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4)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高压线管理规定的。
(5)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三措一案”措施执行或私自扩大工作范围。
(6)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
(7)凡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8)凡因乙方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交保卫部门进行处理,并赔偿损失。
2、对乙方责任造成以下后果的考核:
(1)发生所在区域主要附属设备损坏及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扣除25%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扣除75%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善后处理费用。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负责全部善后处理费用。
(5)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单位或第三方设备损坏,负责赔偿,并扣除安全保证金。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对违章行为予以警告,并处扣分或罚款:
(1)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
(5)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6)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7)未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1)现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责任管理部门现场运行人员调配。车辆停放位置严格服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安排,不得随意变换停车位置,不得抢占其它车辆车道。凡不听从现场运行人员指挥的车辆及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节由现场工作人员予以警告、暂停装运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处罚1000元/次。
(2)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所进入厂内行驶车辆限速10km/h,违者给予考核200元/次。
(3)装运车辆司乘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从事与作业不符的其它事项,违者处罚200元/次。
(4)装运车辆司乘人员现场未按要求着装及随意丢弃垃圾,在厂区指定区域外随意走动,违者处罚200元/次。
(5)装运车辆司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准入证,违者处罚200元/次。
(6)严格禁止酒后驾驶,检查发现司机酒后驾驶列入公司黑名单,禁止在公司内从事驾驶员工作,并处罚责任单位20_元/次。
(7)装运车辆造成设备或基础设施损坏的,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转运车辆责任单位承担,并对其处罚1000-20_0元/次。
(8)粉煤灰罐车在灰库装灰后,车辆在就地必须盖紧罐盖,严禁罐体开盖移动车辆。
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的,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业务结束后安全保证金在扣除考核部分外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安全保证金扣完后,要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其余部分从业务预付款中扣除。
6、乙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条款的,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终止业务,直至解除业务关系。
7、本规定中考核是安全考核,如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预付款中扣除。
8、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时,甲方将终止业务关系。
第五条 工作区域的风险告知
工作区域存在的风险
乙方要针对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的上述工作区域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在开工前制定专项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报甲方有关责任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第六条 双方项目负责人
签名 电话 签名 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甲方安全监督人: 乙方安全监督人:
第七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业务开始至业务终止期间均有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粉煤灰营销部部、安监部各存一份,乙方存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车价格360.00元记,截至目前共拉106.3吨,共计38268.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规定配车发运,承运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托运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完整,每车需采样化验、司机签字、煤样留底,如出现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换煤处理,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煤价、税费、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四、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上述协议不得无故违约。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托运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运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
2 01 -年9月20日一2 01 -年1 0月20日。
二、货物名称:
末煤。
三、货物数量
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
起运点:-----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
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
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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