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禹城市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的调
研
报
告
禹城市总工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职工权益保障状况,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根据德州市总工会部署,自7月下旬以来,我们集中力量,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不同方式,分两组对全市66家企业的职工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涉及企业66家,职工15894人,并对其中10家进行了走访座谈。按企业规模分:1000人以上企业2家,占被调查企业的3.03;100—999人的企业39家,占59.09;100人以下的企业25家,占37.88。按企业性质分: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15家,占22.73;民营企业51家,占77.27。按行业类型分:制造业47家,占71.21;建筑业4家,占6.06;交通运输业3家,占4.55;批零、仓储及餐饮业6家,占9.09;水电行业2家,占3.03;其他行业4家,占6.06。通过调研,我市职工权益保障情况总体良好,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市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539家,签订合同职工46735人,占全市企业职工的88.58。在所调查的66家企业15894名职工中,已签劳动合同的13781人,占86.71;未签劳动合同的1565人,占9.84;劳动合同逾期未签人548人,占3.45。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职
工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141人,占已签劳动合同职工数的22.79;固定期限的10411人,占75.55;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229人,占1.66。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中,签订期限1年以下的257人,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2.47;1—3年的2387人,占22.93;3年及以上7767人,占74.6。
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01份,覆盖企业1574个,覆盖职工
5.3万人。其中单独签订的88家,覆盖职工2.7万人;区域性12份,覆盖企业1484家,覆盖职工2.5万人;行业性的1份,覆盖单位4家,覆盖职工627人。
(二)企业单位职工保险制度逐步完善。据调查,2021年1—7月份,我市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数为32550人;医疗40123人;工伤38100人;失业17708人;生育16760人,分别比207年增长了21.43、13.61、59.73、9.43和、26.53。在被调查的66家企业中,在9家企业全员为职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占所调查企业13.64,涉及职工4503人;有7家企业从未缴纳或正在办理社会保险,占10.6,涉及职工543人。另外50家企业为部分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涉及职工12854人;为部分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企业48家,涉及职工11638人;缴纳工伤保险的35家,涉及职工11303人;缴纳失业保险的20家,涉及职工8175人;缴纳生育保险的16家,涉及职工7290人。
(三)职工收入不断增加。在被调查的66家企业中,在职职工平均月工资均在1100元左右,比三年前增长了300—400元。据对574名企业职工调查问卷显示,有86.6的被调查者回答与三年前相比收入有所增加,11.5的被调查者回答收入比以前基本持平,只有1.9的被调查者反映收入有所减少。
(四)《劳动法》规定的职工其他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有87.8的职工回答企业从未拖欠过工资,有86.8的被调查对象回答企业的安全措施比较健全,有72.3的回答企业能按时发放劳保用品,有58的回答因工伤住院80以上的医药费可由企业负担,71的女工回答怀孕临产均有3个月以上产假。
二、职工权益维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仍显薄弱,劳动关系的确立不够规范。
一是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较高,私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较低;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乡村小企业较低。
二是表面看虽然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但截止8月底,全市仅有2.8万份劳动合同通过劳动部门鉴证,相当一部分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是未经劳动部门审定的,不同程度地同存在条款简单、约定工资过低以及职工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定额等重要条款缺失的问题。
三是有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就业困难,为获得岗位而不得不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有的劳动者或不懂法或怕签订劳动合同会给“跳槽”带来麻烦而不愿签订。
2、劳动报酬偏低,超时劳动现象普遍存在。劳动报酬是劳动关系中最敏感和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当前出现矛盾和纠纷最多的领域。目前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工资普遍偏低。一线工人月均收入多在1000元左右。从问卷调查看,对目前工资收入“感到满意”的仅占13.7,“感到不满意”的占66.5,表示“没感觉”的占16.5。行业间、企业管理层与普通员工间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由于工资标准低,多数工人需要通过加班获取报酬
来维持生计。调查显示,有26的被调查者反映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8小时以上,100的职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33.3的被调查者回答他们的劳动强度均有所增强,6的回答他们的劳动强度大大增强,66.1的回答他们单位时常加班。在问到工资收入时,有40的被调查者回答他们的月工资收入均在1000元以下,其中商流企业的职工工资大多在800—900元左右,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的只占9.4。不按标准或基本未发加班工资的占77以上,每月公休时间在4天以内的职工占93以上,其中商流企业职工基本没有公休日。
3、社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调查问卷显示,尚有26的被调查者对合法权益保障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有
4.7的被调查者拒绝回答。有51.9的被调查职工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金;有44.9的被调查者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有70左右的被调查者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险种中,各项险种差距大。有的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或只办单一险种,有的企业只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投保。个别企业以投保会提高成本、无法承受为由,拒绝参保或要求员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大部分。
4、职工劳动保护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中忽视劳动安全和生产卫生,重经济效益,疏安全管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问卷调查显示,“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的占52.8,“未进行岗前培训”的占33.8,“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占33.8,“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占35.5。有的小企业工人长期在空气污染、有毒、有害等极不安全的环境下劳动,劳动保护不当。有的企业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覆盖率低。有的企业安全卫生制度虽已建立,但未在执行中真
正落实。
(二)问题原因分析:
从职工方面讲,一是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淡薄,这在外资和民营企业尤为突出。
二是部分职工急功近利的思想较为严重,认为有份工作、有工资拿就行,没有顾及长远利益,更没有意识到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得到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敢向企业主提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要求。
从企业方面说,一是有些经营者,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企业的唯一目标,而把职工合法权益当作负担,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提高企业效益的一种手段;
二是企业缺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强有力的平台。职工经济政治权利的实现,主要靠企业工会来推动,然而调查显示:不少企业工会组织不被企业重视;职代会被董事会或其他行政会议所替代,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不到职代会的讨论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形同虚设等问题在不少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会主席无条件、无精力、无能力、无胆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我们认为,做好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落实两方面的保障。
(一)解决好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问题。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目前全市合同签订和鉴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给予处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缴交社保金的行为进行制裁,对守法企业给予表扬、奖励与宣
篇二:中小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当前,随着普陀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发展定位及一河五区发展空间布局的确立,非公中小企业经济作为社会就业的重要承载者、发展经济的重要活力来源、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联结者,在实现创新求突破、提升促发展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愈益重要。普陀区总工会结合20年上海市职工队伍状况调查,通过资料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企业(园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沟通等方式,就新形势下普陀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及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就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普陀区非公中小企业的基本概况
二、普陀区非公中小企业及其工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一)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服务政策
近年来,普陀区在对中小企业实施产业引导、财政扶持、科技扶持、金融扶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首次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了《普陀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明确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大力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和转型提升。建立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区领导与成长性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区政府职能部门跟踪服务企业联动制度的三联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制定和实施了《普陀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本区小微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金融扶持政策,推出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代偿等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构建中小企业服务载体和体系,初步形成了包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内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服务支持力度,有效推进了中小企业长足发展。(二)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逐步完善
近年来,随着两个普遍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区各级工会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模式,在工业园区、劳务派遣企业、服务行业、建筑行业等非公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会组织覆盖面和职工入会率。积极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现对小型非公企业建会与维权工作的再覆盖。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机制建设,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充实载体,并通过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动非公企业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充分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激发了非公企业工会的活力,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全区各级工会还充分整合政府与工会各项资源,广泛开展了我与企业共命运、同舟共济谋发展等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主题活动。依托职工优秀人才发展促进会和职工技协,举办企业有困难、职工怎么办新高地论坛,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创新增效、争创工人先锋号劳动竞赛等包括非公企业职工在内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技能大练兵。依托青工e坊网络平台,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等合理化建议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非公企业职工推动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职工技能培训中心,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和素质;搭建企业与职工信息互通平台,举办非公企业专场招聘会,为企业招工与职工就业搭建平台。依托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主题活动,开展了走访百
家中小企业、服务百佳基层工会活动,了解企业和职工实际诉求,切实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当前非公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遇到的主要问题(一)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生存压力大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日趋严峻,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明显增大。调查显示,普陀区的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未大量出现资金链断裂和经营难以为继的倒闭潮现象。但由于全球经济发展趋缓、通货膨胀风险不减、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影响出口等因素,使企业在成本压力增大的同时,产品出口市场和利润空间受到很大挤压,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未来发展信心不足。当前普陀区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劳动密集型、低端企业面临着关停并转,对中小企业发展也构成了一定的压力。
此外,虽然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但政策落地情况与预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对没有享受
到政策扶持的原因调查中,56.5的企业主表示根本不知道相关政策,43.5的企业主认为政策的吸引力不足、办理手续繁琐、享受政策准入门槛和成本太高等。由于政策发布的渠道、政府部门与企业沟通不够通畅等原因,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和对政策的理解不全面、不平衡。并且很多政策都是针对科技型或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技术创新能力弱、生产经营粗放、主要依靠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竞争的中小企业则很难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祉。(二)企业运营成本上升,廉价劳动力优势逐渐消失
调查中,企业主普遍反映,税费偏高、土地供应紧张、用工成本增加、通胀预期强化等因素,使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宽松的环境约束等低成本优势正逐渐消失。在问及企业用工成本时,60的企业认为用工成本较去年有所上涨。除企业正常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项目外,各类杂费负担也有逐渐加重的趋势。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规范企业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企业的招聘管理成本、薪酬福利成本等用工成本。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和社会保障基数上调是目前用工成本上升的主因。外来务工人员综保转城保制度的实施,使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费用缴纳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逐年提高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使企业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三)职工非理性维权和跳槽现象突出,队伍流动性较大
企业用工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企业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的高低与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往往呈正比关系,低端岗位吸引力有限,非公企业一线员工大多为外来农民工和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本地人员,这些员工在企业中的发展空间有限,对未来的发展规划不清晰,更加关注企业的物质环境,对企业的忠诚度较低,容易因情绪波动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动辄进行非理性劳动议价等维权行为。调查显示,46.6、45.6、32.7的职工跳槽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不满意原单位的报酬和不满意原单位的工作环境。此外,继金融危机引发农民工返乡潮之后,在当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中部地区表现出较强的吸纳返乡者就业能力,部分民工选择逃离北上广,也使得用工荒再次成为非公企业经营的难题。(四)职工技能培训力度不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差与技能型人才的匮乏形成了恶性循环,非公企业留住人才的能力有限,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稀缺。调查中,企业主认为提高职工素质方面的困难主要在于职工流动太快(53.2)、职工培训参与热情不高(46.7)、缺乏专门培训机构(36.7)等原因。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之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企业组织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意加大投入,大多寄希望于政府开展公益性培训或协助企业开展培训。而现有的企业培训主要采取大锅饭式的课堂培训、免费午餐式的企业内训、自助餐式的在线学习,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效果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导致技能型人才需求大却供给不足的局面。(五)职工权益维护工作遭遇瓶颈,实效性有待增强
在企业运营遭遇发展困境的同时,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非公中小企业职工数少、组织架构简单,因此往往以联合工会或工会小组的形式建立工会组织,所签订的集体合同多为区域性集体合同,往往照搬样板文本,只能保障最低要求和标准。调查发现,扣除加班工资、岗位津贴,不少非公企业一线员工的基本工资仅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线,不少非公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不向职工公开,有54的职工不知道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影响了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的实效。
四、关于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一)发挥政府职能,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认真研究国家和上海市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把握区情,把现有政策与区域实际进行有效对接,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就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困难、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技术进步与转型升级缺乏支撑、社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出台有力度、有突破性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并向规模经济发展。根据全区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中小企业与产业配套,做大优势行业,促进产业升级。多引进一些高产出、低能耗、无污染、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加快优化
提升。推动非公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上实现质的飞跃。鼓励中小企业改进落后的技术、装备,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中小企业搭建全方位沟通交流的平台,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以出口创汇、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二)深化工会组建,夯实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础
继续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非公中小企业的工会组建为重点,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服务党建为原则,全面提高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做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努力实现工会组建与不断发展变化的非公企业状况相适应,会员发展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相统一,工会组织体制延伸与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加强企业工会的达标管理和运作指导,使企业工会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积极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模式,探索加强行业联合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对企业工会工作的双重覆盖。加强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社会化招聘的模式,尝试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从企业工会经费中列支,由区总工会统筹发放,从根本上解决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端人饭碗、受人管理、为职工维权难的问题。切实加强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工会对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号召力。(三)优化收入分配环境,用合理薪酬留人
在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工资分配的环境呈现出由企业单方主导并单独决定的资强劳弱格局,主要特征是只承认资方产权不承认劳方产权,忽视了劳方正当的物质利益诉求,企业收入分配环境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劳动与所得不匹配等诸多弊端,挫伤了职工积极性,诱发了用工荒和跳槽事件。这样的分配环境只有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才能得到改善。要建立并推行以共决制为标志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民主、法治、科学的精神和和谐理念优化收入分配环境,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资分配环境,以实现职工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用职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利益吸引职工、留住职工,也用潜移默化的企业文化感染职工。(四)源头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结合中小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充分表达职工意愿和工会主张,拓展和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从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建立工会干部联系班组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监督保障机制,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督促企业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保障职代会中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畅通维权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放在首位,从职工最关注、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着手,通过平等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谈判和共决,充分运用工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督促企业履行劳动法律法规,促进职工与企业共决事项的落实。将职代会代表吸纳到执法检查的队伍中,使他们成为执法检查的主体之一,共同监督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将平等协商的结果、集体合同条款和职代会审议共决的事项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五)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和职工双赢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领职工,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中小企业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和政策,了解企业发展形势,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转型升级献计献策。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从制度上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确保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贴近职工实际需求开展培训,通过赛训结合、以赛促训,建立培训基地、岗位练兵比武、名师带高徒和送培训到基层等方式,切实提升职工从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六)建立企情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劳动争议预警预防
畅通工会收集职工舆情的信息渠道,将产业
集中度高、职工集聚性强的工业园区,系统、街镇等工会作为直接观测点,对影响职工生产生活的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及早报告,使工会成为党和政府把握企情和职工队伍情况的重要渠道;积极配合党政做好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联动,对有可能引发重大劳动争议的问题,做好预警工作,研究应对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倒闭、搬迁、欠薪等情况,工会要在三、工会发挥维权作用的思考以及进一步维护好职工队伍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加强工会维权工作,切实把维护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继续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切实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在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开展再就业培训、完善再就业服务政策、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就业相对稳定、支持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要注重兼顾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对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进一步关心困难职工、困难劳模的生产生活,继续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督促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重解决企业增效职工不增资问题,逐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要注意把普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一并考虑,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要大力支持工会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多渠道减轻患病职工尤其是患大病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更好地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作用。
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企业要坚持“安全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搞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四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坚持和完善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政策法规,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职工权益保障的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监察力量,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以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待遇、落实劳动安全措施为重点,以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的执法监察行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
行业劳动保障调查报告
当去接触不知道的一个情况或事件,需要认真地调查研究清楚,最后基于取得的调查材料汇成调查报告。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调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业劳动保障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业劳动保障调查报告1为完善建立和规范城乡劳动力就业状况数据库,准确掌握城关镇就业岗位供需要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动态,按照县就业局的统一按排,城关镇劳动保障所于6月12日—6月22日,对全镇16个(村)街的单位用工情况和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在调查流程上,我们先后进行了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检查验收,总结汇报四个阶段;在调查内容上,注重从单位用工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两个方面开展深入调查。具体内容包括:用工人数、用工结构、工资待遇、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总数、转移就业人数、富余劳动力数、就业去向、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产业比例、收入、求职愿望、培训要求以及失业人员中特困家庭生活状况等;在组织形式上,镇党委成立由组织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调查登记领导小组,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任主任的专项调查登记办公室和由村(街)劳动保障专干为负责人的调查登记小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充分发挥村(街)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在10天内,圆满完成了调查登记工作任务。同时也使我们进一步撑握了当前全镇的单位用工情况和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现将调查登记情况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地处县城腹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16个村(街),136个村民组。用工在3人以上的单位239个,单位用工人数达2419人,其中失业人数46人;全镇总人口41111人,其中:劳动力人数有16369人,转移就业人数7124人,富余劳动力人数6260人。在转移就业人员中县内输出人数3483人,县外省内输出人数909人,长江三角洲262人。珠江三角洲1343人,华北地区546人,东
北地区63人,西北地区113人。西南地区132人。境外3人。其它地区270人。
二、劳动力资源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我镇劳动力资源有以下特点:
一、富余劳动力比重较大,在全镇16369人劳动力中,富余劳动力有6260人,占32.8%。
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初中文化占大多数。
三、劳动力外出打工的较少,在本县内和本省内打工的较多。经调查,在7124名转移就业人员中,县内和省内打工的人数为4392人,占61.7%,省外打工的人数有2732人,占38.3%。
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技能,一部分人暂无就业但有培训学习一技之长的愿望。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镇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力技能,难以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我镇在区外务工的3641人中,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很少。
二、劳动力收入水平低,外出农民工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多在建筑业,加工业,保安等技术含量低的行业中就业,月工资收入在发达城市中居于偏低水平。
三、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是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但在一些地区,企业仍有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对农民工存在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政策,为农民工设罢就业门槛,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不能一视同仁;三是生产生活条件差。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行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进行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农民工居住环境,饮食卫生条件较差;四是子女就学困难;五是就业困难人员多,主要原因是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
四、有关工作建议。
劳动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全社会奔小康的必然要求。为此,结合调查情况,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大投入,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政府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二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三是健全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性作用。
二、开发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建立“机制灵活,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依法管理”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建设,不断完善基层职业介绍网络,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提高劳动力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使劳务输出向技术领域迈进,从而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收入水平。
三、关心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完善长效帮扶机制。
一是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向,积极开发和采集适合他们工作的就岗位。二是要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跟踪服务,积极开展就业咨询、求职登记、就业引导、就业培训、推荐介绍等一条龙服务,帮助解决他们在就业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三是要积极开展调查活动,搞清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意向,困难程度等,全面掌握情况。
行业劳动保障调查报告2近几年来,我区人社部门及其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化解调处了诸多矛盾纠纷,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区劳动保障监察队着力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活动有计划、有整顿、有成效。组织案件专题讨论会8次,全面提升了监察水平,保证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加大实地检查面、重点监控、动态跟踪等监察措施,实行关口前移,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
一是认真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全年开展劳动保障年审147个用人单位,日常巡查91个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61份,32家未参审或参审不合格单位被责令整改,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巡查全覆盖。
二是加大投诉举报处置力度。全年接待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无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加大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共排查涉及欠薪单位16家,拖欠农民工工资4240.7万元,涉及农民工1971人。截止20xx年12月,已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59.4万元,涉及农民工784人。依法移交公安立案侦查涉嫌欠薪逃逸案件1件。
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机制。20xx年,我们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征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3万元。
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先后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执行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工作中面临不少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现象严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维多利亚项目所属三家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2109.5万元,涉及农民工776人。
2、用人单位用人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3、源头治理监管难。在处理工资拖欠案件中,95%以上发生在建筑领域,虽然近几年我们在规范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建筑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各类“包工头”性质的自然人,一但出现自然人挪用、亏损、逃逸等事件,造成劳动监察部门不能立案、或立案后无法找到当事人进行调查,在处理中困难重重,导致劳动者追讨数月仍无结果。
4、维权案件执行难。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约束乏力;在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行政复议和诉讼期过长,等申请法院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当事人转移了财产导致无力偿付,造成举报者等不住、耗不起,产生新的不维定因素。
5、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是一种能使更多的劳动者回避成本较高的司法程序而享受政府提供的简单、便宜和直接的救济。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涉及行业多、范围广,复杂的劳动违法案件仅靠劳动监察部门有时得不到及时处理和解决,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目前,劳动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解决机制,没有形成劳动监察形工作合力。
6、劳动监察的执法力量不足,影响监察效率。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被监察的用人单位数量也在逐渐扩大,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和及时接待投诉和上访,处理劳动违法案件,是劳动监察部门的首要任务。目前,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定编2人,实际在编2人,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的劳动监察执法任务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根据这一规定,必须2个人同时进行执法监察。近几年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不断上升,工作量大,监察力量明显不足,造成非常多的劳动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纠正,劳动执法工作难以深入细化,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处罚、教育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行业劳动保障调查报告3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xx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群xx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二、基本特点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xx年,贵港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xx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xx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
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群xx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产生原因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xx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四、对策及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
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
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
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
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x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当前就业形势情况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工作,需要全面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要把握促进就业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我市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就业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并把促进就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强力推进。为了加强我市就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出台了“消除零就业家庭”等若干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从而自上而下建立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
(二)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按照《就业促进法》和中央、省、市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认真实施。去年以来,全市发放就业服务卡2万多份,发放再就业优惠证6660份,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60笔、金额348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0%,直接扶持创业者760人,带动6500多人实现就业。累计发放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855笔、金额10285.5万元,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31笔,金额2043万元。20xx年,全市落实主辅分离政策安置下岗人员1620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44万元;落实稳定就业政策,办理出口退税2.38亿元;落实鼓励吸纳招收下岗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431人,减免增值税4412人次,减免税额594.28万元;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减免税收262.8万元。
(三)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市建立了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村民组五级服务网络平台,已建成劳动保障事务所272个(其中街道18个,乡镇154个),劳动保障工作站
1579个(其中社区220个,村1359个),在村民组设立信息员
43681名。与此同时,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劳动部门主办的区域性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达13家,市、县劳动部门举办的公共培训机构14家,在乡镇共建立公共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建立县、乡就业培训机构60余家,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我市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稳定城镇就业工作的同时,把就业工作重点快速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方面转移。大力实施农民工素质就业计划。开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劳动力需求和本地企业用工紧缺工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同时还积极为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技能水平鉴定评价服务,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人数达39103人,共有近3万人通过培训成功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占培训总人数的84%。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市针对返乡农民工的特点,积极开展调查摸底,了解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情况、求职愿望和技能培训需求,对有创业愿望的积极组织创业培训,有一般技能培训需求的及时安排培训。大力实施“1511”工程。即培养1000名创业者、解决500户“零转移农户”转移就业、创建100个充分就业乡村、建设100个培训基地,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
(五)以创业促进就业。我市将鼓励创业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20xx年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业行动以来,全市共建立了创业园区13个、创业街10条,园、街吸纳创业者507人,带动11885人实现了再就业。在创业培训上,全市共组织了186个班次的创业培训,8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创业愿望人员参加了培训,已有3087人实现成功创业或自谋职业,累计带动再就业人数达万余人。
(六)推进就业援助。我市将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城区先后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消除零就业家庭”、“再就业百日帮扶”等专项援助活动,在农村开展了“春风行动”、“消除零转移就业农
户”、“创建转移就业乡村”等活动,从而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援助体系。全市(含县区)共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3200多户,确定援助对象2812位,签订服务协议2812分。截至目前,帮助272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98人安置在公益性就业岗位;为71户“零就业家庭”开展了就业援助,并有129位“零就业家庭”成员成功就业;援助“零转移就业农户”524户,有703人实现就业。全市共举办专场招聘会126场,发放政策宣传材料14.5万份,2万余人实现就地就业。
二、当前就业形势分析
(一)就业局面复杂、压力大。“新增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压力大、再就业压力大、总量规模压力大”是我国就业的特点,而且未来一段时间就业压力将继续增大。人口基数大、新增就业人口不断增长,加之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等,是现阶段就业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权威部门统计,“”时期,我国进入新的人口劳动力增长高峰,5年新增劳动力总供给将达5000多万,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人数会持续增长。但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将达1000万个左右。
(二)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就业。国内经济周期进入减速通道,经济调整将影响就业。相关数据显示,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带动的就业已由“”时期的94万人,减少到“十五”时期的80万人,并且呈持续下滑状态。自2019年以来,国内经济持续保持了8年的扩张势头,从20xx年3季度开始,我国经济已经由持续的扩张转为收缩,gdp增速逐季回落,尽管20xx年下半年中央已连续出台了刺激经济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经济下行的趋势并未改变。20xx年,面对空前严重的世界金融危机,中央已经和将要采取一系列刺激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但宏观调控只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调整的力度和时间,而不可能消除经济调整,经济增长放缓势必要影响就业。
(三)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冲击。全球金融危机已对我国就业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是国外需求下降,出口企业订单减少,导致企业停产或裁员。从去年下半年,我市对返乡农民工的监测可以看出,提前
返乡的农民工大多是来自“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依赖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影响投资信心,导致就业岗位增长减缓。有的企业虽然未受大的影响但本来打算扩大投资,增加就业岗位,却选择了观望。三是影响消费信心进而影响就业。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没有消费,就业能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这也是中央将“保增长”与“保就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原因。
三、我市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以及我市市情特点,当前,我市劳动力就业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四个矛盾
”: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根据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了我市新增劳动力与新增就业岗位的矛盾。我市又恰恰是典型的就业困难城市。首先是农业和人口大市,农业人口480多万,有13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受金融危机影响,截止到春节前,全市返乡农民工达到110万人,春节后有100万农民工重新外出务工。截止到3月底,外出务工中有2.33万名农民工又重新返乡,返乡农民工数量多;其次我市作为发展中老工业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截止3月底,我市企业新招聘员工32358人,新裁减员工3130人,企业新增加岗位29228人;停产、半停产企业113户,涉及职工6063人;采取措施稳定岗位175家企业,涉及职工19102人。再次是教育大市,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多,“三多”给就业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
二是结构性的矛盾。从我市当前产业转型看,一方面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比例下降,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新上的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等项目科技含量和机械化程度高,使普通劳动者选择就业的机会减少,体力型劳动者就业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力数量庞大但整体素质偏低,一般劳动力数量严重过剩,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就业难”和“招工难”的问题并存,“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同时存在。而且随着我市经济结构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逐步加快,这些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尤其“4050”下岗职工因年龄和技能
原因,再就业更为困难。同时,福利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残疾人下岗失业增多。
三是劳动者就业观念与市场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多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看重眼前利益,宁可去竞争技能要求不高,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当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蔓延,我市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进一步加剧了就业岗位供求的矛盾,使得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四是就业多元化与管理培训落后的矛盾。当前就业工作呈现用工单位多元化,就业渠道、就业方式多元化的特点,各级政府在管理与服务中存在诸多困难。目前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尚不健全,服务条件、手段落后,劳动力网上市场即无形市场尚未形成,就业培训体系不完善。特别是就业培训种类繁杂,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尤为突出,加之一些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签约率不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低,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对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切实推动《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就业促进法》,把促进就业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遵循市场对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要把就业作为政府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也要坚持将就业形势作为制定改革发展措施的主要评估指标,扩大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以保证就业年度计划的落实,努力实现全市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二要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带来的就业拉动效应,大力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宁宜城际铁路等各类投资项目推进,坚持在发展中扩大就业。全面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新
型建材、林浆造纸、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培育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商贸流通业、餐饮业、社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劳务经济,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千方百计挖掘就业岗位资源,带动各类劳动人员就业。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切实引导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要进一步抓好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要实施积极的创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加大政策引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继续开展全民创业行动,采取积极措施,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在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和优化创业环境方面下功夫。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创业服务。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研究、落实减轻企业用工负担的政策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吸纳“4050”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和创业教育,引导和激励有志者投身创业。
四要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效果。要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整合劳动、妇联、团委、职业教育等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拓展培训专业。要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专业与经济发展、培训方式与就业意愿、培训内容与就业岗位的相互对接。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中心在技能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研究和探索就业技能培训高效机制,着力提高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
五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着力构建城乡就业服务平台,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在加快推进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要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推进村级平台建设。结合劳动力动态管理要求,利用就业服务网络和信息,对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新成长劳动力
实施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加强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促进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形成开展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
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按照市工会2022年度重点调研工作安排,职工服务中心6-7月份开展了新业态职工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本次调研,主要采用微信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的形式开展,收回有效问卷124份,走访了包括美团xxx分公司、邮政快递管理局联合工会(包括8家快递公司)等新业态企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调研问卷分析
一、被调研新业态企业会员基本情况
1、会员人数:美团会员222人,邮政快递管理局联合工会会员153合计人。大货车司机37人。其中专职的新就业劳动者为87.1%,兼职的新就业劳动者为12.9%。
2、会员男女占比:男68.55%女31.45%。
3、年龄结构:16-26岁5.65%,27-37岁43.55%,38-48岁27.42%,19-59岁22.58%,60岁以上0.81%。
4、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40.32%,高中29.84%,大学专科26.61%,本科3.23%。
5、工作1-3年以内的25%,3-5年的占12.9%,五年以上的30.65%。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下的50%,8-12小时45.16%,13-16小时3.23%,其它时长1.61%。
二、被调研新业态企业签署合同和协议和收入情况
平台注册10.48%
劳务派遣10.48%
雇佣协议劳务协议或者服务协议(当事人和平台无隶属关系)的31.45%,有劳动合同(当事人属于企业正式员工)的24.19%,未签订任何合同的14.52%,自营性质的8.87%。
月收入3000元以下占29.84%,3001元-5000元的占63.71%。
三、被调研新业态企业会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关于养老保险:参加了社保部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30.65%,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部门养老保险11.29%,参加了社保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9.68%.2、关于医疗保险: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占30.6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32.26%,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的0.81%,均未参加的36.29%.
3、关于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33.87%,参加社保部门工伤保险的28.23%,均为参加的为37.9%.4、未购买社会保险的原因:14.52%的新业态劳动者认为单位不给缴纳是主要原因,27.42%的人认为是费用太高自己承担困难,8.06%的人认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年限太长,购买其它商业保险替代社保的占31.45%,其它原因占38.23%。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护权益的途径
认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发表意见的占52.42%,直接向班组长或单位领导反映意见的占35.48%,认为通过单位工会反映劳动者权益问题占5.65%。通过媒体等其它途径反映意见建议的占6.46%。
92.74%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和就业平台发生过劳动争议纠纷,发生过纠纷协议解决的占3.23%,通过有关部门解决的占1.61%,未解决离职的占2.42%。
综合以上调研情况,就目前情况看来,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就业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模糊,且信息不
对称和地位不对等容易导致就业者陷入被动局面。
对于就业者来说,因其与平台企业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其与平台企业之间的交易风险分担机制又未建立,所以就业者在该模式下会承担更多的社会风险。并且,由于平台企业掌握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其对于就业者的绩效评价、工作分配、工作场所调度、报酬等级评定等均握有极大的话语权,这种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导致相关企业能较为容易侵害相关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就业者基本是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在遭遇工伤或者失业情形时,就业者的劳动风险承受能力必然先天不足。
新就业形态下的平台企业与就业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关企业不会为劳动者缴费办理社保手续,社保缴费压力全部落在了就业者个人身上。对于个人参保,不但需要个人支付全部费用,还需要个人按时办理参保手续。这对于就业者个人而言,都将产生极大的就业成本。倘若就业者不参加社保,则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风险后果便全部由其个人承担,就业者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三是如果新就业形态下就业各方一旦发生纠纷,就业者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其劳动权益难以得到应有保障。
多数新业态劳动者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强、管理不便,即便是处于同一个平台上的劳动者,相互之间仍然缺乏沟通和凝聚力,他们对劳动争议、集体谈判和工会组织等
较为陌生,利用工会进行维权比较困难。
但是,展望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新产业形态和新就业形式将是大势所趋。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经济环境下,为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应当弥补缺陷、发挥优势,并考虑对现行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几点建议:
第一,适时调整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体系,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我国传统劳动法对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节假日工作作为加班来计算”等传统工时规定无法在新就业形态下得到执行。
立法者应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内容,纳入到国家劳动法律框架的调整范围之中。此外,政府还应建立更为健全的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为自由工作者和新就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支持。在社保制度改革方面,要打破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的传统社会保障参与渠道,增加劳动者直接参保的社保参保模式,为新就业者提供更为便捷有力的社会保障支持。
第二,政府劳动管理部门作为行政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新就业形态下各方主体,尤其是就业者
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新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劳动执法监督部门应更主动作为,有力监督,积极保障。
第三,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建设。
国家应当进一步鼓励、支持包括新闻媒体、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的专业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新模式的构建工作之中。并拓宽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表达途径、争端解决机制、权利救济渠道等。从而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社会不断发展,新的就业形式不断涌现,多种灵活就业形式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期间也体现了传统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不足。注重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解决复杂的劳动问题,确保灵活就业劳动人员得到社会的尊重以及保护,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就业水平,推动我国的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建设以及发展贡献力量。
某公司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调研分析报告
目录
一、引言
........................................................................................................................................................1(一)调查目的和意义..........................................................................................................................1(二)时间和地点..................................................................................................................................2二、调查内容
................................................................................................................................................21.劳动合同签约情况
.............................................................................................................................22.劳动保险购买情况
.............................................................................................................................23.劳动假期情况
.....................................................................................................................................24.劳动加班情况
.....................................................................................................................................35.加班报酬支付情况
.............................................................................................................................36.劳动争议解决情况
.............................................................................................................................3三、调查结果
................................................................................................................................................3(一)劳资关系日益合法有序
............................................................................................................3(二)存在的问题
................................................................................................................................4(三)产生问题原因
............................................................................................................................4四、思考和建议
............................................................................................................................................5(一)加快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5(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共识
................................................................................................5(三)健全维权机制,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5(四)科学规划员工职业生涯
............................................................................................................6一、引言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企业的稳定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优秀的人才,在企业中人才是保持竞争优势的源泉。能否妥善处理人员流失问题,已成为与企业成败有关的重大问题。如何有效地留住人才,提高人才的忠诚度,降低人力成本,使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已成为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种企业大规模出现,很好的解决了我国的剩余劳动力问题,促进我国进入劳动资源强国的队伍中。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剩余劳动力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各种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导致市场处于激励的竞争状态,很多企业为了获取巨大的收益无视法律,强制剥削劳动人民,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劳动者受到侵害的现象,导致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介于此,笔者从劳动者群益保护的角度探讨员工流失问题,通过调查西安S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可以为中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相关的数据,笔者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改善现实情况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为了能够真实地了解劳动保护的情况,考察劳动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我将针对西安S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做个简单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了能够开展好本次社会社会调查,我制作了一份西安S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调查表,并设置了6个题目,这6个题目分别是:(1)劳动合同签约情况;(2)劳动保险购买情况;(3)劳动假期情况;(4)劳动加班情况;(5)加班报酬支付情况;(6)劳动争议解决情况。公司全体员工为155人,发出155份调查表,收回100份有效调查表。
1.劳动合同签约情况
签约时间
实际工作之前
1个月以内
2个月以内
2个月以上
尚未签约
签约率
2.劳动保险购买情况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购买社会保险
未购买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3.劳动假期情况
劳动假期
一周两次
假期频率
90%购买率
92%8%0%签约率
50%30%15%5%0%100%
一周一次
一月两次
一月一次
不固定
4.劳动加班情况
劳动加班
经常加班
很少加班
从不加班
5.加班报酬支付情况
加班报酬
严格按照劳动法标准
高于劳动法标准
低于劳动法标准
远低于劳动法标准
从来没有
6.劳动争议解决情况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仲裁
诉讼
忍气吞声
2%0%0%8%加班频率
67%29%4%支付情况
9%2%60%22%7%解决比重
72%6%2%20%三、调查结果
(一)劳资关系日益合法有序
与2007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相比较,近些年,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用人单位的积极参与之下,劳资关系证日益变得和谐。主要表
现在劳动合同的签约率、社会保险购买率、劳动加班及加班工资的支付等多个方面有较大的改善。这说明,随着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检查活动、进行处罚整治等行政管理手段,已经在劳资关系走向和谐的道路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仍有少数劳动者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在被调查的劳动者中,有一小部分对参加社会保险很消极。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对于有些人员流动比较大的岗位,用人单位不愿意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另一方面,有部分劳动者认为购买保险对自己的意义不大,不但如此,还让自己的收入大打折扣。
2、自我维权能力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被调查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有的职工为保住饭碗,不敢主动提出与企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即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知企业有违反合同法规做法也不敢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有的女职工则因不了解国家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政策,怀孕后便主动辞职等。职工的这种退避和妥协助长了企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了工会组织维权的难度。
3、对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宣传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出现一头热,即职工的热情高,而用人单位基本没有热情甚至比较反感,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产生问题原因
1、法律法规存在盲点。现行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由于缺乏硬性保障性规定,操作性不强,与实际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脱节现象。所以在实际贯彻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漏洞,如女职工四期保护问题,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却没有硬性保障措施,导致实施过程中要么招用青春期女工,要私让这一阶段的女职工自动离岗,总之该规定如同虚设;又如“度用期”的现象,“一年期用工制度”,企业完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对职工来说却是权益受损颇大;再加男女用工平等的规定,同实际生活中的“基本不考虑女工”问题形成鲜明对比。
2、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不愿意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简单地通过降低成本的方式最大程度地赚取利益。以劳动者加班为例,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不加班反而是不正常的表现。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于加班的,尤其是在节假日加班的,不愿意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支付加班报酬。
3、劳动者的原因。权利是靠自己的争取和维护的。很多劳动者由于担心失去工作,所以不愿意和用人单位发生直接的冲突,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的作用之下,相当劳动者选择了忍气吞声。
四、思考和建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生产中已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的价值,是用人单位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如何使他们的合法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更好地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目前我国劳动保护的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有了更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这就使得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在规定内容和适用范围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而且越来越明显。比如如何规范职工下岗和转岗培训及重新再就业;如何制约男女用工不平等现象;如何加大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约束力;如何真正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尤其是生育期休假待遇和生育期后重新上岗的权利,杜绝规避行为等。尤其要明确切实有效的责罚规定,使非公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有法可依,法律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共识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不仅是一个群体保护工作,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职工生育社会价值、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职工劳动保护必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加以宣传,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发现有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大胆曝光。在宣传手段上,要结合实际,立足需求,创新形式,扩大范围,通过播放公益广告、粘贴宣传画、安排宣传车、举办广场活动、发入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热线及个案解答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多层面、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培进劳动执法及相关部门对侵害非公企业职工问题的重视度和主动性,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理解及运用水平,增加用人单位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维权机制,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由于大多用人单位存在经营规模小、人员少、机制不健全等特征,客观上使得建立工会组织成为不可能,一般都是以联合工会或行业工会形式存在。工会组织的局限性,使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能发挥很很好的作用,也使职工
劳动保护工作遭遇断层。虽然当自己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损害时,还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仲裁和诉讼,但出于精力、经费和举证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劳动者往往不会也不愿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寻求帮助,长此以往,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日益受到损害,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少数用人单位知法违法或公然无视法律的行为。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探讨如何发挥好用人单位内部协调机制的作用,推进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等整套维权机制,快速合理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从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四)科学规划员工职业生涯
员工和企业本质上是双赢的组合。如果组织发展良好,员工也可以有更好的薪水和未来的规划和发展。为了使员工能够把企业目标与自己的目标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发展,企业必须树立榜样。企业要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前进铺平道路,使他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同时,帮助员工定位自己的角色。在新的正常趋势下,作为一个企业,需要明白企业员工他们都希望有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值得为之奋斗的企业发展愿景,用科学的方式去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从而有效地激励企业员工,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成功必要的动力,如何保持原有的人才、避免人才流失和吸引外部人才是每个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企业在每个环节重要发现和解决问题。从招聘开始,不仅要求企业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上下足功夫,更要深化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企业价值观念。忠诚是员工对企业表现的心理属性和行为特征,是相互影响的反映,对于企业与员工来说都是这样。所以,企业应该完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重视对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管理、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提高领导者的管理水平,以此达到增强员工忠诚度,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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