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已经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为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成为世界名著,“阿Q”也成为“世界名人”,直到现在,阿Q二字还常挂在人们的嘴边。阿Q的形象如此深入人心,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如此之巨大,究其原因正是《阿Q正传》成功塑造了阿Q这个乡下农民的形象,鲁迅先生通过这个形象,揭露和批判了二十世纪初旧中国农民身上存在的致使中国长期落后挨打的愚味、软弱、自私、虚荣、狂妄的劣根性。
阿Q的身上,体现着自负和自卑的两种极端性格倾向,他是极其卑微的小人物,他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没有职业,没有家,没有住处,有时穷得只剩一条裤子,甚至连姓名都没有,只是靠给别人打短工为生。但是他却瞧不起末庄所有的人。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也不以为然,以为自己的儿子将来比他阔多了。阿Q还把自己头上的伤疤作为高贵的标志,别人嘲笑他时,便说:“你还不配......”。这便是阿Q所代表的中国人的自负心理,极度自负的人往往会朝着极度自卑的方向发展,阿Q为了逃过别人侮辱,免受皮肉之苦,甘愿用自轻自贱来换取别人的同情,从而避免别从的侮辱。如末庄的闲人揪住阿Q的辫子往墙上撞时,他便承认自己是虫子,这完全丧失了人格和自尊,多么令人心酸!
阿Q对革命不了解,并不懂得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的伟大意义,他投机革命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对别人进行报复,甚至连王胡这样的同胞也不留了。所以阿Q“参加革命”遭到拒绝后,就想到衙门里告状,告别人谋反,好让他满门抄斩。阿Q不是真正的革命者,即使阿Q“革命成功”最终也会变成赵太爷那样的新统治者。
阿Q既软弱又胆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没有能力改变现实,无法面对现实,便只好利用精神麻醉法,在想像中麻醉自己,忘记痛苦。当阿Q受了别人侮辱时,十公恼恨,但很快就忘了,他只有借着自欺欺人,迅速忘却恼恨心境才能恢复平和,也只有这样才能重新高兴起来,阿Q遭别人棍棒的痛打,就是用“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来求得解脱的。
阿Q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什么人都可以欺负他,与人打架,他经常是要吃亏,但他常常十分得意,因为他有一种妙法自慰,别人打自己,就想像成自己的儿子打自己。钱被人抢了,他在愤怒之中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想像成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历害的凌辱,他也会用类似的方法为自己解脱,从而莫名其妙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赖以生存的精神基础。
作为一个生活的弱者,阿Q无力抗拒黑暗和恶势力的迫害,丧失了普通人的思维规律,近乎于精神失常。后因赵家遭抢,阿Q被人陷害,一步步走向刑场,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反抗,为自己辩白。最后要画押了,阿Q还担心自己画不圆,被人笑话而烦恼。这是多么的愚昧和悲哀。这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深痛感受的结晶,在鲁迅的心中,阿Q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理。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观看了电影《阿Q正传》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原因有二:一是为阿Q的滑稽表演所吸引,然而又不由的使我沉思起来……其二,就是对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深刻观察力和犀利的锋笔不能不叫人称绝!
阿Q是鲁迅先生笔下成功塑造出的一个小农民,他生活在旧中国社会的最低层,深受封建主义和官僚的压迫和毒害。他无知,迂腐,麻木,挣扎在反动势力的魔爪之下不能自拔。就在那样的社会中,那样的环境下,Q有他绝妙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的本领。从而一次次地把Q从失败转为成功, 从痛苦转为欢欣,从耻辱变为光荣!—这就是Q君的精神胜利法。
被别人打了,自己无力反抗,眼见 “仇人”就在眼前,自知久战不能取胜,于是甩一句“儿子打老子,”得意洋洋,转身便走,此时他竟十分荣耀,因为他是胜…利者,多么可悲啊!
在当时的社会中难道只有一个Q君吗?不,Q君何止一个?他的朋友遍天下,他的化身满神州上到皇帝,下到平民这套看家的本领——“精神胜利法”何时失传了呢!
当满清皇帝正在做“天朝大国”美梦的时候,西方列强用洋枪洋炮打开了古老神州大门,立时,火烧圆明园,抢袭北京……清王朝无半点反抗的能力,遭到西方列强的凌辱,以致割地赔款签订丧权辱国的大小条约,自1840—1949年间共有一千多项,中华民族的主权丧尽了,劳动人民的血汗源源不断地流向西方……满清皇帝却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这是礼尚往来,以中华之物力讨国人之欢心,我天朝大国,物产丰富,无所不有,对待朋友就应诚心诚意”。
好个礼尚往来,中华民族已身陷水火之中,还白天做梦,自称“天朝大国”,这不是自夸自醉的精神胜利法吗?
平民施用“精神胜利”法便要在无知中死去,国家施用精神胜利法, 便会在自我陶醉中沦丧,这就是鲁迅先生告诫世人的警语!
好在愚昧无知的阿Q时代已经结束,历史的列车已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康庄大道,中国人民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为四化大厦添砖加瓦,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使我们看到了祖国的未来。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使我们感到充实,我们再也不会使用精神胜利法自高自大,我们有了能力保护自己,武装自己,放眼世界,世界人民向伟大的新中国投来了惊奇羡慕的目光,中国人民有了真正的栖身之所,再也不会委屈求全,历史终将证明:阿Q及其它的秘诀已经化为推动中国人民奋起抗争的巨大动力!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阿Q正传》。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性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精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精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证据。”有的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在高中时,就常常听老师说《阿甘正传》是多么经典的影片,但是苦于复习备考一直没有时间去观看。为了丰富我现在的大学生活,我买了《阿甘正传》这本书。相对于电影我感觉感觉书籍可以让人慢慢的品味。也可以反反复复的阅读,《阿甘正传》就是我反复读的最多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阿甘是常人眼中的先天弱智,智商经过检查只有75,没有哪个普通学校愿意接受他。除此之外,他还天生残疾,从小就被同伴们嘲笑,排斥。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美式足球明星、__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和商业大亨,获得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阿甘的传奇一生,看似荒诞不羁,其实正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而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
在这本书里,阿甘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其中那块属于你,你的人生或甘甜,又或苦涩”。是啊,没有哪个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如同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一对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但是,只要肯努力,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气。或许,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住着一个“阿甘”。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珍妮和阿甘的爱情故事。在珍妮小的时候对阿甘说的一句话“用力向前跑,跑的越远越好”!正是因为这句话,阿甘的一生都在奔跑,他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生命,跑步赢回了自己的荣誉,最后更因为跑步赢回了自己的爱情。
但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的,阿甘也是如此,在阿甘人生最幸福,最富有,最有成就的时候,母亲和珍妮都去世了,没能和阿甘一起享受美好的未来,但阿甘没我放弃,他坚持向前跑。因为他还有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到来让他对未来又有了更加美好的憧憬。在遇到困难时,他仍然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做小阿甘的榜样。
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呢?要反反复复的阅读呢?正是因为阿甘的执着,努力,坚持,友好的完美的品质,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要向阿甘一样,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要一直向前跑,不放弃,坚持不懈。
我相信,只要我勇敢坚强,我一定可以闯出属于我自己的天地。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里,我将要向考研的道路前进,我知道,考研是一个艰难困苦的过程,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不放弃,我一定可以看上我心仪的学校。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悲剧的人物形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之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浑浑噩噩地渡过了他的一生。因为阿Q的人生目的仅仅是活着,他不会去思考怎样更好地活着。这样活着,和一个“活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阿Q一生最大的辉煌就是从城里回来的那段日子。在那几天里,甚至未庄的赵大爷也对他刮目相看。但这些都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手段得到的,这样说来,阿Q仍是可悲的。他受着强势的欺负,却又去欺负其他弱小;他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却又去耻笑和他一样的穷苦百姓;他不知“革命”为何物,却又因“革命”而丧了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更是那段时期广大群众的典型代表。那是一个正值“改朝换代”的时期,国内清朝的数百几基业摇摇欲坠,西方却是在蓬勃地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渴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但又不知道从何做起。他们就像是贝克特笔中的戈多,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自己不曾了解的世界的到来。确切地说,他们选择了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去尝试,不去努力。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有一句话甚得我心——“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什么滋味。”这句话出自温斯顿·葛鲁姆的《阿甘正传》。的确,人生斗折蛇行,喜忧参半,也许上一秒才喜上眉梢,下一秒就郁郁寡欢。智力残缺的阿甘从不屈服于他这不幸的人生,他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踩出了自己的生命轨迹。
《阿甘正传》的主人公阿甘,也许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他的智商仅为70。他是街谈巷议中的“低能儿”,他被同学排斥、嘲笑甚至玩弄。是奇迹忘了眷顾他吗?不,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奇迹。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阿甘都有一个目标指引着他。他从不懈怠,直到目标完成、新目标的出现。然而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他的双脚和鞋。但他没有任何畏惧!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他只知道自己凭着直觉,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停地跑,虽然不知道在漫漫长夜中什么时候会天亮,但他坚信,跑着跑着,天就亮了。他说过,“我不为任何理由而奔跑,只为了自己。”就这样,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__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过了摔跤赛场。他跑遍了全美国,最终到达了他人生的终点,达到了一个许多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阿甘生活在那个风云莫测的时代,却用他纯净的目光,单纯的心灵给予我们质朴而纯粹的感动。他以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常常把世界想象的太复杂,觉得生活太压抑,这时不如吃一块巧克力吧,平静一下,再用最初的目光看看这个世界。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每一天我们都那么耀眼。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我们总习惯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我们总以为人生反复无常。然而正是有了这些磨难才铸就了我们人生的辉煌。苦难和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浪花因冲击而壮丽,火把因燃烧而光彩,梅花也正因为有了寒风的作伴才有了人们对它高洁的赞誉。生活之所以不能称心如意,往往是因为我们开错了窗。试着换种角度,换个心态,选择另一扇窗吧,我想,会有不一样的风景。
其实我们总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的人生。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但我们往往只看到了磨难,其实希望就藏在我们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磨难,或许这是你的悲哀,但亦是你的福祉。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而又有多少人会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在阿甘的身上,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也许人生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但请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一步一步地努力,纵使明日天寒地冷、路远马亡,我们也应坚持自己的信念,永不气馁。愿能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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