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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800字13篇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22-02-21 00:17:16 点击: 推荐访问: 作文 作文(五篇) 作文100

读后感作文800字13篇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1

读《红楼梦》论现代人之择偶观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首诗无疑是整个红楼梦这出爱情悲剧的写照。

细读红楼不禁为宝玉和黛玉的悲惨爱情而惋惜心中也难免生出丝丝凄凉,同时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而这种真实也就难免不让人将自身置于此书之中,领略其中的风韵。

然而有谁注意到薛宝钗在这凄婉动人的爱情背后心中流的种种辛酸泪。薛宝钗与贾宝玉可谓是金玉良缘从小就被认为是天生一对,而似乎对这个宝姐姐少了些类似爱情的东西的宝玉却对远方来的林妹妹甚是喜爱,林妹妹天生长得令人怜惜双眸中也饱含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思。她不满封建社会的种种规矩和宝玉总是不按常理办事,这位林妹妹的骄纵多情在宝玉眼中也甚是迷人。薛宝钗似乎也看在眼里,而她却大不同于林黛玉,服从于封建礼节办事老练圆滑,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一句,是长辈眼中的好孩子。最终黛玉病死,宝玉出家,薛宝钗虽与宝玉成亲而终只落得独守空房,度过余生,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在整个红楼梦中,贾宝玉可以说是"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的一个角色,这也令后人难以对他有一个合适的评论。

如果说林黛玉是浪漫主义的代表,那么薛宝钗就是现实主义的象征,贾宝玉心向林黛玉所代表的自由恋爱的浪漫,身体却被薛宝钗所象征的封建礼教的现实束缚着。现代人也不过如此,我们往往一边期待一段美好的爱情,一边用柴米酱醋盐将爱情绑上现实的铅砣,因而现实中我们往往选择宝钗而放弃黛玉,所以黛玉也只能落个葬花而吟,香消玉损的下场。

说起红楼中的女人,不得不提王熙凤,一个女强人。经营着即将破败的大观园,可以说是他支撑着大观园最后的光辉。如果说林黛玉是娇弱的丁香,薛宝钗就是隐刺的蔷薇,那么,王熙凤就是带刺的玫瑰。

可现实中,林黛玉式的人可以为了爱情而辛苦自己,或是放弃自己的事业;而薛宝钗式的人却只会把爱情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择手段得到爱情,绝不会因爱人的想法而退让半步;王熙凤式的人则是把爱情和事业放在一起,希望将两者并重。那么,现代人会选择哪种人?

父母之命,或像贾宝玉一样,成为爱情的牺牲品,同时葬送了爱自己的林黛玉的性命;又或像贾琏一样,不满足于自己的家庭,不断沾花惹草,让王熙凤十分没面子;又或者……

所以说曹大才子在红楼梦中写出的爱情观,几乎是代表了现代人的爱情观,至于做出何种选择,恐怕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决断了。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2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时候,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3

《青春之歌》是当代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这是一部描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学生运动的优秀长篇小说。小说以“九一八事件”到“一二九运动”的北平爱国学生运动为背景,描写了一群青年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塑造了林道静这一形象,概括了30年代一部分知识分子所走过的道路。

小说主人公林道静生于地主家庭,生母是地主的姨太太,后来被地主害死。道静年幼丧母,又饱受林家的折磨与虐待。这样的生活养成了她孤僻倔强的性格。但她其实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姑娘,对劳动人民,她会表示深切的同情;对于生活,她渴望着独立做自由的人,同时,她也不愿被小资产阶级的感情所羁绊。

记得有一章中写道关于在北戴河,道静看到一个生病的补渔网女的事,这个女人,因为饥饿无法生存,她抱着自己的孩子投海自尽,而有钱人、洋人却惬意地给小狗喂鲜牛奶,那时是怎样的愤怒啊!真是无以言喻!更何况对处于这样一个阴暗、无耻、肮脏社会的林道静,她该是怎样愤恨和无奈呢,可对于林道静,这样一个弱女子来说她又可以做一些什么来改变呢?当她遇见余永泽以为找到依靠时,却突然发现她的爱人并不像她原来所想的那么美好,他那骑士兼诗人的超人的风度在时间面前已渐渐全部消失。这仅仅可以从他在同一天对待两个身份地位不同的人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这么件小事中体现出来。而且他贪生怕死,还反对道静参加革命。余永泽,他原来也只是个自私平庸只注重琐碎生活的白面书生。呵,这命啊,把道静推到怎样的一个绝路上了啊!道静可以说是处处碰壁,但她一直在奋力反抗着这个社会带给她的不满,她一直勇敢地反抗着。当林家夫妇想利用道静来赚钱送她去读书,再找个人嫁个好价钱时,她抵抗着,最后终于与亲人断绝了关系,选择了离家出走。几经坎坷,道静在同学们的帮助下,在革命工作者的指引下,走上了革命之路。因为她在之前充分感受到了那时社会的黑暗与衰落:大官、富人所谓的衣冠楚楚下的贪财好色,乞丐流氓的低俗下流,使她一心向着革命,与众多革命战士一起为新的社会努力着。

《青春之歌》以它青春的节奏行进着,主人公林道静也慢慢改变着,她不再是一个人,她不再是一个弱小的女子,她逐渐变得坚强、勇敢、独立,她不怕人们的疏远甚至于完全孤独,不怕亲戚朋友带给她的痛苦与打击,甚至不怕与丈夫余永泽长久的美好关系断裂,直到分离。对革命的热情,致使她坚持着,哪怕就在死神面前!!读着它,我只能紧跟着它的节奏,像心跳的节奏一样,有时更快,快得让人窒息。读这部作品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停下来,那个时代不让你停下来,它会一直催着你前进、前进!这就因此构成了它独特的青春舞步催人奋进。这,便是不一样的青春!只要你还有一点点青春的气息,就可以因此而点燃!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4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com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5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文中第六节写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文章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这呼声凄厉,甚而有绝望在内!绵绵不绝震撼这世人的内心。这正是鲁迅先生对“哀其不幸,怒气不挣”麻木民众的大声呐喊。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6

我们都知道狗是人类最贴心的朋友,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一书后,我有了更真切的感受。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很遗憾。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代,“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非常爱护它,给它取名赤利,也正是这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了一段离奇的经历。

赤利帮助主人抓到很多的猎物,却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忠诚的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来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认为它临阵脱逃,对他不忠心。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一条眼镜蛇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向蛇撞去。按平常,狗是不敢和蛇相斗的,也许是救主人心切,赤利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最终把蛇咬死。召盘巴打死了野猪,就把它打跑了。此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营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世界。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7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里面讲述了一个十一岁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认识了罗恩、赫敏等好朋友,发生的各种有趣、惊险以及得到魔法石的故事。

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魁地奇比赛”。哈利向金色飞贼飞去时,马库斯·弗林特故意冲撞哈利,当哈利躲过一只嗖嗖旋转、擦着他头皮飞过的游走球时,事情发生了,哈利的飞天扫帚突然很吓人地抖了一下,稍平稳了又来,就好像飞天扫帚拼命想把他摔下去似的。突然,他的飞天扫帚又是一阵疯狂的扭动,哈利被它甩了下来,他只能用一只手抓住扫帚,悬在空中。韦斯莱孪生兄弟飞了上去,想把哈利安全地拉到他们的一只扫帚上,然而不行——每当他们接近他时,飞天扫帚就噌的一下蹿得更高。于是,他们落下来一些,在他下面打转,想在他坠落时接住他……这个部分让我非常震撼,仿佛就在现场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魁地奇比赛。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一个人物——鲁伯·海格,他和蔼可亲,把小哈利救回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胡子拉碴、痒乎乎的吻;只要喝醉了,无论你问什么,他都会老实的说出来;并且他跟他的龙分开时居然说:“再见,妈妈会想你!”实在是太可爱了。

虽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精彩,但我有个疑惑点:假如哈利是从检票口进入霍格沃茨物快火车的话,紧跟在他旁边的人会看不见他突然消失吗?并且在后面说回到麻瓜世界时,却是在墙壁上迸出来,我觉得这样写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作者J·K。罗琳实在是太厉害了,把哈利的每次经历,都写得非常精彩,让读者们仿佛身临其境。而且哈利无师自通的骑飞天扫帚,这让我深感佩服。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8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9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异常的悲惨。

《童年》这本书向我们再次讲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_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事件”。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当年的高尔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但现在的我却连简单的洗衣服都做不好。我曾尝试过洗衣服,却实在做不到。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最后只能丢进洗衣机。我们和高尔基之間,差距实在太大了。

看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知道了这美好的童年需要我去珍惜,还让我懂得了现在就应该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读书阅读总能让我像《祖父的园子》里的萧红一样感到无比的自由;总能让我随心所欲的畅想感到惬意;总能让我有感于生活的幸福与满足……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10

在今年,我读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张乐平。我是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看完了这本书。

三毛是一个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到处去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大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吃,那只能一整天饿着肚子了。不仅仅是这样,他还常常受到了别人的欺负,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和三毛的生活不一样。就比如我吧,我呢,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爸爸和妈妈从小就把我照顾的很好,什么都会为我考虑到的,我要什么,爸爸妈妈就会给我买什么。可能爸爸妈妈从小就惯着我,因此,我还会时不时的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会很不高兴。现在想起来我是多么的不应该是这样子呀。

再看看流浪儿------三毛呀,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呀!三毛小小的年纪就要靠乞讨和打工来维持他的生活,我们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生活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呀。冬天还没到,妈妈早就给我准备好了厚厚的毛衣;晚上我睡在轻柔、温暖又舒适的被子里,而三毛常常没有地方住;我不仅仅吃的很好,还常常换换口味,而三毛却没有东西吃;我每天都可以坐在宽敞又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新的知识,而三毛不能去上学……和三毛这样一对比,让我想了很多很多的东西。

《三毛流浪记》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难的,想吃一点也很困难,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好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的一切,珍惜好现在的时光,珍惜好可以坐在明亮又宽敞的教室里学习。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11

今日,我读了《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

故事说:从前,在大海的深处,住着威严的海王。海王总共有6个女儿,其中,要数小女儿最漂亮,可是小女儿和他的姐姐们都没有腿,下身仅有一条鱼尾。

小时候,祖母常常跟她们讲许多人间的故事,这些故事深深地吸引着小美人鱼。小美人鱼多想浮出海面,去体验故事里的那些美妙的情节啊!可它太小了,鱼尾巴还没有长全呢。

小美人鱼满15岁后的一天,她从因风暴翻了的船上救出了一位英俊的王子,并深深地爱上了他。为了和心爱的王子在一块,小美人鱼以牺牲自我美丽的歌喉为代价,从巫婆那儿换来了将鱼尾变成人腿的魔药。当她来到王宫后却发现王子和另外一位公主结了婚。小美人鱼悲痛地留下了眼泪。

姐姐们交给小美人鱼一把短剑,告诉她:“将短剑刺进王子的心脏,把血抹在自我的腿上,你就能恢复原形,回到大海里。”

当晚,小美人鱼悄悄来到王子的房间,看着熟睡的王子一脸幸福的样貌,她的心都要碎了。“我宁愿失去生命,也不愿伤害自我心爱的人!”她扔掉手中的剑跳入了大海,她的身子变得越来越轻,渐渐变成了一堆洁白的泡沫。

第二天清晨,小美人鱼发现自我并没有死,她从海面升到了空中。“善良的美人鱼,你心中伟大的爱已经洗净了你的灵魂,上帝允许你来到美丽的天国!”一个声音在空中飘荡。原先,上帝被小美人鱼的善良和宽容感动了,他解除了海底巫婆的咒语,让小美人鱼获得了永生。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善良能够让我们的心灵变得更美丽,好人自有好报,你帮忙了他人,就等于你帮忙了自我。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12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一个对书没有兴趣的人,一次偶然,让我有机会翻开了这本橙色封面的书,翻开了,就欲罢不能了。原本以为以这样一个有意境的题目命名的书,应该展示的是一幅唯美的画面,然而情况却完全相反,这是一部震撼人心的作品,读过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一个阿富汗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之间的点点滴滴,也是阿米尔对哈桑从犯错到后悔再到去设法救赎过程的描述。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特点,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哈桑、阿里、拉辛汗,他们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的人性的闪光点。从阿里的身上,我看到一种忠诚的尽职尽责,这在哈桑身上也有同样的体现,他对阿米尔少爷的保护,甚至就算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犹豫,这似乎已经超越了忠诚这个词的界限,这是真正朋友之间的两肋插刀,又或许这是这份同父异母的兄弟之情的本能反应,无论是那种,都体现了哈桑的那种人性的光辉,一种无私的付出。而在阿米尔一直为自己的怯懦,自己的自私而愧疚时,哈桑却早已原谅了他,没有再提起以前的事,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照片上的他依旧笑容灿烂。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也就是阿米尔,虽然他曾因为太过怯懦,太过自私而犯下一些可能永远弥补不了的错,但他却始终背负着这个罪责,说明他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在书的后半部分中,主要讲述了他救赎自己的过程,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悔恨万分,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侄子,这正是一种自我救赎的表现。人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错了。书中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人的一生难免会犯错,面对这些过错,我们不应逃避,而是试着去弥补,即使永远都弥补不了,但至少一些善行能让自己解脱一点,心安一点。这正是我从阿米尔身上学到的,故事的最后,阿米尔还在追逐那只人性的风筝。

读过《追风筝的人》,我从阿米尔身上学到要将罪行转化为善行,从哈桑身上,我学会了"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也开始追逐起了那只能点缀我的生命,让其大放异彩的风筝。

读后感作文800字篇13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这本书,也一定对这本书的内容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马上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现在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有趣。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可以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可以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面对困难时选择逃避。还有坚持,它可以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可以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助,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一定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起分享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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